受賄2477餘萬被判有期徒刑15年 中國青年網1月9日報道,福州市國有房產管理中心原黨組書記、主任任誌強,因犯貪汙罪、受賄罪,2017年12月12日,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實話實說吧,此新聞引起公眾關注並產生爆炸性效果,必定是主人翁的名字使然,倘若不是這個家喻戶曉的名字,恐怕這樣的“蒼蠅”官員,不可能在全國範圍引起如此爆炸性效果。
任何一個中國人,可能都知道這名字,不看這新聞怕是說不過去。 這不是原遠華那個地產的任誌強,同名同姓純屬偶然。這名正處級幹部的受賄金額竟高達2477萬餘元,其中最大的一筆賄款為2100萬元。同時,此人的一大愛好是收藏玉石,並為此花銷超千萬。辦案機關在其公寓中查扣和田玉、壽山石等共計124件153枚。
在中國將近14億人中,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了,隻是像這樣都在建築領域領風騷的牛人,就不會太多,他倆的同名同姓純屬偶然。當然了,按照中國人“五百年前是一家”的理念,興許他倆同名同姓還同宗,不知會不會在一個家譜之上?不管怎麽說,北方的任誌強,無辜受到這福州任誌強的牽連而“受害”。哎呀,同名同姓真是害人。
任誌強受賄2477餘萬,一半多贓款買了石頭。出生於1955年11月的任誌強是福建省建甌市人,落馬前為福建省福州市國有房產管理中心原黨組書記、主任,正處級,此前還曾擔任過福州建發集團董事長等職。任誌強2016年的1月5日,其被免職,同年3月24日被以涉嫌受賄罪批捕,不久再被雙開。判決書顯示,任誌強受賄金額折合人民幣共計為2477.8314萬元,其中最早的一筆來自於1999年,直至事窗東發,此人的貪腐時間竟長達17年。至誠大兵簡評:有權就有利益,意誌薄弱,就可能出現以權謀私,權錢交換,而貪欲一旦開了口,就像潰堤的洪水,一發而不可收拾。
任誌強身為建發集團董事長,手握大權,自然有人想要通過他獲得工程項目賺錢,因此他從1999年接受包工頭唐某某請托收受現金3萬元開始,依次收了他人3萬美元、20萬元、3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直至第七筆高達2100萬元之賄,才東窗事發。任誌強供述,其愛好是收藏玉石、象牙製品,共計花銷1300萬元,在被查前,他還曾因害怕被發現,而將玉石分多處存放。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作奸犯科弄權貪腐,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嚴懲,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枉害了任誌強前程,在班房裏懺悔不已。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