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涉指控有兩條:1。非法打針,吃藥。2。罰小孩裸站。
其實,這兩條都好查。警方肯定能給出答案。這裏假設指控是真的。
第一個問題就是什麽針,什麽藥,更重要的,什麽動機?原來有傳言說是為了迷住這些幼兒好進行性侵,這個太荒唐了。四名女教師要性侵幼兒?這個隻有郭文貴才信。這個打針吃藥肯定是團夥作案。這個團夥是幹什麽的。比較複雜的推理是有一夥人想滅絕中華的後代,在研製一種對人體有害的藥物,拿幼兒作實驗。不知舉報的家長有沒有提出要對小孩進行全麵體檢。比較簡單的推理就是有人想鬧出點動靜。針和藥都是無害的。
再來看裸站。關於幼兒園裏什麽行為是虐童,本人不知道。覺得,罰站應該不算。裸體應該算。這樣,這個虐童的行為就隻有裸體這一條。這裏又有一個動機問題了。中國人對於打罵小孩不太在乎,但是一般的不會將小孩扒光衣服。能想到的隻有一種,那個外教想看看中國小孩裸體是什麽樣的。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兩個案子是一個團夥幹的。
有些人不是想要真相嗎?你們認為動機是什麽?這個團夥有多大?是老虎團?
出了這個問題,責任在誰?有人就拚命的要將董事長一級的人往中共的高層靠。在質問“其股東背景是否有不尋常之處?“真搞不清這些人的邏輯是什麽。是不是說如果股東有背景和無背景對於問責很重要。如果這樣,那是依法治國還是因人安罪。這個幼兒園有好些班。至今為止,隻有這一個班有問題。就是說,上麵兩條不是園裏安排的。從常識來看,法律責任問責範圍就是所有的涉案人員。按中國特色,還會進行管理問責。會波及到一定層次的管理人員。雖然他們與這個犯罪團夥豪無關係。這裏有一個很好的例子。賭城的槍擊案。至今沒有波及任何它人。在中國,賭城的公安係統一定有人被問責。即使如此,如果沒有中央的人下台,還有人會說是隻找了個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