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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負責運送精神病人的司機因為疏忽,中途讓三名患者逃掉了。為了不至於丟掉工作,他把車開到一個巴士站,許諾可以免費搭車。最後,他把乘客中的三個人充作患者送進了醫院。
格雷·貝克關心的不是這個故事,他想了解的是,這三個人是 通過什麽方式證明自己,從而成功走出精神病院的。
下麵是他對甲的采訪:格:當你被關進精神病院時,你想了些什麽辦法來解救自己呢?甲:我想,要想走出去,首先得證明自己沒有精神病。
格:你是怎樣證明的?甲:我說:“地球是圓的”,這句話是真理。我想,講真理的人總不會被當成是精神病吧!格:最後你成功了嗎?甲:沒有。當我第14次說這句話的時候,護理人員就在我屁股上注射了一針。
下麵是對乙的采訪:格:你是怎麽走出精神病院的?乙:我和甲是被丙救出來的。他成功走出精神病院,報了警。
格:當時,你是否想辦法逃出去呢?乙:是的,我告訴他們我是社會學家。我說我知道美國前總統是克林頓,英國前首相是布萊爾。當我說到南太平洋各島國領袖的名字時,他們就給我打了一針。我就再也不敢講下去了!格:那丙是怎樣把你們救出去的?乙:他進來之後,什麽話也不說。該吃飯的時候吃飯,該睡覺的時候睡覺。當醫護人員給他刮臉的時候,他會對他們說謝謝。第28天的時候,他們就讓他出院了。
格雷·貝克在評論裏發表這樣的感慨:一個正常人想證明自己的正常,是非常困難的。
也許隻有不試圖去證明的人,才稱得上是一個正常人。
那些用某種方式去證明自己真理在握的人,那些用某種方式證明自己知識豐富的人,包括那些用某種方式證明自己很有錢的人,都可能被認為是個瘋子,隻是他們自己不知道罷了!這是一個故事。真實性有待考證。
不過我記得一個真實的事例,一個研究這方麵的人懷疑對精神病人的驗證方法,於是把自己搞的蓬頭垢麵的,然後稱自己能聽到一些奇怪的東西就進入了醫院。每天被強製吃藥,但是他知道那些藥都有著副作用。每次都是藏在舌頭下麵來逃過檢查。後來他實驗結束要求出院,院方怎麽也不讓他出去,他大吼“我沒病”結果屁股挨了一針。後來是他的朋友給他作證明才得以出來。可他的病曆上仍是寫著“曾有精神分裂症”。社會對這類人群仍有著極大偏見。他隨後將他的故事公之於眾,引起了極大的反響。後來還和院方打了一個賭好像,說是一個月之內要派出20名假患者去測試。於是這次院方擦亮了眼睛,拒絕了十幾名患者入院。他們想,這下你沒話說了吧?結果他很是淡定的說“這個月我一個人都沒有派出。”1968年到1972年,斯坦福大學心理學教授 David Rosenhan 做了一個著名的“Rosenhan 實驗”。他安排8位正常人前往各家精神病院就診。這些正常人被收治、觀察、診斷,他們在病院裏表現得跟正常人一摸一樣,最後還是會帶著一張“輕度精神分裂症”的診斷結果出院。 Rosenhan 把他的實驗結果寫成一篇論文"On being sane ininsane places",得出的結論就是:以現行精神病診斷標準,沒有什麽絕對的證據可以證明一個人是健康人還是精神病人。
關於 Rosenhan 實驗有一些有趣的細節:參與 Rosenhan 實驗的8位實驗者中有3位心理學家(包括 Rosenhan 本人)、1位心理學係學生、1位兒科醫生,1位精神病專科醫生,1位家庭主婦,1位畫家。他們前往5個州的12家病院就診,沒有一家識破他們。
Rosenhan 最擔心就是實驗弄假成真,他無法把實驗者從精神病院中救出來。為此實驗小組雇了一名律師以防萬一。另外 Rosenhan 還立下遺囑,以防自己突然發生意外後無人知道實驗真相。
實驗者在病院裏每天要寫實驗日誌。一開始他們都偷偷摸摸的記錄,擔心被醫護人員發現後戳穿實驗。但很快他們就發現醫護人員根本不關心這個。一位護士還在一個實驗者的病曆上記錄著:“病人有每天書寫的習慣。”反倒是精神病院中一些病人很快就對實驗者的身份產生了懷疑,猜測他們不是病人,而是來病院中進行暗訪的記者或教授。
實驗者每人平均住院3周後出院。出院原因不是因為被發現沒病,而是因為“病情輕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