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控槍,將早幾天在時壇發過的一帖補充了一下,放在這裏。
我是主張嚴格控槍的。不能想象,現代世界最發達的國家,在和平時期,人們還得擁槍自衛。
如果這樣,這是國家管理者的失職。任何國家都可能有暴力犯罪。製止暴力犯罪是政府的主要職能之一。如果暴力犯罪率高到老百姓人人自危,那是政府的失職。
說到擁槍自衛。現代的法製社會,任何人沒定罪之前都隻能稱嫌疑人。警察是執法者。麵對嫌疑人,有各種的條例規定什麽情況該用什麽程度的武力。像警察這樣經過嚴格的專門培訓的執法人員,尚且還有防衛過度的時候。一般的老百姓,如何能掌握好尺度。自己擁槍,不就是想先發製人嗎?萬一誤判了呢?反過來,如果你持槍猶豫,而對方有備而來,自己反而更危險。有人將持槍比做買車。且不說這是兩種完全不同性質的用品。開車上街,得先考交通規則,考執照吧。持槍反而在如何合法使用方麵沒什麽門檻了?容許個人買槍的同時,製定個人開槍規則,定期精神檢查,。。。這樣的配套措施總得跟上來吧。現在美國的做法,就是將執行死刑的權利下放到個人。這是法製的倒推。
槍支是設計用來殺人的。擁槍的目的就是殺人。區別僅在於罪犯是用來主動殺人。槍支在世麵上流通的唯一效果就是鼓勵殺人。使得殺人更容易。槍支流通,肯定會增加涉槍暴力。槍支不流通了,警察處理涉槍暴力案件將更有效率。黑幫的活動不是一天形成的。盯住黑幫比監控所有持槍者容易得多。這種屠殺式的慘劇已成了美國的常態。死傷紀錄在不斷刷新。每一個案子都是一個特例。但是,都會引起要不要更嚴格的控槍的爭論。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太容易搞到“大規模的殺人武器”是形成如此慘劇的一個重要因素。嚴格控槍,涉槍的死亡人數肯定降低。
持槍防止專製政府那就更是妄人癔語了。我不相信有任何一個政治家在今天討論控槍問題時還會拿這個來作為支持擁槍的理由。在這裏鼓吹這個的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們是想將擁槍納入普世價值,向中國推廣。其實,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的各種事實證明,推翻政府的最有效手段是顏色革命而不是暴力革命。
人類文明發展到二十一世紀。如果人們還得像在原始森林那樣時刻防備從某個角落裏射來的子彈。那是政府的恥辱,人民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