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敢言:讚頌文革就如讚頌納粹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

4月的一晚,賀衛方在西北政法大學上了一節課。他是當之無愧的明星教授,聞訊而來的學生使得教室“爆棚”。演講完,熱烈的掌聲中,主持人、也是他的博士生諶洪果副教授在激動之餘,說了句:“我想,這個時代,賀衛方、韓寒這些人,真他媽的有個性!”瞬間,台下學生笑成一片。作家狄馬玩笑點評說:“欺師滅祖,莫此為甚。”當然,賀衛方不這麽認為,他欣賞這位不久前寫了《我為什麽不參評教授》一文的學生。師生之間在自由精神上的一脈相承,被許多法律學人豔羨。

52歲的賀衛方,無疑是當代中國最具影響力的法學家。多年來,在學術研究之外,他傾注大量心血於法治理念的傳播,不遺餘力投書傳媒,在各地巡回演講,深刻影響了大批中國公眾和司法實踐者。1998年,他在南方周末上發表《複轉軍人進法院》一文,那是他致力於社會批評的開始。他還一貫主張司法精英化,建議司法人員脫掉專政色彩濃厚的製服。回應他這個倡導的,是中國法官換上了法袍,用上了法槌。但賀衛方認為,器物層麵的“專業化”,並不意味著司法精神的專業化。要抵達真正的司法專業主義,還有太長的路要走。多年來,一直潛心於研究和推動中國司法改革的賀衛方,也是一個冷靜的觀察者。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他將對中國司法改革的思考與困惑,一一娓娓道來。

1980年代的改革上下共識最明顯

華商報:人們習慣以1978年為界,來看待中國的法治狀況。你如何評價最近30多年來中國的法治建設?

賀衛方:從1949年直到1979年,整整30年的時間,這個國家就是一部憲法,一部婚姻法。1979年之後,開始陸續地製定法律,這段時間的法製建設,和鄧小平、彭真等國家領導人在“文革”期間深受“無法無天之苦”是分不開的。可以說,1980年代的改革,上下形成共識是最明顯的,因為當時大家都覺得必須要從“文革”走出來。所以,1979年製定了刑法、刑事訴訟法,1987年有了民法通則,1989年有了行政訴訟法,這些都是了不起的裏程碑。到了1990年代,早期經曆了幾年彷徨,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後,確定要走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道路,而要建設市場經濟,行政權力必須從市場領域退出,這就需要另一種權力對現狀加以調整,那就是司法的權力。所以當時有一句響亮的口號: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但隨著時間推移,規範越來越完備,執行卻非常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大家會發現,以前我們覺得製定出法律,就能夠保證法律得到實施,但實際並非如此,這種情況至今令人焦慮。

華商報:何以解憂?怎樣才能建立起一個法治社會?

賀衛方:大家意識到,沒有良好的司法製度的話,也仍然不能解決好法治社會建設的問題,於是就開始了司法改革。我個人也是在那時投身到當代司法製度的研究和對改革的推動中。這一晃20年過去了,回望起來,頭十年,司法改革非常活躍,價值共識也比較清晰,那就是要提升司法人員的素質,要提高程序意識,通過訴訟模式的改造讓糾紛的解決更加公正,法律的適用不能暗箱操作等,當時高法也提出司法判決要說理、講理。在這個過程中,學術界普遍認為,司法改革可能是政治體製改革的一個很好的角度。

華商報:改革繞不開頂層設計,何以見得司法改革就比較容易?

賀衛方:我曾寫過文章論證司法改革可能是一個惠而不費的辦法。比方說,通過法官素質的提高,財政人事製度的變革,司法和行政的分離,以此最後達到司法權力的不斷提升,公正程度的不斷提高。這樣,通過解決司法的問題,最終實現政治體製的改革。其實,在我看來,政治不過是個權威和權利的分配問題,我們服從哪種權力,哪種權力能夠對社會關係的塑造更有力量,這就是政治,如果人民越來越覺得需要依靠真正的司法,隻要有公正的法院,其他的權力都不重要,有糾紛就到法院去,這樣,就會走上一個良好的道路。但現在看來,這條路越來越窄。華商報:問題出在哪?

賀衛方:不解決司法獨立性這樣一個根本問題,就沒辦法提升司法的公正,反過來,司法自己想解決公正問題,但這種內在力量抵不過外部對它的幹預。所以,老百姓也在這個時候被法學界“忽悠”得很厲害。媒體報道大案、分析案件很受讀者的歡迎。但整個社會的公正程度並沒有提升,司法的公信力沒有提高,於是,百姓感覺有點上當了,法學界中間也有人開始覺得還是要回頭求助於人治狀態,比如要有一個好的領導,慈祥而富於洞察力,權力無遠弗屆。就這樣,司法的地位開始每況愈下,司法改革不斷受挫。一方麵來自權力機構的改革動力越來越弱,在局部地區給人感覺有一種跡象,就是要把公檢法的相互製約關係給破壞掉,就是要采用那種“成立專案組”、未審先判的模式,而且一切近乎於明目張膽。我們確實需要反思整個社會要往哪個方向去。在這個反思過程中,自然要考慮,作為政治體製改革一部分的法治建設和司法改革方向何在?

法官的社會表達隻應在判決書上

華商報:2008年就有過中國司法改革走到了十字路口的說法,你和一些學者在媒體上還就此公開辯論過。

賀衛方:的確。中國是要走向真正的法治,但畢竟中國有兩千年專製曆史,曆史上沒有良好的司法,包括民國期間做的努力,最後在大陸沒留下多少真正可資利用的資源和基礎。而過去20年的司法改革,也曾有一些不同的改革路向,但大致上主流意見認為,司法應該去追求專業主義。當然,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比方說,中國政法大學何兵教授一直主張當務之急是司法民主化,我過去寫過文章批評複轉軍人進法院,而他現在說要讓人民群眾進法院,讓人民群眾直接控製法官,才能提升司法公信力。而陳忠林教授則主張判決案件無需專業的東西,常理、常情、常識,用“三常”來判案,這樣的主張,有時候也能贏得一些人的掌聲,我覺得都沒有很好的說服力。

華商報:都知道你是司法專業主義路徑的堅定支持者,主張司法的精英化。你認為司法的專業主義要怎麽去實現?

賀衛方:所謂司法專業主義,或者說職業化,要體現在許多方麵,比方說,真正把司法權力當做不同於行政權、立法權的特殊權力。首先,行使這個權力的人,應該具有良好的專業訓練,具有精湛的法律思維和法律分析能力,以及運用法律回應社會需求的能力。第二,我們需要努力地讓司法權力能夠獨立運行,不僅是說法院要獨立於外部幹預,也要在內部設定規則,保證每個法官的獨立,這個時候就要分析法院內部的權力運行、權力架構應該怎麽去設定。

華商報:你覺得法官的角色應該怎麽設定?現實中,法官們對自己的角色也有很多牢騷,而民眾則對法官普遍抱有不滿。

賀衛方:特別重要的是,如何避免在法院裏,有官職的人去幹預普通法官行使權力。改革要讓法院的權力和責任能夠更好地合一,判案的法官絕對不可以說:其實這案件不是我判的,別看名字寫的是我,實際上和我沒有多大關係。現在有太多案件就是這樣子,審者不判判者不審,要讓權力歸屬更加清晰。隻有這樣的話,才能夠追究司法責任。接下來,我們需要去構造,如何讓法院權力的行使方式走向專業主義。法官坐堂問案,必須是在基於證據和理論的論辯過程中產生一個結果。就是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打理論,這樣一個水落石出、水到渠成的結果,才能最大限度減少司法決策被攻擊的可能,即使敗訴一方的當事人,也覺得是因為自身證據不牢靠,而隻好服從判決;而且,這種專業主義還要體現在上下級法院之間也必須是獨立決策。上級法院要是參與到下級法院的具體審判工作中去,那上訴製度也就沒有用了。

華商報:也就是司法人員必須要職業化?

賀衛方:是的,法治要求不同的司法機關,公檢法相互之間的關係也應該是職業化的。同時律師在這樣一個職業化的過程中,也能夠特別深入地參與。因為,法院的專業程度如何?司法的過程是否公正?對於那些沒有學過法律的人來說特別隔膜。比如法律上規定的“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沒學過法律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是什麽含義。所以,隨著法律職業化的提升,律師就變得越來越重要,這對於最大程度保障公民權利是特別重要的。

華商報:民眾有一個疑惑是,在現有的環境下,大家擔心法官如果獨立,更加會胡來。

賀衛方:當然,我們都很憂慮法官的職業倫理問題。怎樣的人,怎樣的行為,才被認為是一個合格的法官?在一個法治國家,一個有嚴謹的司法專業主義的國家,即便不涉及經濟賄賂,法官也不可以單方麵接觸一方當事人,這就是職業倫理的要求。現在,我們常有法官喜歡在媒體上侃侃而談,說為什麽要做這樣的判決,這是非常不符合法官職業倫理的。因為法官所有對社會的表達都應該在判決書上體現,除此以外,不應該再利用大眾傳媒對案件發表觀點。如果這些慢慢形成一些規範,也是司法專業化的一個方向。西方一些國家,法官職業倫理都是厚厚一大本,非常清楚地告訴你怎麽去行使權力。假如我們能夠做到真正獨立審案,判決書的具名法官就是相關案件的實際裁判者,那將意味著一旦案件最終被證明為冤獄,承審並署名的法官就逃不脫幹係,他們的名字將永遠跟冤獄和恥辱捆綁在一起。“雁過留聲,人過留名”,作為法官,誰願意留下這樣的壞名聲呢?

華商報:不過,為防止冤獄錯案,最近有地方法院推出法官責任終身追究製,好像頗受一部分人好感。你怎麽看?

賀衛方:我堅決反對那些貌似專業化的所謂“改革”。我寫過一篇文章,標題是,司法改革必須按法理出牌。一些反專業主義的“司法改革”似乎在過去八九年間常常看到,越鼓搗花樣越多。這個法官責任終身追究製,老百姓一聽,說好啊,但他不知道,在現有的背景裏,你越追究得厲害,最後就是大家攻守同盟,有錯也不糾正,最後受害的還是老百姓。

改革推動過程需要某種硬心腸

華商報:對於司法改革,學界存在不少分歧,有一些學者希望尋求一種更穩妥的路子。

賀衛方:我總覺得在改革的推動過程中,有時需要某種硬心腸。也就是說,推動正確方向的改革,有一段時間情況反而可能會惡化,而不是一改革就變好,所以,要有對改革某種程度的耐心。但現在不少人耐心不足,有人認為需要妥協,要考慮被權力部門接受的程度,要考慮他們有台階下。我認為,做學術的人還是要忠誠於真理,就是把研究結果原原本本地表達出來,然後,才能讓官方決策不至於特別的混亂,邏輯混亂,步調混亂。否則,改革最後還是成功不了。當然,我個人認為學者也有分工,我經常被批評過於理想主義,過於追求純粹。有人覺得應該做一些妥協和讓步,隻能根據國情來設計改革路線圖,而我自己覺得改革就是要改變國情。有時候,我覺得就是要表達,如不能表達,就幹脆不說話。

華商報:在今天的語境下,某種意義上說,改革的反義詞就是重返“文革”,不過,當下知識分子群體對於這個問題,似乎分化和對立也很明顯。

賀衛方:我始終不能理解,有些知識分子自己就經曆過“文革”那麽大的災難,但他們對“文革”會說要“一分為二”,而這些人在很多大學生中間很有影響。我想,分析他們的心理,或許也能找到某種解釋,比方說,現在仍然對“文革”唱讚歌的人,有些人可能是因為隔膜,比方說一些海外知識分子。又比方李敖,他大罵國民黨、蔣介石,因為他受過這個苦,但對“文革”他沒有切膚之痛。能夠親曆痛苦的人,可能和沒有親曆過的有差別,而一個人如果沒有親曆過痛苦,但能夠理解痛苦,並作出很好的理論分析,這種人更了不起。為什麽說“文革”的悲劇會重演,是因為我們從來沒有讓年輕的國民看到“文革”的真相,巴金老人呼籲的文革博物館遲遲建不起來。我覺得還是對曆史要有真誠的反思,要用有形的東西告訴一代一代的國民,我們這個民族曾經有過10年的瘋狂。例如德國人對納粹的反思,非常重視。像勃蘭登堡門旁邊,黃金地段居然拿出大片土地修了猶太人紀念碑。現在有人說“讚頌文革”也是言論自由,對此我倒有點困惑,就像在德國你不能讚頌納粹,這不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華商報:知識分子群體是一個社會的智力庫,不斷言說對於社會的正確走向有利,今天的知識分子有沒有可能形成一個群體的聲音?

賀衛方:做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人很少聯合,職業特點決定了他們不大願意聯合,這跟知識分子、學者的職業特點有關係。當然,知識分子會在某種程度上發現自己的利益或者敵人所在,比方說麥卡錫主義盛行的時候,美國的知識分子覺察到這對社會是個巨大的威脅,這時就會聯合起來抵製,使得麥卡錫主義在美國沒辦法盛行太長時間,與此同時,這種抵製也讓知識分子感覺到自己是一個團隊,是一個集團,但實際上知識分子很難以“集團”形式存在,最好的狀態是相互爭論,言論自由,大家都去影響社會,由社會做出某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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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反對文革,,,,,哈,, -海邊居- 給 海邊居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27/2017 postreply 08:26:07

法學院的副教授在法學課堂上激動的說“賀衛方、韓寒這些人,真他媽的有個性“。這樣的人如何能教出好法官? -wxcfan123- 給 wxcfan123 發送悄悄話 (188 bytes) () 09/27/2017 postreply 08:52:55

韓寒也變成公知啦? -鐵肩20- 給 鐵肩20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27/2017 postreply 11:02:27

這文章是五年前的,現在又拿出來炒。韓寒自從被打假後已經蔫了 -yddad- 給 yddad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27/2017 postreply 12:29:17

Antifa和法西斯 -caged-city- 給 caged-city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28/2017 postreply 19:54:46

文不對題! 怎麽說明讚頌文革、就是讚頌納粹?聳人聽聞二者 -筆架山- 給 筆架山 發送悄悄話 (38 bytes) () 09/29/2017 postreply 11: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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