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司法腐敗觸目驚心 致各級人大代表的公開信

來源: 農民趙樹彬 2017-07-20 18:01:59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8226 bytes)

農民人大代表的權利

就可以被司法腐敗肆意踐踏嗎?

 

                           ——致各級人大代表的公開信

我叫趙樹斌,1970年3月1日在哈爾濱市道裏區新農鎮和平村出生,是地地道道的農民。成年以後,我靠勤奮努力,待人寬厚,在村民中樹立起威信,2009年以98%的高票率當選為村長。2011年當選為哈爾濱市道裏區第十五屆人大代表。

多年來我積極響應黨和國家號召,帶領村民勞動致富。從養殖種植業起步發展,有了一定積累後,躋身建築、房地產業領域,在哈市雙城區、阿城區分別開發了幾個項目,企業形成一定規模,創造了巨大社會效益,僅繳納各種稅費就達三億多元。原打算工程全部完成後,退出房地產市場,將資金集中起來,按照習總書記指明的方向,緊緊抓住黑龍江農業發展的重要機遇,利用熟悉“三農”的優勢,帶領鄉親們做大做強現代農業產業項目。

    然而,我的夢想和村民的殷切期盼,都被哈爾濱市阿城區公安局副局長束瑋利用職權強行索賄、徇私枉法、惡意瀆職徹底摧毀了。(詳見附件:致黑龍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張慶偉的控告信)目前,束瑋雖然被逮捕、起訴,但惡意侵犯人大代表合法權益的嚴重犯罪卻被忽視,引起知情群眾的痛恨不滿和強烈呼籲。

第一,阿城區公安局捏造“犯罪事實”,騙取人大同意對我采取強製措施許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以下簡稱《代表法》)規定,人大許可對本屆人大代表采取強製措施的前提條件,是辦案機關提供涉嫌犯罪的事實和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刑訴法》)規定,刑事立案的必要條件是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束瑋為了配合專門替其打理巨額錢財的涉黑人員辛龍華詐騙我公司合法財產的犯罪活動,將簡單的經濟糾紛捏造成“犯罪事實”,悍然對我和家人立案並上網通緝。之後,以阿城區公安局名義出具了《關於對人大代表趙樹斌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請示》(以下簡稱《請示》),指派專人向區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做了案情匯報,故道裏區人大常委會同意並出具了許可函。

現在看,阿城公安局《請示》中陳述的情況完全是人為捏造且未經任何調查核實的虛假事實。哈爾濱市公安局已經委托雙城區公安局複查並作出“現有證據無法認定有犯罪事實,不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撤案決定。道裏區人大常委會則是被故意欺騙而做出的許可。

第二,先立案通緝,後提請許可,嚴重違犯《公安機關辦案程序規定》和《代表法》。

2014年8月30日,阿城區公安局對我非法立案,四天之後即9月3日才向道裏區人大常委會提交所謂《請示》,嚴重違背了《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一條事先請示的明確要求。《代表法》第三十二條更明確規定,如果對人大代表采取限製人身自由的措施,應當經該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采取偵查手段和措施的前提是立案,而阿城區公安局對我立案就不符合法定條件,請示也不事先進行,可見其對《代表法》的蔑視和對人大代表合法權益的肆意踐踏。同時徹底暴露出先斬後奏,違法辦案,急於實現卑鄙目的的罪惡企圖。

第三,無視《代表法》規定,反複多次侵害我的代表權益。哈爾濱市道裏區人大常委會是許可對我采取強製措施,並未罷免人大代表職務,我的人大代表資格依然合法有效。《代表法》明確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阿城區公安局不但立案、提請許可嚴重違法,在我主動到案說明情況後,不但不依法調查核實,盡快解脫我的無辜,反而先後對我采取監視居住、取保候審。2016年9月5日,束瑋與辛龍華勾結,與情人王穎欣共謀,在毫無犯罪事實、證據的情況下,突然將我刑事拘留押進大牢,接著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這些執法措施,也都是必須得到人大常委會依法許可的。《代表法》相關規定的立法本意就是為了防止人大代表合法權益不受陷害的特殊保護措施。而在長達兩年多的時間裏,阿城區公安局采取了一係列貌似合法,實則非法的強製手段,先立案通緝、監居取保,到刑拘報捕、再次取保等等,持續保持對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尤其是人大代表合法權利的反複侵害與高壓控製,情節特別惡劣,後果極其嚴重。

第四,對道裏區人大常委會正當要求不予理睬,嚴重損害人大機關權威信譽。道裏區人大常委會的許可函中,明確要求阿城區公安局將案情進展和結果及時報送常委會辦公室,目的既是積極支持依法辦案,同時也是嚴密程序,對錯究、誤究人大代表合法權益的情況隨時掌握,及時補救。但如前所述,阿城區公安局對我的侵害變本加厲,起起伏伏,不但根本沒有把什麽人大代表放在眼裏,更沒有將人民代表大會權力機關當成回事兒,膽大妄為,我行我素,公然對國家權力、政治製度、人民民主進行挑戰。道裏區人大常委會對我的實情一無所知,在阿城公安局的欺騙隱瞞下,所謂對行政司法權力監督職能形同虛設。許多農民兄弟知道我的悲慘遭遇後,紛紛說人大代表尚且如此,普通百姓還有活路麽?人大機關要求無任何約束力,還有什麽部門能夠讓基層群眾得以依靠呢?

作為農民人大代表,在全部代表中的比例有限,因此我一直感到十分自豪。去年底換屆,我的代表資格無聲無息地被取消了,人大機關領導和許多代表為我惋惜。我怎麽也想不通,自己沒有做錯什麽呀,人大代表咋就弄沒了呢?以前就聽說檢察院查辦腐敗案件唯恐得罪披著“人大代表”的貪官,履行程序極其嚴格;還有許多官員擠著爭當人大代表,為獲光環,披護身符,不擇手段。難道代表基層群眾利益和弱勢群體的農民人大代表合法權益就忽略不計,甚至可以肆意踐踏,無力保護麽?

這裏我鄭重申明,我的呼籲就是為了敦促司法機關嚴格依法辦案,嚴厲打擊破壞法製環境的犯罪行為,嚴懲執法犯法的司法腐敗,嚴肅討一個對農民人大代表的說法,還公平正義於人民心中!我將用帶領更廣大農民群眾脫貧致富,創造更大社會價值,維護基層農村穩定,振興現代農業發展的實際行動回報黨和政府。

 

 

 

 

                               趙樹斌

                            2017年7月21日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