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留下的一張發票

來源: 三笑 2017-07-04 06:02:2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9636 bytes)

1965年5月29日早上,毛澤東結束井岡 山的七天行程,下山去南昌,他的生活管理員吳連登跨進了賓館會計室,找到了會計雷良釗。

 

 

“小雷,毛主席今天要走了,請你結一下夥食費。”

 

“什麽,結夥食費?”雷良釗好像沒聽清他的意思,瞪大了雙眼。

 

“是的,毛主席有交待,他的賬一定要按生活標準收,每天兩元五角錢,一路上都是這樣的。”吳連登平靜地笑道。

 

雷良釗很為難,如果收下這些錢和糧票將使他無法向井岡 山人民交待。山裏人沒有什麽好東西招待毛主席他老人家,隻是按規定為毛主席做了幾餐家常菜,於是,說什麽他也不肯收下這錢和糧票。吳連登隻得耐心地解釋:“你不知道,主席和我們工作人員外出都有嚴格規定,這是紀律,我們必須遵守。在我們的約法中有這樣的一條,凡是首長需要的物品,托當地代辦的,必須付清貨款,如果地方不收錢,就不能拿東西’,這錢和糧票你們一定要收下,不然我回去是要挨批的!”正在雷良釗左右為難之際,吳連登又說:“毛主席最反對搞特殊化。前幾年,主席身邊的個別工作人員,利用跟隨主席外出巡視的機會,向地方上索取了一些東西,主席知道這件事後,非常生氣,立即將那名工作人員調離中南海。為了挽回影響,他從自己的稿費中拿出一筆錢,派人分別到這些地方進行退賠和道歉。你們說,今天這錢和糧票沒交清,我能離開井岡 山嗎?”

聽了吳連登這番話,當了6年會計、業務上非常拔尖的雷良釗驚呆了。在吳連登一再嚴肅地催促下,他這才拿起了賬本。平常隻需5分鍾便可結清的賬,今天他用了半個多小時還沒有算好。在寫錯了4次之後,還是吳連登提醒他:“交款人就寫首長吧!”雷良釗這才在號碼為“006482”這一聯發票上寫下了“首長夥食費,7天,每天2.5元,計17.50元”等字樣,發票開具時間為196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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