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西崗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10年初,郭文貴以被告單位盤古公司的名義,向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指使被告人楊英、呂濤、解洪淋以盤古大觀四區域精裝修工程需要資金為由,製作虛假的城建五公司施工合同。盤古公司向中國農業銀行亞運村支行遞交虛假材料,騙取中國農業銀行亞運村支行向其發放貸款32億元人民幣。
6月9日上午,楊英、解洪淋、呂濤在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受審。
6月9日上午,被告單位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和被告人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高管和職員呂濤、解洪淋、楊英騙取貸款,被告人呂濤、解洪淋騙取外匯一案,在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新京報記者從法庭上獲悉,呂濤、解洪淋、楊英三人當庭認罪悔罪。在該案庭審中,盤古公司實際控製人郭文貴浮出水麵。根據呂濤等人所述,作為盤古公司高管和職員,他們騙貸、騙匯的行為係郭文貴指使。
記者了解到,目前逃亡海外的郭文貴被另案處理。大連市有關司法機關透露,此案係郭文貴實際控製的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涉嫌犯罪係列案的第一起案件。目前,該係列案中有關犯罪嫌疑人涉嫌行賄,強迫交易,職務侵占,挪用資金,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非法拘禁等案件正在依法辦理中。
郭文貴。圖片來自網絡
3名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
6月9日8點30分,呂濤、解洪淋、楊英三名被告人著白襯衣黑褲走進法庭。另受被告單位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的委托,王某某擔任訴訟代表人。此時,被告人家屬、中外記者等40餘人在旁聽席就坐。
為盤古公司及呂濤等人辯護的7位律師來自北京的律師事務所,其中包括知名律師許蘭亭。
庭審持續4個多小時。法庭上,被告人呂濤、解洪淋、楊英三人對檢察院的指控未表異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不過,幾位辯護人在庭審中展開激辯,他們希望對被告公司和個人從輕量刑。
盤古公司的辯護律師稱,該公司還清了貸款本息共計40億元,且所獲貸款未用於違法行為,也無其他高風險經營。另外,被告單位在2016年向國家納稅5000萬元左右,之前最高時曾達到1億元。
被告人楊英的辯護人也提到,騙貸案中,並沒有給銀行帶來風險,反而給銀行帶來8億元收益。
被告人呂濤的辯護人認為,呂濤參與的騙貸和騙匯,社會危害性不大。同時,他在主觀上不知道騙購外匯屬於犯罪行為,且係按照老板的要求傳達意見,並未真正執行。
被告人解洪淋的辯護人認為,解洪淋有自動投案的情節。他說,解洪淋到案的時候,曾有人打電話讓他去政泉公司辦公室。此時,解洪淋明知公安人員在政泉公司辦公室,仍從盤古公司前往。在他看來,解洪淋這一情節屬於自動投案,應認定為自首。
對於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審判長稱,合議庭將在評議時充分考慮,依法予以確認。
最後陳述階段,呂濤等人在提及自己的家人時連連抹淚,痛陳不應受到郭文貴的指使,實施犯罪行為。
該案並未當庭宣判。審判長最後表示,合議庭將在休庭後依法評議,擇期宣判。
庭審現場。
造假公章假報表騙貸32億
大連西崗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10年初,郭文貴以被告單位盤古公司的名義,向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指使被告人楊英、呂濤、解洪淋以盤古大觀四區域精裝修工程需要資金為由,製作虛假的城建五公司施工合同。盤古公司向中國農業銀行亞運村支行遞交虛假材料,騙取中國農業銀行亞運村支行向其發放貸款32億元人民幣。
指控提到,盤古公司此後又向農行亞運村支行提供了虛假的城建五公司32億元發票,使該筆貸款經盤古公司在亞運村支行的貸款監管賬戶轉至城建五公司在華夏銀行東四支行的賬戶,又由城建五公司全部轉回盤古公司建設銀行車公莊支行賬戶。後迫於審計發現該筆貸款實際用途與貸款合同約定不符等因素,不得不償還貸款。 被告人、時任盤古公司財務總監楊英在一份筆錄中供述,2010年,由於盤古大觀施工期間公司資金緊張,郭文貴決定向農業銀行貸款。向農行申請貸款時,她向郭文貴匯報說向農行申請貸款時需要提供財務報表,而且是連續三年盈利,但其公司的財務報表是虧損的,提供給銀行後恐怕無法申請到貸款。“所以我說得做一套資產負債率低、利潤率高,能夠體現公司盈利的假財務報表,郭文貴聽後就讓我負責落實。”楊英說。
另一位被告人呂濤,2010年擔任盤古公司市場營銷總監。在騙取貸款案中,他負責其中一環——偽造其他公司的印章。當公訴人問及是否知道私刻印章違法時,他說,“知道,因為是郭文貴指使我去這麽做的,在當時的條件下我隻能這樣做。”騙取貸款案中,被告人解洪淋時任盤古公司財務部經理。他稱,根據郭文貴的指示和楊英的安排,他將私刻的假公章蓋在合同上,製造了四份虛假合同。
綜上,由楊英、解洪淋安排盤古公司工程部崔東曉製作虛假的城建五公司施工合同,由呂濤安排薑鵬偽造城建五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廖安國的印章、北京津京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印章、北京華匯房地產開發中心印章。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向中國農業銀行亞運村支行遞交虛假材料,騙取中國農業銀行亞運村支行向其發放貸款人民幣32億元。
至於這32億元的用途,楊英稱,其中16個億用於購買民族證券股權,6億元匯到香港,4億元償還車峰(香港上市公司數字王國實際控製人)的借款,7000萬在建設銀行做保證金,剩下的用在工程上。
庭審現場。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郭文貴以香港維業有限公司名義購買私人飛機,需要在中國建設銀行(亞洲)有限公司貸款。
據呂濤供述,因為香港維業公司沒有業務和收入,所以貸款沒有保障。郭文貴讓他安排人員,做一個民族證券公司和維業公司簽訂的假飛機租賃協議,用來證明維業公司有收入來源,以滿足銀行貸款的需要。
呂濤稱,假協議做好後,他聽解洪淋說,隻有這份協議還不行,貸款銀行還要看到第一筆資金支付過去。於是他便找到解洪淋和楊英商量,楊英說民族證券公司屬於純內資公司,不能直接將自有資金支付到境外,因此要找符合條件、能支付外匯的公司進行支付。解洪淋與楊英說北京邁爾森公司(實際控製人為郭文貴之子郭強,另案處理)有進出口資質,可以由民族證券公司與邁爾森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協議,由邁爾森公司代民族證券公司支付這個租金。
解洪淋也在供述中提到,他了解到,隻能以進出口貨物的名義,才能把外匯打到香港用以支付飛機租金。於是他把這一情況匯報給呂濤,之後呂濤與楊英溝通後請示郭文貴,得到同意。
起訴書稱,同年12月,呂濤、解洪淋合謀,以北京邁爾森公司向維業公司購買家具為名向銀行申請付匯,製作虛假的進口家具合同及發票,向交通銀行北京育惠東路支行騙購外匯1350萬美元,後匯往維業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亞洲)有限公司賬戶。
呂濤在庭上承認,在郭文貴的安排和指使下,他和解洪淋製作了相關的虛假貿易合同,最終向銀行騙購了1350萬美元匯到香港。
案情的複雜程度,遠超常人想象。據新京報此前報道,在騙購外匯案中,為了獲得購買私人飛機的貸款,郭文貴指使其公司員工“造”租賃合同、“編”飛機注冊證、“PS”外匯審批證明,從境內籌資,左右騰挪,借道12家殼公司,最終從交通銀行北京一家支行騙購外匯1350萬美元,轉往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