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要求辦理《許可證書》。但是勞動法明明規定外國企業代表可免辦《許可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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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國人可免辦許可證書,入境後憑Z字簽證及有關證明直接辦理就業證:
(二)外國企業常駐中國代表機構中的首席代表、代表。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cfg/flfg/gz/201704/t20170413_269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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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3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修改《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的決定
凡符合第十條第二項規定的人員,應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登記證明申請Z字簽證。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cfg/flfg/gz/201703/t20170315_2679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