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外網3月30日援引韓媒報道,29日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樂天和新羅免稅店共計課以18億1500萬韓元的罰 金,其中樂天免稅店被罰15億36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920萬元)。理由是兩家免稅店相關串通,無視規定,在 免稅店優惠活動中未按定期折扣的價格出售電子產品。 據悉,在2009年9月到2011年5月期間舉辦的9次免稅店專 屬優惠活動中,樂天免稅店與新羅免稅店事先串通,將手機、電動牙刷、相機、剃須刀等毛利率較低的電子產品 以未適用定期折扣的價格出售。而根據規定,專屬優惠活動中的折扣,應該包括兩部分:一是普遍適用的定期折 扣,二是優惠券、多用途卡折扣等正常折扣。
資料圖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認為,樂天與新羅免稅店的不當行為,導致電子產品的總折扣率較之前相比降低了1.8∼2.9%。據推測,兩家免稅店分別因此獲得7億2700萬韓元與1億1900萬韓元的不當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