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重慶市檢察院辦公室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證實,該院檢察官麽寧已經辭職,但他未透露麽寧辭職的具體時間。重慶市檢察院公訴處另一位工作人員也稱,“麽寧是辭職了。”
3月15日,網上流傳一份赴海外交流學習的行程計劃,顯示參與者包括“律師麽寧”,並介紹其為“曾任重慶市檢察院公訴處長、重慶市檢察官學院副院長”。
麽寧曾擔任李莊案公訴人,還曾獲得重慶市“十佳女檢察官”等榮譽稱號,她辭職“下海”的消息立即引發關注。
針對麽寧作為律師是否已備案,重慶市司法局律管處處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律師在實習階段無需在律管處備案,可先前往重慶市律協查詢。重慶市律師協會工作人員則稱,他們目前還沒有看到麽寧的相關資料。
四川省律師協會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介紹,目前可以確定的是,麽寧還不是四川的執業律師,但是否在某律師事務所實習,尚需進一步了解,還無法確認。
據《檢察官法》規定:“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一位律師告訴澎湃新聞,檢察官轉行做律師,一般是先找一家律師事務所,由這家律所幫忙向律協申請實習,成為實習律師;實習一年後轉正,才正式成為執業律師。
據《檢察日報》2009年報道:2000年從西南政法大學畢業後,麽寧就一直在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的公訴部門工作。8年裏,她辦理過的職務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等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達上百件,無一錯案。因辦案成績突出,她先後被重慶市檢察院嘉獎兩次、記個人二等功一次。2006年,她獲得了“全國十佳公訴人”榮譽稱號,並獲得了最佳論辯獎。
2009年,麽寧因擔任李莊案公訴人而受到外界關注。據重慶媒體報道,麽寧曾帶隊辦理涉黑案件9件共涉305人,主辦謝才萍等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李莊案,文強等人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等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因成績突出,先後被重慶市檢察院嘉獎兩次、記個人二等功一次。
2010年,麽寧被重慶市委、市政府授予“重慶市人民衛士”稱號。此外,她還榮獲重慶市“百名榜樣女性”、重慶市“十佳女檢察官”、重慶市檢察係統“十大檢察職業道德模範”等榮譽。
2012年3月23日,麽寧被免去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檢察員職務,任命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並先後任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處長、國家檢察官學院重慶分院副院長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