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點擊↑上方"史客兒"免費關注!
● 原創投稿請至:historymook@sina.com
5
蔣介石阻止監察院調查
揚子公司案件發生後,在南京的監察院迅速注意到此案,決議派員調查。院長於右任將這一任務指派給了監察委員熊在渭與金越光。二人於10月7日抵滬,自12日起,先後訪問上海市政府、上海市經濟督導員辦公處、上海警察局、社會局等處,會見蔣經國,並且詢問了孔令侃本人。
10月18日,蔣介石自北平致電上海市長吳國楨雲:
關於揚子公司事,聞監察委員要將其開辦以來業務全部檢查,中以為依法而論,殊不合理,以該公司為商營而非政府機關,該院不應對商營事業無理取鬧。如果屬實,可囑令侃聘請律師進行法律解決,先詳討其監察委員此舉是否合法,是否有權,一麵由律師正式宣告其不法行動,拒絕其檢查。並以此意約經國切商,勿使任何商民無辜受屈也。中正手啟。
蔣介石派蔣經國到上海,不就是要他來調查並處理各類經濟問題或案件的嗎?蔣介石此電,對於如何處理孔令侃及揚子公司,無一語涉及,相反,卻嚴厲批評監察院“對商營事業無理取鬧”,要吳國楨轉囑孔令侃“聘請律師進行法律解決”,實際上是在鼓勵孔令侃抗拒調查。
蔣經國組織了反對通貨膨脹遊行,藉此來增加民眾對他的行動的支持。畫麵上,一位裝扮的奸商,正站在棺材上發表演說。棺材前張掛著一張大幅宣傳畫,畫兩旁的口號為:“誰危害金圓信用,咱們就砍他的頭。”
揚子公司的囤積物資履行過“登記”,不好隨意逮捕,但是封存、查核,以便判明其罪或非罪,不僅是可以的,而且是應該的、必需的,蔣介石反對、製止監察委員的調查,而又不下令其他機構調查,其包庇行為就十分明顯了。
10月20日,吳國楨複電蔣介石雲:
查此案前係由督導員辦事處徑飭警局辦理,奉鈞座電後,經與經國兄洽定三項辦法:(一)警局即日通知監察委員,檢查該公司業務全部超越警局隻能根據違反取締日用品囤積居奇條例之職權,警局前派會同查勘人員即日撤回;(二)該公司可以無當地行政人員在場為理由,拒絕查賬,不必正麵與該委員等發生爭執;(三)監察委員熊在渭與天翼先生關係極深,職定訪天翼先生,請其轉達不作超越法律範圍之檢查。是否有當,敬請示遵。
從此電可以看出,吳國楨收到蔣介石10月18日的電報後,和蔣經國商量後定出三項辦法,其中最重要的一項便是以超越職權為理由,撤出警察局“會同查勘人員”,同時指示揚子建業公司“拒絕查賬”,並企圖利用熊式輝(天翼)和熊在渭的“極深”關係,勸熊在渭“不作超越法律範圍之檢查”。根據這三項辦法,徇私、包庇盡在其中,而又一切合法,沒有絲毫破綻。
次日,蔣介石複電雲:“號電悉,可照來電之意進行,如至不得已時,仍應照中前電辦理。”可見,蔣介石批準了三項辦法,而將自己18日電所述作為最終辦法。
關於蔣、吳之間為揚子建業公司案往來通電情況,後來吳國楨回憶說:
過了兩星期,什麽也沒發生,蔣經國無能為力。此後我突然接到蔣介石從北平發來的電報,電報裏說他已下令應由我處理此案。我回電說,從一開始我就向閣下說明過,我對此事不負責任,而且所有其他的案件也是別人處理的,我認為此案不應由我處理。三天後蔣夫人給我來長途電話,說委員長正在打另一份電報,命我直接處理此案,因此我最好還是照辦。
此回憶的特殊價值在於,它提供了宋美齡介入孔令侃案的直接證據。
11月4日,蔣經國將孔令侃的囤積清單交給蔣介石,蔣介石閱後,很生氣,日記雲:“本日經國報告,孔令侃囤積居奇,見其貨單,痛憤之至,故今日情緒更覺抑鬱矣。”然而,蔣介石也僅止於“痛憤”而已。
揚子公司案激起了監察委員們對宋子文、孔祥熙家族的聲討熱情,蔣介石本來認為,中國國情和西方不同,“未至民主程度而硬行民主”,隻能“自討苦痛”。早在10月16日,他就在日記中批評立法院、監察院的委員們不守紀律,和黨,和政府,包括他這個“領袖”矛盾、對立,日記說:
數月以來,戰事不利,經濟拮據,外交艱窘,因之立法、監察各院之黨員更形無法無天,不僅事事違反紀律,與中央黨政處處立於反對地位,而且一人一黨,每一黨員皆欲自作領導,自有主張,直接領袖,而其對領袖意旨與命令陽奉陰違,口是心非,並對餘之言論吹毛求疵,惡意曲解,不但喪失領袖威信在所不顧,而且無形中間接協助G匪,以摧毀黨政,亦所不恤,幾乎令餘無所措手足。
10月23日,立法院舉行時局談話會,有立委激烈地批判政府,發言說:“人事破壞法統,貪汙無法懲辦。如宋子文套購外匯,揚子公司的囤積嫌疑,至今也莫奈何。其次,例如豪門問題,至今沒有辦法。試問現在政府的權貴哪個不是豪門?哪個不是老虎?號稱打虎的蔣經國,又有什麽辦法!”該立委責問當時的翁文灝內閣:“是否能將政情澄清,否則請他下台!”
左圖為行政院院長翁文灝,中圖為王雲五,右圖為中央銀行總裁俞鴻鈞。
立法委員的情緒如此,監察委員的情緒自然更不在其下。10月24日,蔣介石日記雲:“尤以監察委員對宋、孔之攻訐,糾纏誣蔑,不顧大局,為匪作倀,此種卑劣無智之民意機構,更令人悲痛灰心也。”不過,應該指出的是,他還有一定的度量,沒有對這些放言高論者采取懲罰措施,報紙上也還可以將他們的言論登出來。
6
蔣經國辭職離滬
蔣介石阻止調查,揚子公司的案子辦不下去,其他事情自然也難於推動。10月16日,蔣經國在《反省錄》中承認:“揚子公司的案子,未能徹底處理,因為限於法令,不能嚴辦,引起外界的誤會。同時自從此事發生之後,所有的工作,都不能如意的推動了,抵抗的力量亦甚大。”蔣介石下令阻止監察院調查的當日,蔣經國約吳國楨、宣鐵吾等討論目前經濟問題,“可以說沒有一個是支持政府政策的”。蔣經國在日記中自稱:“今日在精神上受到極嚴重的壓迫,未安睡。”此後的一段時期內,蔣經國既感到行政院方麵的動搖,也感到自己的話越來越沒有人聽。10月27日日記雲:“在前半個月我的話是不會打折扣的,而現在則不如前了。”
上海學生也走上街頭,高舉“打倒奸商”的旗幟。
經濟問題隻能用經濟辦法解決。國民黨用高壓手段“限價”,嚴禁物價上漲,這就逼得上海和各地商界用“拒售”的辦法來對付,從而形成更大的經濟危機和社會危機。10月24日,蔣介石和行政院院長翁文灝長時間討論經濟問題,日記雲:“情形日非,商鋪空室藏貨,人民排隊擠購,尤以糧食缺乏為可慮耳!”同日,蔣經國早起到理發店理發,聽到的都是“排隊買不到東西”這許多話。這種“買不到東西”的情況不僅嚴重影響到上海、南京的市民生活,甚至也影響到了蔣介石。
10月31日是蔣介石的62歲生日,蔣緯國夫婦和蔣介石的侄女蔣華秀夫婦前來祝壽,蔣介石居然辦不出一席稍微像樣的飯菜來,日記雲:“晚課後緯兒及華秀等夫妻來祝壽,聚餐便飯,以買不到食物也。”連為蔣介石服務的侍從們都不能為蔣買到食物,市場上物資匱乏情況可想而知。
10月28日,蔣經國到南京參加經濟管製會議,“大家都主張讓步”。會議決定糧食可以自由買賣,工資可以調整,百物都可以照成本定價。11月1日,行政院宣布取消限價,糧食按市價交易,自由運銷,紗布、煤、糖、鹽,由中央主管機關核本定價,統籌調節。蔣經國原來主張堅決守住“八一九”的限價防線,至此徹底崩潰。當日,蔣經國發表《告上海人民書》,承認自己未能盡責完成任務,在若幹地方,增加了人民的痛苦,應向政府自請處分。
11月6日,正式發布消息,辭去督導員職務。從即日起,蔣經國可以不再到中央銀行辦公。他到督導員辦公室走了一圈,“心中實有無限的感慨,幾欲流淚”。此後,他情緒消極,借酒澆愁,一邊喝酒,一邊焚燒文件,甚至連印好的請柬也在焚燒之列,賈亦斌問故,蔣答:“亡國了,還請什麽客?”
蔣經國以鐵腕手段控製物價,在一段時期內有效,並且得到一般平民百姓的擁護,但是,一旦“限價”令取消,物價立即如斷線風箏,扶搖直上,平民百姓受到更大的痛苦。11月8日,蔣介石日記雲:“自限價取消,經國辭去管製督導員後,上海物價已日漸實漲四五倍。”蔣介石派蔣經國到上海,本意在解決經濟危機,不料卻陷入更大的危機中。
四十年代末,通貨膨脹引發上海擠兌狂潮
11月15日,上海經濟督導員辦公室發表聲明:
關於揚子建業公司囤貨事件,茲已將該案調查處理經過,連同警局檢查報告及該公司囤貨一並呈報行政院,督導處並規定該公司所囤工業原料及日用必需品由主管機關按照限價配給各廠家、商號,已轉飭市府及主管當局辦理。
這份聲明無異提前宣告,孔令侃和揚子公司無罪。
7
監察院公布對揚子公司的《糾舉書》
盡管蔣介石阻止監察院對揚子公司進行調查,但是,他當時還不擁有“一句頂一萬句”的絕對權力,因此,熊在渭、金越光的調查一直在持續進行。孔令侃方麵,由於有姨丈蔣介石和姨母宋美齡的撐腰,有恃無恐,拒不交出貨物進出總賬、分戶賬及結匯等重要賬冊,與熊、金二人接談過一次後即避不見麵,僅由財務處副處長出麵敷衍,聲稱“公司創設未久,賬項不全,且全盤賬目清查頗為繁複,未便交出”。同時,上海市政府等有關方麵也不能積極配合。盡管如此,熊、金兩位監察委員仍然完成調查,寫出長達1.2萬字的《糾舉書》。
《糾舉書》提出:揚子公司囤有西藥、顏料、化妝品、玻璃質日用品等,共三四千箱;另有與揚子公司關係密切之利 所存新小汽車75輛、卡車10輛。以現貨從低估計,約合金圓券二千萬元以上,折合法幣六十萬億元,約合其第二年注冊資本的6萬倍,“要非該公司總經理孔令侃具有特殊權勢,巧取豪奪,誰能相信?”
《糾舉書》列舉揚子公司1947年以來的營業額,計算該公司應向國家交納的巨大稅款數字,指出該公司實際所交,僅及千分之五六,特種營業稅隻交了金圓券132元4角7分。“其中與稅務機關有無勾結,固不可知,然該公司仗勢逃稅,則實為明顯”。
《糾舉書》還提出:該公司存貨,大多為民國三十五年、三十六年購進,迄今尚未拋售應市,其中食糖、煤油,均在一年以上,“自難謂為非囤積居奇之行為”。又指出:在這些存貨中,屬於禁止進口或暫時禁止進口者達二十餘種,“其破壞法令,圖謀私利,殆無疑義”。
《糾舉書》並將矛頭指向孔祥熙,指出孔祥熙、孔令侃父子進口的“卡地洛克”汽車與揚子公司另一批6噸以上的“飛愛特”汽車,輸出入管理委員會都表示未發進口許可證,那麽,“江海關何以準其進口?”如非“與該江海關主管人員勾結,何能登岸?”
《糾舉書》認為,孔令侃“仗勢違法、逃稅走私、囤積牟利各罪俱全,自應予以嚴懲”,建議函請行政院轉飭工商部,吊銷揚子公司的營業執照,停止其營業,“至其侵犯司法部分,並應移送法院,依法究辦”。
此外,《糾舉書》並提出,上海市長吳國楨、警察局長俞叔平、經警大隊長程義寬,及上海市直接稅局局長黃祖培、輸出入管理委員會主委霍寶樹、江海關稅務司張勇年等,均“有玩忽職務之處”,一並糾舉。
該《糾舉書》經監察委員劉延濤、王向辰、王澍臨三人審查成立,於12月21日,送交行政院處理。
《糾舉書》送交行政院之日,離蔣介石宣布下野,將總統職務交由李宗仁代理的日子已經不遠。自然,此後《糾舉書》即進入國民黨內習以為常的公文旅行流程。
蔣經國還抓了另一個上海灘的頭麵人物,這個人的被抓跟他的打虎失敗有直接關係,他就是上海灘大佬杜月笙的三兒子、中匯銀行經理杜維屏。他被捕的罪名是“囤貨炒股”,在交易所外拋售永安紗廠股票2800股,被判8個月徒刑。圖為站在法院公審台前的杜維屏和另外三位從犯。
8
國民黨和政府陷入人心盡失的危機
俗話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蔣介石、宋美齡包庇孔令侃的情節迅速在社會流傳、發酵,蔣介石父子和宋美齡都受到社會,包括國民黨內部的廣泛批評,它使國民黨和政府陷入人心盡失的嚴重危機。當時守衛北平的將領傅作義就曾為此事對杜聿明說:“蔣介石要美人不要江山,我們還給他幹什麽!”此事成為傅對蔣“失去信仰”的重要原因。賈亦斌在向蔣經國勸諫不成後也對他最後失望,“決心同蔣家王朝決裂,同蔣經國分道揚鑣,去尋找新的道路”。
1948年11月4日,《中央日報》曾發表殷海光執筆寫作的社論《趕快收拾人心》,批判“豪門”貪財橫行,“享有特權的人享有特權,人民莫可如何。靠著私人政治關係而發橫財的豪門之輩,不是逍遙海外,即是依勢豪強如故”。孔祥熙當時在美國,孔令侃在揚子公司被查封後不久也經香港去了美國。社論指認“豪門”為“人民公敵”,斥責國民黨和政府“甚至不曾用指甲輕輕彈他們一下”。社論說:
革命與反革命的試金石,就看是走多數派的路線,還是走少數派的路線。如果走少數派的路線,隻顧全少數人的利益權勢,那末盡管口裏喊革命,事實上是反革命。
《中央日報》是國民黨的機關報。人們已經很難分清,這些言論和當時中共批判國民黨的言論有多大區別了。
國民黨內和社會上普遍彌漫的這種不滿、怨憤,蔣介石自然是清楚的。不妨看他這一時期的日記:
這些傳言、攻訐、謠諑的內容,今天已難一一闡述清楚。徐永昌日記雲:“聞蔣先生日前亟亟到滬,十之八九因孔大少爺不法囤積等問題,蔣夫人速其訪滬解圍雲雲。”蔣介石的秘書周宏濤則回憶說:“我風聞這天蔣公為了揚子公司囤積居奇案,在夫人的要求下召見經國先生,垂詢上海金融管製執行情形,經國先生本要法辦經營揚子公司的負責人孔令侃,因而擱置。”徐的日記、周的回憶,都說明蔣介石、宋美齡幹預揚子公司案一事流傳之迅速和廣泛。
至於賈亦斌在回憶錄中所說,蔣介石曾在10月9日痛罵蔣經國:“你在上海怎麽搞的,都搞到自己家中來了!”要他立即打消查抄揚子公司一事。又曾召見上海文武官員說:“人人都有親戚,總不能叫親戚丟臉,誰又能真正鐵麵無私呢?我看這個案子打消了吧!”賈亦斌並非在現場目擊耳聞的當事人,他的這些回憶和蔣介石的身份、性格與語言風格不合,顯然屬於傳言、謠諑之類。
既然是傳言、謠諑,自然不可能很準確,模糊失真,甚至誇大、扭曲都在所難免。傳言中可能有同情蔣經國,指責宋美齡的內容,因此,宋美齡覺得很委屈。11月27日夜,國民黨和政府已經風雨飄搖,宋美齡赴美乞援,行前之夜,蔣介石發現宋美齡突然啼泣不止,日記記載說:
午夜醒時,妻又悲切不置。彼稱國家為何陷入今日之悲境,又稱彼對經兒之愛護,雖其親母亦決無此真摯,但恐經兒未能了解深知耳!惜別淒語,感慨無窮,彼為餘與國家以及宋、孔之家庭受枉被屈,實有不能言之隱痛,故其悲痛之切,乃非言詞所能表達其萬一。
可能宋美齡當時對蔣經國確有真摯“愛護”之意,也可能在蔣、宋、孔三家的關係中,傳言中宋美齡的作用有不完全準確之處,但是,衡以本文所舉上述例證,蔣介石、宋美齡夫婦徇私包庇孔令侃及其揚子公司的基本事實應無疑義。
傳言、謠諑有很大的殺傷力,基本符合事實的傳言,其殺傷力就更大。在揚子公司問題上,人們對蔣介石、宋美齡、孔祥熙、孔令侃以及蔣經國的批評實際上就是對掌控當時社會、國家的“豪門”的批評。這種批評是很容易轉化為打倒“豪門”、推翻“豪門”的革命情緒的。
1948年10月,迫於現實,國民政府不得不自食其言,放棄金圓券改革中的限價規定,宣布漲價。11月初,政府又重新允許市民持有黃金、白銀和外幣,明確將匯兌比例從收兌時的金圓券4元比1美元改為20元比1美元。“打虎”宣告失敗。圖為1948年上海市民在銀行兌換黃金。
平心而論,蔣介石自奉儉約,大體清廉,對孔氏家族的貪瀆、腐敗也有過製裁。例如:1942年12月,槍斃與孔祥熙家族關係密切的林世良。1945年,親自審查孔祥熙涉案的美金公債舞弊事件,迫使孔祥熙辭去行政院長、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等多項職務。但是,蔣介石顧全國民政府和孔氏家族的體麵,擔心“夜長夢多,授人口實”,最終還是隻能以大事化小,後台結案的方式了斷。到了揚子公司問題上,蔣介石礙於宋美齡和孔令侃之間的關係,壓製調查,窒息言論,徇私包庇,終於毀滅了國民黨和政府擁戴者的最後一點希望,陷入人心盡失的嚴重局麵。
豪門越“豪”,處理其貪腐,就應該越堅決、果斷、及時,這就是曆史的教訓。
【來源:《炎黃春秋》雜誌 2013年第9期 文/楊天石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 文中注釋因版麵有限略 有刪節】
注:本公號所推送的文章如侵犯到原作者的權益,請與我們聯係(‘進來撩’欄中的聯係我們),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內刪除。所推送的文章並不代表本公號觀點,請和諧留言。
友情提示
指紋長按二維碼
自動識別關注
微信號:skdyh8
微信掃一掃
關注該公眾號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