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宇馳是把林彪送上“叛國” 被告席上的“幹證”
多維曆史最近發文, 2017年,林彪案過去46年,至今平反無望。
最大阻力是,林彪是自己上的飛機,而飛機又摔在蒙古溫都爾汗。全中國人民和全世界都知道。
無論林彪怎樣從北戴河96號樓到達山海關機場的,他自己在眾目睽睽之下,光頭頂著葉群的高跟鞋,從軟梯爬上三叉戟飛機,是無法改變的曆史事實。
構成林彪“叛國”罪名的證據,不僅是李文普提供的證詞: 林彪問林立果,“到伊爾庫茨克多遠,要飛多長時間”, 還有周宇馳的瘋狂行動。
“九一三”事件實際上牽涉兩架飛機:一架是林彪乘坐的256號三叉戟,墜毀在蒙古溫都爾汗;另一架是3685號直升機,被林立果的師傅周宇馳用“林彪手令”騙飛並劫持。3685號直升機上共有5名乘員。除了兩名駕駛員,還有三名林彪死黨。最後,一名駕駛員和一名死黨留下活口。
1971年9月13日零時32分,林彪乘坐的256號三叉戟從山海關機場強行起飛。林立果臨去山海關機場前,給周宇馳打電話說,“首長決定立即北上”。這時周恩來已經下令必須由幾人聯合才能放行飛機。周宇馳搞不到大飛機,決定用直升機出境,叫於新野立即到西郊機場找陳士印。
飛機起飛後,周宇馳讓兩位飛行員向張家口方向飛。飛行員質疑:不是到北戴河執行任務嗎?周宇馳認為不可能再繼續瞞下去,才拿出一張北京—烏蘭巴托—伊爾庫茨克的航線圖,命令兩位飛行員飛烏蘭巴托。
周宇馳的本意是執行林立果的“命令”,做“垂死掙紮”。但是他的“死忠”,卻坐實256號三叉戟飛伊爾庫茨克,是預謀。
如果說葉群和林立果“劫持”林彪,林立衡“舉報”林彪,把林彪送上不歸路;那麽周宇馳也是林彪的“索命無常”,是把林彪送上“叛國” 被告席上的“幹證”。
1971年9月7日上午,周宇馳駕駛直升機將顧同舟15頁紙的情報送到北戴河。15頁紙記載著毛澤東的“南巡講話”,成了林家“催命符”。林立果領著周宇馳去見了林彪、葉群。擬定了三套方案:一是動員江騰蛟去上海、杭州組織王維國、陳勵耘殺害毛澤東,讓於新野先去上海、杭州偵察毛澤東的動向並觀察王、陳二人態度;二是如謀害不成,就帶黃、吳、李、邱到廣州另立中央,實行地區割據;三是作最壞打算,為北去蘇聯作準備。事後,周宇馳曾向艦隊成員說:“林副主席很動感情,抱著我的雙肩說‘宇馳同誌,我把一切都交給你們了!’”
當然林立果、林彪、葉群和周宇馳都死了,他們的“密議”已經“死無對證”。
但是,1971年9月7日以後,林立果和周宇馳的活動,卻留下了軌跡。1971年 9月8日,林彪在北戴河寫下了“盼照立果、宇馳同誌傳達的命令辦”的手令,林立果拿著它作為尚方寶劍,在“小艦隊”內部下達命令,開始了謀害毛澤東的陰謀活動。林辦秘書中唯一看過手令的是於運深,他沒有對手令的真偽提出過疑問。他看到的是豎寫的手令。他看到手令一事,是他在“九一三”後主動向專案組交代的。在舒雲整理的於運深口述曆史中再次得到確認,而且,這份手令就是周宇馳憑手令調取直升飛機那一份。
1971年9月13日,周宇馳在沙河機場,又出示了林彪於9月8日寫的手令。看過手令,不止一人。“盼照立果、宇馳同誌傳達的命令辦”, 足以證明周宇馳在林家的的地位。周宇馳曾是林立果在空軍的“師傅”,也是林立果入黨介紹人,頗像“太子少師、太子少傅”。
自從2004年丁凱文根據張寧的《塵劫》和澳洲記者的調查,主編出版了《重審林彪罪案》一書, 近年來關於‘九一三事件’的研究,已經取得重大進展。特別是吳潤生的《林彪與文化大革命》,舒雲的《林彪事件完整調查》的出版,國內外的學者,“搜羅境內外研究者的文章”,層出不窮。為此, 丁凱文再次寫了《“九一三林彪出走事件”研究述評》。
在這些研究中,其中一個突出的“成果”是,發現了林立果的重大作用,林立果死後封神。諸如,林立果“偽造、騙取林彪9月8日手令”,“林立果和葉群綁架林彪上飛機”;“林立果獨立製訂和執行‘571工程’以及‘暗殺計劃’”。所謂的“謀殺”和“南逃”都僅僅是林立果一夥人的“狂想”,安排“南下廣州”,指使周宇馳“北上”,都是林立果個人行為。“葉群是林立果殺毛行為的背後主使人”,“林立果的逃跑計劃,諸如安排飛機、了解中蒙邊境的軍事部署情況等,都是葉群主使”。“毛的南巡與林立果的行為之關係,林立果身邊是否有毛澤東的“臥底”,是誰將毛回京的消息及時透露給了林立果”。
九一三事件”中,給林彪所定的諸項罪名,“篡黨奪權、陰謀政變、另立中央、叛黨叛國”,或是 “莫須有”,實在“有的”,也是林立果幹的,最多還有一個葉群。
無法改變的是 ,“林彪是自己上的飛機,而飛機又摔在蒙古溫都爾汗”。曆史無法假設,如果周宇馳在去沙河之前,毀掉“手令”,自殺“成仁”,林彪案平反起來是否會容易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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