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許多年以後,我們的兒孫已經長大成人,當他們坐在寬敞舒適的多媒體圖書館中,喝著咖啡查閱曆史資料的時候,他們一定會發現這樣一個事實:2016年,是中國曆史上一個十分不尋常的年頭。
這一年,在華夏大地上發生了許多影響輿論的重大事件,讓我們感到無奈又無助,也讓一些人加快了逃離的步伐,不僅僅隻是空氣中的霧霾,還有各種有形無形的力量在敲打著我們、催逼著我們。
這一年發生的諸多事件中,六個年輕人的死亡事件格外引人注目,給世人留下了傷心的淚水甚至刻骨銘心的記憶,也讓我們不得不停下匆匆的腳步,重新審視腳下的這片土地和我們賴以生存的這個社會。
一、魏則西之死
1994年出生於陝西鹹陽的魏則西,因患有滑膜肉瘤晚期,於2016年4月12日在鹹陽家中去世,終年22歲。2016年5月1日,一篇微信文章刷爆朋友圈,文中稱,大學生魏則西在2年前體檢出滑膜肉瘤晚期,通過百度搜索找到武警北京總隊第二醫院,花費將近20萬元醫藥費後,仍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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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魏則西之死,在自媒體上迅速傳播,也將百度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因為聽信了百度搜索中關於“滑膜肉瘤”的廣告信息,魏則西在武警北京總隊第二醫院嚐試了一種號稱與美國斯坦福大學合作的腫瘤生物免疫療法。在花費了20多萬醫療費後,才得知這個療法在美國早已宣布無效而被停止臨床。
這期間,腫瘤已經擴散至肺部,魏則西終告不治。在被欺騙的絕望中,魏則西把經曆寫在了一個網絡提問的回帖中。而這個問題是:你認為人性最大的“惡”是什麽?作為在中國占據絕對市場份額的搜索引擎,百度是絕大多數中國網民搜索資訊的入口。正是這個看似開放而廣闊的知識入口,卻被利益占據了要衝,“競價排名”的廣告模式,“金錢至上” 的原則,導致百度無視善惡,無視真假,在一處本該彰顯公平的領域製造出了駭人聽聞的累累罪惡。
據公開報道,百度2013年的廣告總量是260億元,其中莆田民營醫院在百度上就做了120億元的廣告,莆田民營醫院廣告投放的60%都給了搜索引擎。有些醫院在搜索引擎上的推廣費用就占到營業額的70%、80%,甚至有醫院一年收入1.2億元,其中1億元就投給了搜索引擎。
在魏則西之前,有多少人的血汗錢被這些莆田醫院所騙?又有多少人的生命消失在這些打著權威旗號的專科醫院特色門診?過去這麽多年,傳統媒體為何沒有關注過類似的民生話題?政府為什麽容忍一大群沒有良心的騙子幾乎控製了整個中國的民營醫療機構?
二、雷洋之死
2016年5月7日晚,29歲的北京青年人大精英雷洋萬萬沒有想到,在高高興興去機場接親人的路上,莫名其妙落入到便衣警察之手,一個小時之後就進了停屍房,這樣的結局讓家屬讓公眾都不能接受,更不能接受的是官方接連發布的聲明以及涉案人員在電視上的拙劣表演!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警方采用了毫無道德底線的方式來掩蓋事實的真相。他們把罪惡演繹得如此明火執仗,把恐怖與威脅表露得如此不計後果,就好像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任何力量可以令他們產生敬畏,沒有任何報應能夠讓他們想到收手。
為了掩蓋雷洋事件的真相,他們拋出了心髒病致死說,刪除雷洋手機信息,宣稱現場攝像頭同時壞掉,偽造DNA檢測報告,強迫足療小姐做偽證,甚至動用北京和央視兩大電視台為其站台洗地。
雷洋之死讓所謂的中產階級一片恐慌,在公權力麵前,沒有人知道誰是安全的。當執法程序和手段不透明,信息遠遠落在輿論之後,公權力的公信力早己蕩然無存,當公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界限模糊時,任何人都不會有任何安全感,其個人權利隨時會遭到公權力的侵犯和踐踏。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雷洋究竟因何而死?是嫖娼還是心猝?官方在持續拖了半年之後,依然沒有給出真相。先是幾家電視台和官媒站出來背書洗地,接著是漫長的屍檢,含糊不清的屍檢報告,瘋狂的刪帖,都是在拖延時間,想拖延到公眾淡忘,最後不了了之。
雷洋屍骨已寒,化為青煙,而雷洋的家屬們卻接受了恥辱的地下籌碼交易。
輿論界大多傳聞賠償金額為1200萬元。 “這個數字已經實現了中國迄今為止開創性的最高額的民事賠償,”雷洋案家屬代理律師陳有西向外界聲稱,“而且實際賠償額遠不止這個數字。”而某港媒則稱賠償金額實際為2000萬元,另外送一套北京市區內大麵積的房子,價值差不多2000萬,共計約四千萬。
雷洋案真正的凶手,乃假執政者之名,褻瀆人民賦予的公權而為非作歹、草菅人命的幾個狗官警察。而檢查機關不予起訴,已然淡化了本案凶手們的刑事責任,用巨額的所謂“國家賠償”封住了遺孀及其直親們的嘴巴。吊詭的是,本該完全承擔民事賠償且有能力承擔民事賠償的數個犯罪嫌疑人,逍遙法外不說,迄今為止一個子兒都沒有掏出,巨額的封口費,卻落在了無辜的且數月來一直怒不可遏、窮追不舍“打幫錘”的網民和所有納稅人身上。
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對邢某某、孔某、周某、孫某某、張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玩忽職守案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這就等於向全社會宣布,將來因公執法人員,隻要在在執行公務的時候弄死人,可以不做法律追究!
無論內情如何,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對此案作出的不起訴決定,都是錯誤的違法的,這屬於公然藐視法律。
古人尚且知道有些案件,是“情有可原,法不可恕”的道理,怎麽到現在,連“情無可原,法不可恕”的案件都可以私了呢?
那將來娘老子殺子女,子女殺娘老子都可以私了嗎?須知,親人之間的命案,私了的有利因素更大。
本來,執法者犯法理應罪加一等。這倒好,現在執法者犯法,直接就不追究了!那好,再有這樣的所謂執法機會,把執法對象直接打死就是了。
果然,雷洋事件後,2016年8月20日四川訪民楊天直被截訪者打死,11月20日遼寧訪民陳沈群被截訪者打死,12月16日反抗截訪的河南訪民許有臣被判死刑。2017年1月9日河南訪民王社桃、李小翠被截訪者燒死。2017年1月9日,陝西省大荔縣下寨鎮年近7旬的訪民陳根虎夫婦在去鎮派出所的路上,被3個蒙麵歹徒將腿上的筋,血管,神經都砍斷。
三、劉伶利之死
2016年8月14日,32歲的劉伶利不幸因病去世,也掀起了一波輿論。這個32歲的年輕人,出身於貧寒之家,之前也是通過讀書改變了“命運”,成了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的一名教師。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但癌症讓她與魏則西一樣,體會到了“人性最大的惡”。她不僅沒有得到學校應有的關懷,反而因為生病“曠工”,被學校開除。盡管法院認定開除無效,要求學校恢複劉伶利的勞動關係,但學校拒不執行。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簽發“開除決定”的蘭州交大博文學院的院長陳玲,當然也暴露出了“人性最大的惡”。對她的口誅筆伐,自然是紛至遝來。在輿論的壓力而不是法律的威懾之下,學校與已經死去的劉伶利恢複了勞動關係,並表達了“誠摯的歉意”。
盡管已有人把“教育家”陳玲的真麵目挖掘清楚,但我還是不願意把這個故事的症結歸結於她是一個惡人。人性的惡,存在於我們每個人的身體裏和潛意識裏。一旦有機會作惡,很多人可能都把持不住,關鍵要看作惡的成本又多大。陳玲之前一定相信,做一個惡人的收益更大,所以不僅藐視劉伶利,而且藐視法律。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如果法院已經判了恢複勞動關係,學校拒不執行也不受什麽懲罰,談人性有多麽惡,不如談法律有多麽兒戲;在法律是廢紙的時候,我願意“原諒”陳玲的惡劣。如果醫院騙絕症患者的錢在這個社會上一路綠燈,你去譴責醫院良心大大地壞其實就是扯淡;在“在位者”對這一切熟視無睹的時候,我願意“原諒”莆田係。如果一個人被認為嫖娼就可以任意地毆打,那麽給我這樣惡權力我估計也把持不住作惡;當暴力不被有效約束的時候,我隻能試著“理解”暴力。
總之,情況就是這麽個情況,在“這麽個情況”下,發生一些不該發生的悲劇,幾乎是順理成章的。既然如此,譴責人性的惡幾乎等同於什麽也沒有譴責。
四、徐玉玉之死
2016年8月21日,山東臨沂,18歲的姑娘徐玉玉,死在了醫院裏。本來,9月1日,她將到南京郵電大學報道,成為一名大學生。
她的死因比較特殊。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徐玉玉的家境比較貧寒,拿到大學通知書後,8000元的學費成了家裏的一個巨大負擔。8月18日,在向親戚借了一部分之後,父親徐連彬終於湊夠了1萬元,並打到了學校指定的銀行卡,等著學校劃轉學費。
第二天,騙子的電話打來了。不設防的徐玉玉,按騙子的“指示”將9900元轉到了指定賬戶。就這樣,好不容湊來的學費瞬間丟了。她先是大哭,然後拉著父親去派出所報了案。
走出派出所,坐上父親的三輪車幾分鍾後,她被父親發現“身體發軟”了。然後,她被送到了醫院,然後,21日那天死在了醫院。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22日,徐玉玉已經收拾好的去大學報到的行囊,陪著她一起被帶到了火葬場。
每個人,距離火葬場都隻有一步之遙,但徐玉玉的離去讓人太難以接受。貧家的孩子,努力學習,即將進入大學,開始改變命運的人生旅途,卻因為不小心丟掉了這場旅途的“車票”而被這個世界“淘汰”,這無法讓人不同情。
貧窮從來不值得美化。一個悲傷的事情,往往會引發一個更悲傷的事情。假如徐玉玉家不是生在貧窮到令人悲傷的家庭,失去9900元就不是一個多麽悲傷的事情,也就不會引發因為“丟了錢”而又“丟了命”的悲劇。
當此之際,很多人在譴責騙子喪盡天良。但我覺得這樣的譴責意義不大,騙子在決定騙人的那一刻,就不再考慮“良知”。倒是,徐玉玉的信息能夠被精準地掌握,說明騙局的背後一定有一個精密的鏈條。鏈條上,一係列的幫凶,聯手編織了這個社會凶險的一麵。即便抓到鏈條上的所有人,也不會有一個人為徐玉玉“償命”— —似乎,怪隻怪,18歲的孩子,對社會的凶險太不了解。
一個孩子長大的過程,就是麵對一係列凶險的過程。
徐玉玉的不幸離世,讓父親徐連彬陷入到了深深的自責中,記者采訪中,徐連彬多次失聲痛哭,“如果我不帶女兒去報警,就讓她哭一晚上,也許女兒就不會有事。”
為什麽後悔去報警?這期間究竟發生了什麽?……父女倆去報案,類似的網絡詐騙案,一個派出所的警察根本無能為力,也就是說,一般被騙的錢根本追不回來,派出所當時並沒有立案,這或許是徐玉玉死亡的直接原因,如果她沒選擇報警最多糾結一陣,但對於單純的徐玉玉來說,無所不能的執法機關原來如此無能,這對小姑娘的衝擊實在太大太大,因而產生了從未有過的絕望!
在輿論的喧囂聲中,公安舉全國之力,很快就破獲了一個貌似抓不到的騙子團夥,誰都知道,網絡詐騙絕非起自今日,這類騙子橫行全國,每年騙走的金額數百億之多,有關部門卻一直沒有下決心徹底打擊這類詐騙活動,徐玉玉之後,會不會還有下一個?生活在這片土地上,如何才能躲過一些突如其來的災難?在這個瞞和騙的社會,我們每個人是不是都是瞞和騙的幫凶?
五、楊改蘭之死
2016年8月26日,甘肅康樂縣景古鎮阿姑村山老爺彎社的村民楊改蘭,在殺死4個親生孩子後也選擇服毒自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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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則,導致百度無視善惡,無視真假,在一處本該彰顯公平的領域製造出了駭人聽聞的累累罪惡。
據公開報道,百度2013年的廣告總量是260億元,其中莆田民營醫院在百度上就做了120億元的廣告,莆田民營醫院廣告投放的60%都給了搜索引擎。有些醫院在搜索引擎上的推廣費用就占到營業額的70%、80%,甚至有醫院一年收入1.2億元,其中1億元就投給了搜索引擎。
在魏則西之前,有多少人的血汗錢被這些莆田醫院所騙?又有多少人的生命消失在這些打著權威旗號的專科醫院特色門診?過去這麽多年,傳統媒體為何沒有關注過類似的民生話題?政府為什麽容忍一大群沒有良心的騙子幾乎控製了整個中國的民營醫療機構?
二、雷洋之死
2016年5月7日晚,29歲的北京青年人大精英雷洋萬萬沒有想到,在高高興興去機場接親人的路上,莫名其妙落入到便衣警察之手,一個小時之後就進了停屍房,這樣的結局讓家屬讓公眾都不能接受,更不能接受的是官方接連發布的聲明以及涉案人員在電視上的拙劣表演!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警方采用了毫無道德底線的方式來掩蓋事實的真相。他們把罪惡演繹得如此明火執仗,把恐怖與威脅表露得如此不計後果,就好像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任何力量可以令他們產生敬畏,沒有任何報應能夠讓他們想到收手。
為了掩蓋雷洋事件的真相,他們拋出了心髒病致死說,刪除雷洋手機信息,宣稱現場攝像頭同時壞掉,偽造DNA檢測報告,強迫足療小姐做偽證,甚至動用北京和央視兩大電視台為其站台洗地。
雷洋之死讓所謂的中產階級一片恐慌,在公權力麵前,沒有人知道誰是安全的。當執法程序和手段不透明,信息遠遠落在輿論之後,公權力的公信力早己蕩然無存,當公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界限模糊時,任何人都不會有任何安全感,其個人權利隨時會遭到公權力的侵犯和踐踏。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雷洋究竟因何而死?是嫖娼還是心猝?官方在持續拖了半年之後,依然沒有給出真相。先是幾家電視台和官媒站出來背書洗地,接著是漫長的屍檢,含糊不清的屍檢報告,瘋狂的刪帖,都是在拖延時間,想拖延到公眾淡忘,最後不了了之。
雷洋屍骨已寒,化為青煙,而雷洋的家屬們卻接受了恥辱的地下籌碼交易。
輿論界大多傳聞賠償金額為1200萬元。 “這個數字已經實現了中國迄今為止開創性的最高額的民事賠償,”雷洋案家屬代理律師陳有西向外界聲稱,“而且實際賠償額遠不止這個數字。”而某港媒則稱賠償金額實際為2000萬元,另外送一套北京市區內大麵積的房子,價值差不多2000萬,共計約四千萬。
雷洋案真正的凶手,乃假執政者之名,褻瀆人民賦予的公權而為非作歹、草菅人命的幾個狗官警察。而檢查機關不予起訴,已然淡化了本案凶手們的刑事責任,用巨額的所謂“國家賠償”封住了遺孀及其直親們的嘴巴。吊詭的是,本該完全承擔民事賠償且有能力承擔民事賠償的數個犯罪嫌疑人,逍遙法外不說,迄今為止一個子兒都沒有掏出,巨額的封口費,卻落在了無辜的且數月來一直怒不可遏、窮追不舍“打幫錘”的網民和所有納稅人身上。
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對邢某某、孔某、周某、孫某某、張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玩忽職守案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這就等於向全社會宣布,將來因公執法人員,隻要在在執行公務的時候弄死人,可以不做法律追究!
無論內情如何,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對此案作出的不起訴決定,都是錯誤的違法的,這屬於公然藐視法律。
古人尚且知道有些案件,是“情有可原,法不可恕”的道理,怎麽到現在,連“情無可原,法不可恕”的案件都可以私了呢?
那將來娘老子殺子女,子女殺娘老子都可以私了嗎?須知,親人之間的命案,私了的有利因素更大。
本來,執法者犯法理應罪加一等。這倒好,現在執法者犯法,直接就不追究了!那好,再有這樣的所謂執法機會,把執法對象直接打死就是了。
果然,雷洋事件後,2016年8月20日四川訪民楊天直被截訪者打死,11月20日遼寧訪民陳沈群被截訪者打死,12月16日反抗截訪的河南訪民許有臣被判死刑。2017年1月9日河南訪民王社桃、李小翠被截訪者燒死。2017年1月9日,陝西省大荔縣下寨鎮年近7旬的訪民陳根虎夫婦在去鎮派出所的路上,被3個蒙麵歹徒將腿上的筋,血管,神經都砍斷。
三、劉伶利之死
2016年8月14日,32歲的劉伶利不幸因病去世,也掀起了一波輿論。這個32歲的年輕人,出身於貧寒之家,之前也是通過讀書改變了“命運”,成了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的一名教師。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但癌症讓她與魏則西一樣,體會到了“人性最大的惡”。她不僅沒有得到學校應有的關懷,反而因為生病“曠工”,被學校開除。盡管法院認定開除無效,要求學校恢複劉伶利的勞動關係,但學校拒不執行。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簽發“開除決定”的蘭州交大博文學院的院長陳玲,當然也暴露出了“人性最大的惡”。對她的口誅筆伐,自然是紛至遝來。在輿論的壓力而不是法律的威懾之下,學校與已經死去的劉伶利恢複了勞動關係,並表達了“誠摯的歉意”。
盡管已有人把“教育家”陳玲的真麵目挖掘清楚,但我還是不願意把這個故事的症結歸結於她是一個惡人。人性的惡,存在於我們每個人的身體裏和潛意識裏。一旦有機會作惡,很多人可能都把持不住,關鍵要看作惡的成本又多大。陳玲之前一定相信,做一個惡人的收益更大,所以不僅藐視劉伶利,而且藐視法律。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如果法院已經判了恢複勞動關係,學校拒不執行也不受什麽懲罰,談人性有多麽惡,不如談法律有多麽兒戲;在法律是廢紙的時候,我願意“原諒”陳玲的惡劣。如果醫院騙絕症患者的錢在這個社會上一路綠燈,你去譴責醫院良心大大地壞其實就是扯淡;在“在位者”對這一切熟視無睹的時候,我願意“原諒”莆田係。如果一個人被認為嫖娼就可以任意地毆打,那麽給我這樣惡權力我估計也把持不住作惡;當暴力不被有效約束的時候,我隻能試著“理解”暴力。
總之,情況就是這麽個情況,在“這麽個情況”下,發生一些不該發生的悲劇,幾乎是順理成章的。既然如此,譴責人性的惡幾乎等同於什麽也沒有譴責。
四、徐玉玉之死
2016年8月21日,山東臨沂,18歲的姑娘徐玉玉,死在了醫院裏。本來,9月1日,她將到南京郵電大學報道,成為一名大學生。
她的死因比較特殊。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徐玉玉的家境比較貧寒,拿到大學通知書後,8000元的學費成了家裏的一個巨大負擔。8月18日,在向親戚借了一部分之後,父親徐連彬終於湊夠了1萬元,並打到了學校指定的銀行卡,等著學校劃轉學費。
第二天,騙子的電話打來了。不設防的徐玉玉,按騙子的“指示”將9900元轉到了指定賬戶。就這樣,好不容湊來的學費瞬間丟了。她先是大哭,然後拉著父親去派出所報了案。
走出派出所,坐上父親的三輪車幾分鍾後,她被父親發現“身體發軟”了。然後,她被送到了醫院,然後,21日那天死在了醫院。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22日,徐玉玉已經收拾好的去大學報到的行囊,陪著她一起被帶到了火葬場。
每個人,距離火葬場都隻有一步之遙,但徐玉玉的離去讓人太難以接受。貧家的孩子,努力學習,即將進入大學,開始改變命運的人生旅途,卻因為不小心丟掉了這場旅途的“車票”而被這個世界“淘汰”,這無法讓人不同情。
貧窮從來不值得美化。一個悲傷的事情,往往會引發一個更悲傷的事情。假如徐玉玉家不是生在貧窮到令人悲傷的家庭,失去9900元就不是一個多麽悲傷的事情,也就不會引發因為“丟了錢”而又“丟了命”的悲劇。
當此之際,很多人在譴責騙子喪盡天良。但我覺得這樣的譴責意義不大,騙子在決定騙人的那一刻,就不再考慮“良知”。倒是,徐玉玉的信息能夠被精準地掌握,說明騙局的背後一定有一個精密的鏈條。鏈條上,一係列的幫凶,聯手編織了這個社會凶險的一麵。即便抓到鏈條上的所有人,也不會有一個人為徐玉玉“償命”— —似乎,怪隻怪,18歲的孩子,對社會的凶險太不了解。
一個孩子長大的過程,就是麵對一係列凶險的過程。
徐玉玉的不幸離世,讓父親徐連彬陷入到了深深的自責中,記者采訪中,徐連彬多次失聲痛哭,“如果我不帶女兒去報警,就讓她哭一晚上,也許女兒就不會有事。”
為什麽後悔去報警?這期間究竟發生了什麽?……父女倆去報案,類似的網絡詐騙案,一個派出所的警察根本無能為力,也就是說,一般被騙的錢根本追不回來,派出所當時並沒有立案,這或許是徐玉玉死亡的直接原因,如果她沒選擇報警最多糾結一陣,但對於單純的徐玉玉來說,無所不能的執法機關原來如此無能,這對小姑娘的衝擊實在太大太大,因而產生了從未有過的絕望!
在輿論的喧囂聲中,公安舉全國之力,很快就破獲了一個貌似抓不到的騙子團夥,誰都知道,網絡詐騙絕非起自今日,這類騙子橫行全國,每年騙走的金額數百億之多,有關部門卻一直沒有下決心徹底打擊這類詐騙活動,徐玉玉之後,會不會還有下一個?生活在這片土地上,如何才能躲過一些突如其來的災難?在這個瞞和騙的社會,我們每個人是不是都是瞞和騙的幫凶?
五、楊改蘭之死
2016年8月26日,甘肅康樂縣景古鎮阿姑村山老爺彎社的村民楊改蘭,在殺死4個親生孩子後也選擇服毒自殺,年僅28歲。2013年,當地曾讓楊家享受低保戶的待遇,而到了2014年,楊家的低保資格竟然又被取消了。
在當地政府看來,楊改蘭一家在這個盛世己經過上了富足的生活,全年的收入精確到了個位數36585.76元,人均純收入達到了5226.5元,高於中國農村人均收入2300元的低保標準,這個數字當地政府是怎麽測算的?有沒有可信度?憑什麽取消了這個貧窮家庭的低保待遇?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楊改蘭滅門慘劇之所以轟動自媒體,是因為許多人看到繁華的盛妝背後還有如此淒涼的光景,是因為看到貪官瘋狂斂財政府大肆揮霍卻不肯顧及絕望中的弱勢群體,人們對這個家庭惋惜同情之際,不斷地拷問政府:精準扶貧何時才能讓楊改蘭這樣的家庭走出貧窮?中國在崛起的同時,如何顧及千千萬萬弱勢群體、讓每一個公民實實在在感受到社會的平等人間的溫情?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這個家庭的貧窮,不僅僅是個人的原因,也是收入分配製度不合理不均衡所造成的,這樣的貧窮顯然不隻是一個家庭,還有許多這樣的家庭在苦難中掙紮。這個家庭的悲劇,不僅僅是個人的悲劇,也是一個時代的悲劇。當悲劇沒有真實落在自己頭上,許多人可以滿不在乎,總覺得悲劇與自己無關,隻有等到悲劇真正落到自己頭上,才會意識到這個社會的冷酷和悲涼,才會深深感受到個體的孤單和絕望。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這個家庭的悲劇,讓冉阿讓、芳汀、珂賽特,從遙遠的曆史回歸到現實生活,不知道維克多.雨果在天有靈會做何感想?在這片神奇的土地上,演繹了一出200年前的法國故事----現實版的悲慘世界,而我們許多人卻熟視無睹,甚至滿大街跑著追問“你幸福嗎”?嗬嗬,這豈止是雨果所能想象出來的場景?雨果沒有出生在這個時代,他小說中的芳汀,珂賽特與楊改蘭這個家庭相比,也是顏色頓失,相形見絀。
延伸閱讀:村婦刀砍5個親生女兒,家庭極度貧窮
12月9日,廣東省湛江市遂溪縣黃略鎮許屋村,在一間約9平方米的簡陋臥室裏,31歲的許屋村村民周玉娟拿起菜刀,連續向5個親生女兒的頭部砍去。隻有一個女兒搶救及時幸存了下來。
許屋村有5000多人,周玉娟和丈夫許旺達一家的貧困尤為刺目:幾間破舊的磚瓦房,家中沒有一件值錢的家具,做飯靠柴火。案發的臥室昏暗雜亂,地板潮濕,幾張小床上散放著發黴的被子,牆壁上的舊式衣櫃上掛滿兒童衣服。許達旺說,他一直在外打雜工,家裏有事才回來,每月工資一千多元,除自己零用外,他每月隻能拿回千把塊,根本不夠家裏開支。許旺達說:“老婆也曾抱怨過,說沒有錢給孩子買零食。”許達旺說,他每月最大的開支是抽煙,一包四五塊錢的煙,隻能抽兩天,“許達旺說,家中沒有存款,賺一點就花掉了,還欠著數千元外債。
低保是這個家庭重要的收入來源。許家說,過去他們家有3個低保名額,每月共有300元左右,今年因為超生,低保一度被取消,“之前去取錢就發現沒錢了”。由於許家的房子已被警方封住,低保存折在裏麵無法取出,許家的低保是否全部發放到位,尚不得而知。……
(澎湃新聞網)
六、賈敬龍之死
2016年11月15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將故意殺人犯賈敬龍執行死刑。2015年11月24日,河北省石家莊中院判決賈敬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6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達對賈敬龍殺人案的死刑核準裁定書。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29歲的賈敬龍是河北石家莊市長安區北高營村村民,因自己精心營造的婚房被強拆,於2015年2月19日持射釘槍將其所在村黨支書何建華殺死。這個年輕人最終匆匆被處決,或將進一步撕裂中國社會,令更多的人對司法不公有觸目驚心的感悟,其產生的深遠意義,會久久地影響世道人心,當未來的某一天,我們的兒孫再次談論此案的時候,那些主張殺掉賈敬龍的人,毫無疑問一會被牢牢地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
幾億網民聲援都換不回賈敬龍的生命,他們還是殺了賈敬龍。全網沸騰了,所有的網民傳遞一個令人心驚的信號——殺官府及全家,這是啟動了暴戾之門,這才是可怕的,連眾多學者專家言下之意,也傾向於和平轉型已經無望,隻剩下輪回中的血來奠祭。
盤點死在2016年的6個年輕人
賈敬龍被中國最高當局虐殺的惡劣效應已經顯現,並且顯現的比我們任何人原來想象的還要快還要急還要殘酷。
賈敬龍在11月15日剛剛被中國最高當局虐殺後僅僅一天,在16日就在陝西延長縣發生了同樣是殺村長的事件,並且同樣是因為拆遷引起的,殺人犯不再像賈敬龍那麽傻傻的隻殺一人,要殺就殺你全家,老人孩子一塊殺,在這起惡劣的凶殺案件中村長家被殺死三人,重傷五人。
2016年12月4日早剛剛發生沈陽市遼中區浦東街道西荒地村村會計吳文英夫妻被殺家院,村主任任廣石被紮一刀逃跑,兩家兩棟房子被縱火燒毀,疑犯自殺身亡。
所以,朋友們,如果你們碰到了和官家之間的冤屈,不要維權,不要上訴,不要上訪,不要殺人然後自首,這都是死路,而且不值得。最佳選擇就是濫殺,殺首惡,殺其家人,多殺幾個賺了,然後自殺,不把最後的審判權留給它們。
這個年輕人的遭遇,幾乎囊括了過去幾十年的所有問題:包括貧富懸殊、城鄉差異、野蠻強拆、掠奪土地、瓜分財產、維權上訪、暴力執法、腐敗泛濫、政商勾結、官官相護、掩蓋真相等等等等。特別是野蠻征地拆遷所引發的各種悲劇慘劇不斷上演,許多人在圍、追、堵、截、打、抓、關之後,連喊冤的地方都找不到。
法律學者兼律師張雪忠指出:這個案子始於強權對無權者的野蠻掠奪與壓迫,繼而是無權者忍無可忍的義憤與反抗,最後是強權對無抗者的蓄意誅殺。如果我們連這一點都不明白,都不說出來,這個年輕人的不幸就可以說是雙重的冤屈。
“沒有什麽可以輕易把人打動,除了正義的號角。當你麵對蒙冤無助的弱者,當你麵對專橫跋扈的惡人,當你麵對足以影響人們一生的社會不公,你就明白正義需要多少代價,正義需要多少勇氣。”這是《南方周末》1999年新年獻詞中的一段話,現在讀來,我們是不是恍如隔世?
國,無信,不足以立威。
法,無公,不足以服眾。
六個年輕的生命,讓一個國家,一個政府,集體裸奔。
我們,可以信任什麽?可以依靠什麽?可以尊敬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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