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心!一個女反貪局長和她背後的雪崩江湖

自媒體爆炸的時代,奇聞天天有。武昌當街斬首事件餘波未了,網上一則通告,又將一位女反貪局長捧成了“網紅”。

 

據中新網茂名220日電,201537日晚,打扮入時的廣東化州市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反貪局原局長郭誌玲正在首都機場不停地穿梭奔走,當她快速走到3號航站樓時,威嚴的辦案人員從天而降,迅速將其控製帶走。

 

 

郭誌玲

 

   檢察院、反貪局,國之重器。本應是官場廉潔生態的最後一道防線,但郭誌玲卻利用反貪“專業”幹起了貪腐,把反貪局當做自家山寨,戴著執法的烏紗,做起了黑道生意,著實讓人驚掉了下巴!

 

在官場上一路青雲直上

 

郭誌玲,1967年7月生,化州市人,1990年參加工作,擔任化州市法院書記員,之後一路高升,先後擔任了重量級庭室“刑庭”庭長,後又提拔為黨組成員、審委會委員,直至法院副院長,可謂一路高升,風生水起。

 

要知道,在法院這樣幹警人數眾多,專業要求嚴格,各種關係複雜,要提拔成副庭長、庭長,都是難上加難,可郭誌玲硬是從一個最底層的書記員,做到了極為稀缺的法院副院長、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可見其八麵玲瓏,內外“搞定”的極大能量,真非等閑之輩也。

 

把舉報信當成生財敲門磚

 

每次收到信訪舉報信件,郭誌玲的神經中樞都會像打了雞血一樣興奮,因為她知道,發財的機會又到了。

 

她會先把當事人“邀請”到反貪局“喝茶”,當事人當然也不傻啊,臥槽,深意不言自喻啊!當各種求情、打招呼、疏通紛至遝來時,郭誌玲看“火候”已到,便通過中間人斡旋,根據職位含金量高低與當事人談好價錢,然後收錢放人了事。

 

化州市某鎮中心小學校長李某某涉嫌受賄被化州市檢察院立案偵查,著急的李某某妻子通過中間人送上30萬元給郭誌玲後,李某某最終免予刑事處罰。

 

靠反貪“專業”收起了賄賂

 

每次準備收錢時,她都會準備一輛無牌小汽車、幾個異地購買的二手手機和無實名登記的手機卡。

 

接頭時,她精心安排收錢接洽點,有時在大公路邊、有時在公園附近、有時在大酒店附近。她先讓中間人開著遮掩得嚴嚴實實的無牌小汽車在相關地段溜達,而她本人則在明處通過無實名登記的幾個手機卡遙控指揮行車、交錢、收錢。

 

收錢的中間人不會知道收到的是什麽,送錢的人完全處於被控製的狀態,完全被牽著鼻子走。為了保險起見,有時她還會臨時指揮收錢和送錢的車輛變換路線和地點,多走幾程路,確保安全。

 

用裝神扮鬼百般抵賴

 

2015年3月6日,茂名市紀委對郭誌玲立案審查。因為在法院、檢察院工作多年,她深諳違紀與違法的區別,對涉法的問題百般抵賴,對涉法證據死死掐住,全然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態度,讓辦案人員猶如“老虎吃天——不知從何下口”。

 

每當輪到年輕的女陪護人員值班,郭誌玲便在夜裏裝神扮鬼,披頭散發、念念有詞,拿起床單晃來晃去,一會兒學嬰兒啼哭、一會兒學貓叫狗吠,一會兒跳、一會兒笑,恫嚇陪護人員。

 

2016年10月,電白區人民法院最終認定郭誌玲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332萬元,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女反貪局長的黑色幽默到此就結束了。可是,本律師卻產生了強烈的好奇,如此奇葩的女人,如何能在政法係統,而且是反貪局長這樣的重要崗位平步青雲?如何敢於利用反貪局的”反貪”撈起了外快?一個連反貪局長都處心積慮貪腐的地方,其所處的官場會是一個怎樣的江湖?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

搜索發現,就在這位女反貪局長在職期間,其背後的地方官場江湖,已經嫣然雪崩,讓人不寒而栗。

 

2015年前後,化州市網上可查被組織調查的領導幹部有:

 

市級領導班子:化州市委原書記成濟榮、原市長黃從南、原紀委書記陳重光、原市政協副主席賴明寶、副主席李沛、政協原副主席、市委統戰部原部長黃亞華等。

 

重要部門和鄉鎮:原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資工委主任祝一斌、原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偉忠、原財政局局長劉付軍、原教育局局長朱葉青、原第一中學校長陳富雲、原平定鎮委書記李德等。

 

需要重點介紹的是,原化州紀委書記的陳重光。

這位老兄也本著“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思想,同樣善於利用其擔任紀委書記職務的便利,幹起了“靠山吃山”的受賄勾當。

 

當然,紀委書記,是位居市委常委的重要領導職務,豈是一個小小的科級幹部郭誌玲所能比擬?

 

事實也確實如此,其“老道”的工作“藝術”,雖與郭誌玲異曲同工,但遠在郭誌玲之上。

 

掛“合照”在官場“立威”

 

 

陳重光和朱明國的合影

 

陳重光自2010年8月起任化州市紀委書記。他的辦公室掛著他與朱明國的大幅合照,他也常把“與朱書記關係密切”掛在嘴邊。2010年9月初,時任廣東省委常委、紀委書記的朱明國到化州視察。其間,朱明國“高度評價”化州市廉政建設,隨後朱明國安排省紀委向化州市撥款,建設橘州公園等廉政建設公園,化州市也成為廣東省推廣介紹廉政教育的示範市。

 

因此,當地官員對於陳重光與朱明國的“關係”深信不疑。這也成為當地官員不敢監督他、舉報他的重要原因。

 

陳重光非常囂張跋扈,當地比他級別高的領導,他也不放在眼裏。

 

2010年11月的一天,陳重光兩次致電化州市一名主要領導,但該領導當天忙於開會部署工作,就讓秘書接了電話。當晚,陳重光放出風聲說:“竟敢不接我電話!這個事情要是報到省紀委朱書記那裏,看你還能當多久!”該領導得知後,很快來到陳重光的辦公室向其當麵道歉,請求諒解。

 

此事成為陳重光自認為在當地“立威”的事件。

 

借口“約談”敲詐官員

 

據介紹,陳重光在擔任化州市紀委書記期間,利用掌握的紀檢監察權力,恐嚇、威脅當地一些官員,收受賄賂。

 

陳重光以約談廉政建設為名,將一些單位一把手約到當地的橘州山莊,安排他們吃飯、喝茶,向他們講授廉政建設政策。這讓被“約談”的官員一時不解其意。隨後,陳重光會掏出一封“舉報信”,在這些官員眼前晃一晃,但不向他們說清楚具體舉報內容,隻表示“現在有人舉報你,你好好考慮一下”。

 

“約談”完畢後,陳重光買了單,被“約談”的官員則心中忐忑,一些存在貪腐問題的官員很快就送錢給陳重光,希望他“高抬貴手”。而一些並無貪腐問題的官員,忌憚陳重光與朱明國的“關係”,也無奈給他送錢。這類賄賂,少則幾萬元,多則幾十萬元,陳重光一律笑納。

 

多行不義必自斃,再狡猾的狐狸,也終究逃不脫獵人的槍口。2015年5月5日,茂名市紀委對外發布消息,宣布開除陳重光黨籍、公職。而且,自從陳重光被調查後,茂名紀委開始清查“內鬼”,共立案查處了紀檢監察幹部多達17人。

 

故事講完了。

不過最後,本律師還想再弱弱地請教大家一句:

這樣的貪腐分子,是誰提拔他們一步一步走上了紀委書記、反貪局長這樣重要的崗位?

那些用人失察,提攜包庇貪腐分子平步青雲的人,是不是也應該受到和貪腐分子一樣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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