裏根 尼克鬆 布什 福特 四位美國總統 在
加州 Yorba Linda, CA 尼克鬆總統圖書館 的 世界領袖雕塑廳內
老尼要從越南泥潭拔腿,知道鑰匙在老毛,
就主動敲門,敲了幾次,
老毛借一個小乒乓球,把老尼轉悠來了~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融冰化水也非一朝之工
事非突然,老尼老基琢磨機會,
老毛老周 也沒閑著,北邊風緊 啊,
大戰略家豈能 隻吃安眠藥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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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毛 老周 老朱 從未閉關鎖國,留著港澳, 可而不收,就是一著,一高招。
法國
1964年1月27日與法國建立正式大使級別 國與國的最高關係,
英國
在1950年1月6日,聯合王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並與中華民國斷交,聯合王國遂於北京設置臨時代辦處,
兩國復於1954年正式建立代辦級關係。聯合王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國後來於復於
1972年升為大使級外交關係,以迄於今。
德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10月1日成立後,德意誌民主共和國(即東德)在同年10月27日承認其政權,
德意誌聯邦共和國(即西德)在1972年10月11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關係正常化。
1990年10月3日兩德統一後,中國繼續與德意誌聯邦共和國保持友好關係。
美國
1972年2月21日,美國總統尼克鬆訪華,毛澤東會見了他,周總理與其談判,中美關係開始走向正常化。
日本
1972年7月,田中角榮繼任日本首相,9月25日,田中角榮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9月27日,田中角榮會見了中國領導人毛澤東。9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日本政府在北京發表《中日聯合聲明》,宣佈建立正式外交關係。同日,中華民國政府宣佈與日本斷交。
蘇聯
蘇聯與中國外交關係關係建立於1949年10月2日。共和國誕生的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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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的建立震動了世界,立即引起各方麵的反響。作為支持過中國革命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蘇聯)是最快做出反應的國家,於新中國成立第二天,即1949年10月2日發表聲明與原國民黨政府斷絕外交關係,並來電表示願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互派大使。周恩來總理兼外長親自起草電文,於次日複電,感謝蘇聯政府第一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熱忱歡迎立即建立中國與蘇聯之間的外交關係,並互派大使。
中蘇兩國於1949年10月2日正式建交,並互派了特命全權大使。蘇聯方麵因得知“英國可能迅速承認‘新中國’,故蘇大使為獲得第一個呈遞國書地位,必須最快趕來”。於是,第一任蘇聯駐中國大使羅申迅即於10月4日啟程,星夜趕往北京。中間曆經飛機、汽車、火車的輾轉,終於於8日到達哈爾濱,10日抵達北京到任,10月16日向毛澤東主席遞交了國書。
同樣,由於時間緊迫,新中國派往蘇聯的首任大使王稼祥一行,因“護照不及趕辦,暫發給證明書”過境,獲蘇方“準予以外交護照待遇”的特別關照,一路受到盛情接待。
兩國對到任大使都給予了破格的接待,舉行了隆重的典禮。對王稼祥大使的迎接,外界反映是“破例的隆重”,“實為空前未有的盛典”。蘇聯有關人士表示,“中國這樣的國家,實應破例歡迎”,並表示中方“歡迎羅申大使的禮節過於隆重,等於迎接國家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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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瑞典, 丹麥,,,,
一、在西方國家中第一批承認並與新中國正式建交
芬蘭與其北歐鄰國瑞典和丹麥一樣,都是第一批承認並與新中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西方國家。當時中國戰時的盟友英國出於香港等在華實際利益考慮,在西方國家中率先於1950年1月6日承認新中國,挪威、丹麥、芬蘭和瑞典則緊隨其後,分別於1月7日、9日、13日和14日亦先後承認。後來英國因追隨美國對華政策遲至1954年6月17日才與新中國建立代辦級外交關係,瑞典則於1950年5月9日成為第一個與新中國建交的西方國家。
說起北歐國家對華建交的先後順序還有一些不為人知的小插曲。
先說瑞典與丹麥這兩個鄰國。雖然丹麥承認新中國在先,建交卻落在後麵。據說當時兩國駐上海的談判代表同時啟程乘火車來北京,但陰差陽錯地丹麥還是讓瑞典搶先一步。有一種說法是,也許是考慮到瑞典中立國的身份,而丹麥已加入北約,中方亦有意讓瑞典捷足先登。
芬蘭則有著自己曲折的故事。當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主席在天安門城樓上向全世界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芬蘭當時在華並無外交代表,而是通過瑞典獲悉了這一消息。當時的芬蘭總理法蓋霍姆於1950年1月13日即決定正式承認新中國並與之建交,但不知何故,芬蘭外交部主管官員卻將有關指示束之高閣,並未及時予以落實。直到幾個月後當獲悉瑞典和丹麥已於當年5月先後與新中國建交的消息時,芬蘭政府才發現起了個大早卻趕了個晚集。當時的芬蘭總統巴錫基維曾為此大為光火,嚴厲批評芬蘭外交部誤了大事。
二、唯一與新中國不經談判即正式建交的西方國家
1950年6月,中國外交部接到瑞典駐華使館通知,告知芬蘭在華事務可由該館代理。我外交部即通過我駐蘇聯使館向芬方進行核實。9月中旬,芬蘭駐蘇聯公使約見中國駐蘇公使曾湧泉,表示芬政府希望盡快與新中國建交並派出使節。
新中國成立後在外交上采取“另起爐灶”、“打掃幹淨房屋再請客”的作法,在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談判建交時有3項原則:即該國是否同國民黨反動派殘餘斷絕關係,是否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上支持恢複新中國合法席位,並通過談判證明其尊重中國主權的誠意。考慮到芬蘭當時還未加入聯合國,且與蔣介石集團並無關係,周恩來總理兼外長指示,與芬蘭建交可不經過談判手續,即可交換使節,建立正式外交關係。
經過中芬兩國外交機構的多次溝通,1950年10月28日,雙方就兩國建交事宜正式達成協議,芬蘭遂成為繼瑞典、丹麥、瑞士和列支敦士登之後第五個與新中國建交的西方國家。中芬雙方商定,中方由當時中國駐瑞典大使、兼駐丹麥公使耿飆兼任駐芬蘭公使,芬方則由芬在遠東地區的唯一使節、駐印度公使瓦爾萬尼兼任駐華公使。1951年2月10日,芬蘭首任駐華公使瓦爾萬尼從新德裏來到北京,向周恩來總理遞交了國書。當時本擬由毛澤東主席接受國書,但當天因故安排了周恩來總理代接。周總理後來也成為芬蘭人民最敬重的中國領導人之一。遞交國書當天還發生了一個小插曲:雖然芬方告已提前將芬蘭國歌寄出,但中方並未收到。情急之中,中國外交部禮賓司官員找來了芬蘭著名作曲家西貝柳斯的《芬蘭頌》,但瓦爾萬尼公使沒有同意,直到找出芬蘭也可在國事典儀上使用的《波裏進行曲》(Porilaismarssi),這一難題才獲解決。在亞歐大陸另一端,1951年3月31日,中國首任駐芬蘭公使耿飆從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來到芬蘭首都赫爾辛基,向芬蘭總統巴錫基維遞交國書。按照當時的國際慣例,北歐中小國家中除了瑞典,對外隻相互交換公使級外交代表。直至1954年9月11日,中芬雙方才將駐各自首都的公使館正式升格為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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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的對外開放簡史
1, 向蘇聯和東歐 互相開放, 一建國,門就是開的
2, 保留 港澳 與 世界經貿交流的本埠口岸
3, 曆年的 廣交會,與世界做貿易
4,59-61年間,進口相當數量的糧食濟荒
5, 70年代早期,毛周批準 引進 西方的 成套技術和設備
6, 華時期,有“洋躍進” --- 為此 列為 華之罪
7, 鄧時期 的開放 是 曆屆曆任國策的繼續, 並非 開天辟地的 新鮮!
8,鄧 引進外資,是一大的舉動,(功過 待曆史評定)
9,門朝北開,朝西開,朝東開,朝南開,都是開
不是隻朝西才算才叫 開!
20世紀70年代前半期,在毛澤東主席的支持下,由周恩來總理領導,當時的國務院業務組直接籌劃和組織,我國從西方國家引進了一批成套技術和設備。這次成套技術和設備的引進,解決了“國民經濟中幾個關鍵問題”,縮小了相關產業與世界先進水平的差距,對建立和發展與西方發達國家的經貿合作關係,以至對後來的對外開放,都起到了承前啟後、積累經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