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點21個知青,去時知青點房子還沒蓋好,再加上不熟悉農村,先安排在農民家。安排時選有相似年齡的青年家,可以帶我們,

男知青的房東家有相同年齡的男青年,女知青的房東家有相似年齡的女青年。同吃,同住,同勞動。半年後知青點房子蓋好才搬過去。我個人沒有搬,因為怕麻煩,一個人開夥,還得打柴,燒飯,幹脆就住房東家直到回城。共住了2年半。房東真把我當自家人,每天晚上還喝點酒。我們點一個女知青和我開玩笑,在我臉上摸了一下,我房東大媽知道了,可氣的不得了,說:這是晦氣。趕到知青點,堵著門口把那女知青罵了一頓。我們那規矩,外人不上別人家樓上(樓上是臥室),知青朋友來找我玩,都不準上樓,隻有我們同一小隊的一個女知青,我房東一直認為她比較好,讓她上樓直接找我。她房東也讓我直接上樓找她。整個大隊都以為我們會談戀愛,其實我那時城裏有女朋友,那女知青也知道,大家就是好朋友罷了。這種友誼延續到現在,我每次回國還和幾個當年的知青朋友一起搓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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