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不守規則成了習慣,危險可能不會每次都隨之出現,但風險炸彈就埋在那。不幸的是,男子張某就遇上“炸彈”被引爆。
文/鄧學平(京衡律所律師)
寧波老虎咬人事件有了後續進展。寧波東錢湖旅遊度假區管委會1月29日晚證實,涉事男子張某事發當天下午未買門票,先後翻越兩堵3米高的圍牆,鑽過鐵絲網,進入老虎散放區後最終發生意外。死者家屬則稱,就算人是從後麵翻進去的,也是動物園管理不當。
張某被老虎襲擊的視頻傳出後,一陣“咬死活該”、“老虎可憐”的輿論風暴,也由此掀起。從輿情看,“偏激言論”不少,且把持著“批評不守規則”的道德據點,但很多觀點並未展現出服膺人心的力量。
在節日當口,麵對這樣的慘劇,哪怕內心有再多的“怒其不對”,也不宜摒棄基於人本原則的起碼悲憫。要知道,尊重逝者,哪怕隻是出於一種“儀式化的哀憫”,也是一條基本的公共行為規範。一個不能約束自己的言論邊際的人,即便揮舞著規則的大棒鞭撻別人,又如何讓人相信他自己會是規則的模範遵守者?
就輿情而言,那些“逃票該死”之類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同情人還是同情老虎,也是偽命題,將兩個問題人為對立,也是在有意無意地將怒火引向不幸者,增加其罪責。
這本是人類社會無需討論的問題:縱然老虎死得“冤”、值得同情,也不影響掉進“虎穴”的遇難者亦值得同情。
(圖源:交通之聲)
是的,挑戰規則要付出代價,但這代價跟“死”之間隔著太多的不可知與難控因素,比如翻牆翻進的是老虎散放區等。張某固有過失,但承受的代價夠沉重,雖然老虎凶猛是其本性,可張某終歸不幸,再用“作死”“該死”的審判式話語對其嘲諷,也是人性層麵的逾矩。
有責任歸有責任,它跟“該死”,不應輕易地畫上冷血的等號。
此時此刻,討論分析動物園的事前防範、事後救助是否存在過失疏漏,應當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仍在待解的問題集合之內,但或許已非最有價值的命題。張某存在逃票、擅闖的行為,理應為其後果承擔最大責任,其不幸主要源於對規則的漠視,如今已無爭議。而動物園方的管理責任是否應涵蓋對極端個例的安全無虞兜底,仍需探究。相信動物園管理方和張某親屬會在民法框架內,妥善解決好善後事宜。
但作為一起公共事件,不應滿足於民事爭議的解決,更不能止於“隔岸觀虎”,因為漠視規則、不守底線絕非張某一人獨有,作為慣常現象,此類弊習已深刻地塑造著我們這個社會的秩序形態。
這並非泛化的“我們每個人都是那個逃票者”式的抽象擬喻,而是言指我們無法諱認的現實:很多人都認同要有規則意識,但可能隻是“嘴上認同,行為上很誠實”。
規則關乎文明。規則成為普遍行為規範和社會治理的基本架構,始於現代文明。中國傳統文化中,也有基於儒家綱常倫理、農耕熟人社會和封建宗法秩序的“規則”,但現代文明語境中的規則,是一套完全不同於傳統社會的嶄新體係,對其製定和執行程序都有嚴格要求,必須具備內植於普羅大眾生活日常的平等、開放、包容等品格。
規則的落實要靠外在的強製和幹預,更依靠內在的信服和自覺,特別是內心的敬畏。如果規則的執行變成身份的博弈,規則的效力會隨著場景的差異而不同,那這樣的規則注定無法擔起勘定行為邊界、守護公序良俗、保障生命倫理的重責大任。因為規則治理是“平之如水”的整體,哪怕細微處的失守,都可能導致整個規則體係的蟻穴之潰。
一旦不守規則成了習慣,其風險就會呈現出墨菲定律般的規律,危險可能不會每次都隨之出現,但風險炸彈就埋在那。不幸的是,張某就遇上“炸彈”被引爆。
從網絡上激蕩的言論看,或許我們社會中的多數對遵守規則有很高期待。但如何突破對待規則的利己主義,讓規則成為全社會自覺的行為邊界,才將真正決定著以後類似悲劇是否還會再發生。
老虎咬人,我們最該做的絕非“嘲諷”(組圖)
所有跟帖:
• 更不該鼓勵 -劍吼西風- ♂ (0 bytes) () 01/30/2017 postreply 10:43:18
• 啥叫尊重死者?日本人崇拜靖國神社也是這麽說的呀。 -假旋球- ♂ (0 bytes) () 01/30/2017 postreply 10:59:59
• 第一次看見假旋球說了一次我同意的話. -soft-heart- ♀ (0 bytes) () 01/30/2017 postreply 12:11:26
• 這個人如果沒被老虎咬死,就應當以擾亂社會治安罪名被起訴。現在人死了也就沒法追究了。 -拾麥客- ♀ (0 bytes) () 01/30/2017 postreply 11:07:10
• 中國或成最大贏家 -yshen05- ♂ (0 bytes) () 01/30/2017 postreply 11:07:49
• 不守規則,就應該如此 -支離破碎- ♂ (0 bytes) () 01/30/2017 postreply 11:56:45
• 跳牆這件事兒,事前家屬應該是知情的吧。那不勸阻的責任怎麽算? -WWTP- ♀ (0 bytes) () 01/30/2017 postreply 12:56:46
• 我舉雙手讚成,我們絕不應該“嘲諷”而且要給死者授予自由戰士的稱號 -jerrys94086- ♂ (330 bytes) () 01/30/2017 postreply 13:24:49
• 動物園有不周到的地方。 -泥中隱士- ♂ (0 bytes) () 01/30/2017 postreply 14:05:30
• 如果動物能出來才是動物園的責任! -keliwang- ♂ (0 bytes) () 01/30/2017 postreply 15:22:34
• 又是一中國特色,專家論述 -農村幹部- ♂ (0 bytes) () 01/30/2017 postreply 15:50:35
• 一語點破,很簡單的事情變成了長篇大道。 -luck86- ♂ (0 bytes) () 01/30/2017 postreply 18:14:50
• 死者本人視自己的生命如兒戲,卻強迫別人必須尊重他的生命!道理何在? -蟄伏- ♂ (0 bytes) () 01/30/2017 postreply 20:04:08
• +1 -tgmomtobe- ♀ (0 bytes) () 01/31/2017 postreply 02:52:15
• 解散動物園!不要把動物關起來象個監獄一樣。對動物對人都沒有好處。 -土豆發芽- ♂ (0 bytes) () 01/30/2017 postreply 22:59:07
• 希特勒死了,你要尊重他嗎? -降魔- ♂ (0 bytes) () 01/31/2017 postreply 03:06:21
• 逝者包括老虎, 他欠了比他更珍貴的虎命=--要知道,尊重逝者,哪怕隻是出於一種“儀式化的哀憫”,也是一條基本的公共行為規範。 -貓姨- ♀ (0 bytes) () 01/31/2017 postreply 03:22:02
• 這應該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的道理啊,中國人這麽聰明,能不明白? -傻大目- ♂ (41 bytes) () 01/31/2017 postreply 03:33:50
• no zuo no die -小刀飛李- ♂ (57 bytes) () 01/31/2017 postreply 07:41:43
• 不要諷潮?馬上追認他為烈士,是最勇敢的中國人的? -X723- ♂ (0 bytes) () 01/31/2017 postreply 08:52:59
• 再加上那位菲什麼的烈士! -X723- ♂ (0 bytes) () 01/31/2017 postreply 08:54:02
• 新京報又裝大尾巴狼了, -老哥XD- ♂ (202 bytes) () 01/31/2017 postreply 09:11:03
• 人類社會是否需要政治正確,才是討論要點。 -這一世- ♀ (0 bytes) () 01/31/2017 postreply 10:02:54
• 他不值得同情但卻反應了社教的失敗 -ocean9- ♂ (768 bytes) () 01/31/2017 postreply 13:02:56
• wtf, 屁話當飯吃? 還扯TMD文明高度來綁架? -GG2006- ♂ (0 bytes) () 01/31/2017 postreply 19: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