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樹斌被宣判無罪,任何歌頌都是卑鄙無恥的

來源: 我是秋雲 2016-12-03 06:18:0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155 bytes)
圖片可能包含:2 人,胡子

                   圖為其老父親與姐姐抱頭痛哭的場麵

聶樹斌案,今天終於被宣判無錯。這是一出人間悲劇,請不要說,遲到的正義也是正義,也不要說,正義終將會到來。更不要無恥去感謝某一個組織,這是它們造就的罪孽,它們終將被這個案子,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並且被後世時常提及。

作為千千萬萬的草民,這種罪孽你不能寬恕。在冬日的暖陽下,你可以歎息,你可以寬懷,也可以喟歎因果,更可以詛咒罪惡,但唯獨不能寬恕,不能寬恕那些製造了冤屈的人,不能寬恕那些長達二十一年不思悔改的畜生。更不能歌頌,去歌頌這種所謂的正義。任何歌頌之詞,都是卑鄙無恥的。

多年以後,我們都可以向自己的子孫後代,描述一下這個案子的慘狀。1994年,一位18歲的年輕人,發現有人在廁所被害,去附近的派出所報案,卻反而被冤告為殺人犯,並迅速於次年被槍決。而在被槍決後的2005年,另一起殺人案嫌犯供認了殺人是自己所為,而狗苟蠅營的公權機關,在人證物證都齊全的情形下,不思悔改,又推遲了11年,才最終在壓力下,宣判一位冤死者無罪。

人最寶貴的是生命,人頭不會象韭菜割了又生。而生命在某些草菅人命的執法者眼中,卻視若無物。一位剛成年的遵紀守法的年輕人,在被冤枉被槍殺之後,整整21年才被犯罪的公權機關承認了錯誤,這是一種怎樣的曠世悲涼,這是一出多麽無奈的人間慘劇,如果你在這樣的情形下,還要寫那種歌頌之詞,你就是沒有良心,你就是卑鄙之徒。

可以想象,聶樹斌,如果沒冤死在公權的槍口下,那麽在二十一年後的今天,他已成長為中年,或許也象你我一樣,生活或艱難或幸福,但至少還可以努力,還可以與老父親坐下喝那麽一杯,還可以盤算一下兜裏的錢財,夠不夠在明天買幾平米房子。生活原本就是這樣平常,幸福就蘊藏在這樣平凡的幸福裏。而他卻在公權的一顆子彈裏,中止了人生的倫常,連帶著整個家庭都陪葬成了悲劇。

我不想去苛責聶樹斌父親在聽到宣判自己兒子無罪的時候,馬上跪地說“感謝國家”,他們從來就沒想過,這罪惡就是國家造成的。因為他就象我們這輩人千千萬萬的老父親一樣,他們信任政府,他們容易寬恕。他們老實本分,他們受了冤屈容易忘記。但是這種標本式的仁慈,卻從來被某些*****視為無物,他們視民心為草芥,他們視民眾信任為好欺負。他們從來就不感到慶幸,他們遇到了多麽愚笨而又多麽好的民眾。

但是,我們這代人決不能繼承上一代人的性格,我們必須比上一代要勇敢與聰明,不再被欺騙,不再被裹挾。忘記就意味著背叛,要學會不再寬恕。因為寬恕意味著,那些草菅人命的執法者,不被驚醒和反省。因為寬恕意味著,放任那些知法犯法的家夥,毫無廉恥地逍遙法外。

千萬不要認為這是聶樹斌之幸,也不要去歌頌所謂的糾錯機製,這案子的平反,僅僅還是來自天意與偶然,因為另一個殺人犯恰好供出了犯罪行為,這是極低的概率。而就算這樣中彩票大獎的概率,公權機關竟然層層包庇,長達11年未予以平反,未宣判一個冤死者無罪。

作為一個法律從業者,我必須在這裏歌頌一些律師同行。在這個案子裏,如果沒有法學專家與很多律師的常年不懈的努力,某些組織是斷然不會在意一個渺小的冤死者的。他們從來不願意認錯,也從來不覺得應該悔改。是這些法律人士,不顧他們的威脅與打壓,個別律師還附帶著蒙受了冤獄。也許法律圈子裏還有害群之馬,但是這些同行,讓我看到了人性光輝,對生命的尊重與信仰。

不管怎樣,依法治國的提法總歸是好的。依靠人為的糾錯隻是最原始的辦法,我們必須依靠強有力的製度,才能按程序為每一個可能犯錯的案子糾錯。我希望,明天當陽光再次照到我們的臉上,聶樹斌的父親與家人,回到平靜的日子裏去。那些製造了冤死的*****,會在黑暗來臨前,能感受到刺骨的涼意。

但是,永遠都不能寬恕,我們必須在孩子課本上,寫下聶樹斌的名字,寫下那些製造了罪惡的人。在此刻,你什麽都可以做,唯獨不能歌頌,任何歌頌都是卑鄙無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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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 -做客紐約- 給 做客紐約 發送悄悄話 做客紐約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3/2016 postreply 09:35:19

死刑的冤案隻能是發生在老百姓身上。 -boxhead- 給 boxhead 發送悄悄話 boxhead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3/2016 postreply 09:54:22

劉少奇算嗎? -土棉農- 給 土棉農 發送悄悄話 土棉農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4/2016 postreply 04:13:42

劉少奇沒有被法院判死刑,是權力鬥爭性的犧牲品。 -boxhead- 給 boxhead 發送悄悄話 boxhead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4/2016 postreply 07:14:28

美國一男子冤枉坐牢30年---算嗎?那個廟裏沒有冤死鬼? -土棉農- 給 土棉農 發送悄悄話 土棉農 的博客首頁 (1301 bytes) () 12/04/2016 postreply 09:41:00

同感 -faseb- 給 faseb 發送悄悄話 (95 bytes) () 12/03/2016 postreply 13:43:22

難道沒有追究責任 -LinMu- 給 LinMu 發送悄悄話 LinM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3/2016 postreply 15:07:01

製造冤案者必須受到懲罰! -巴巴山人- 給 巴巴山人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4/2016 postreply 00: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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