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全是,而是中國人習慣人情社會,但長達幾十年的戰後香港,人權法是個

寶貝,不然太上老君美國怎麽會那麽貪用:加拿大這麽工業化的國家,也隻是在1982年,八十年代才掙到了屬於自己的修憲權(稱為人權憲章),英女王一定要在上麵簽名、同意不再事事需要倫敦的批準了,而香片戰後在東南亞是類似新加坡似的華人社會,一般白人也不敢隨意冒犯華人的,可見人權法的重要

放著這個寶貝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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