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投票揀選不符宣誓程序嘅「尊貴議員」

 人大常委會於11月7日就基本法104條作出解釋,當中列明:
宣誓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內容要求。 宣誓人必須真誠、 莊重地進行宣誓, 必須準確、 完整、 莊重地宣讀包括"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容的法定誓言。

睇返10月12日立法會首日會議的宣誓過程,唔少議員宣誓過程毫不真誠、莊重,唔想宣誓、勉強宣誓、加料宣誓、虛妄宣誓......

以下整理了傳媒所報導資料,請揀選你認為最不符宣誓程序並需依法褫奪議員資格的人。

投票網址: http://goo.gl/mNCTgd

*查詢今次投票事宜,請電郵至 joint.statement.hk@gmail.com 或 Whatsapp /Wechat 5249 6159
*投票結果公佈請留意莫嘉傑個人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322961831409241
*以下宣誓描述摘自東方日報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1108/00176_021.html
*注意:本聯署所收集電郵隻作是次聯署及相關後繼活動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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