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是國家已經頒布了嚴厲打擊拐賣人口的法令,修改了其中的一些法律。一婦女,拐帶一名女童,女童十年後自己在網上求助找到親身父母。現場拍攝,警察過去解救,過去那個麵啊,跟養父母說,麻煩你們配合工作。收買兒童不是已經犯法了?用的著客氣嗎?不是該立刻抓捕嗎?五六個警察跟養父母糾纏半天才帶走了養父。養母啥罪名?買兒童也不是一個人說了算的。
後來抓捕到了拐帶兒童的人販子。人家就承認買賣了一個小孩。結果警察發現她家裏的倆小孩也可疑,對比DNA結果,也不是她小孩。然後審問下,也是拐賣的小孩。留下自己養了。
然後警察好像很怕繼續追查下去,就這裏停止了。然後幫那倆小孩找到了親身父母。上麵那個被拐賣小孩說在拐賣後遭到虐待。
宣判開始,人販子男判七年,女判五年。采訪專家。專家在那邊扯淡說,這是我國在修改了刑法以後,對人販子加大懲罰力度。我草。主持人問,那收買兒童的那對養父母怎麽處理。專家說,明顯的也要追究法律責任。但是考慮到養父母對待收買兒童比較好,而且沒有虐待的行為。法律會從寬處理。最後也沒說怎麽處理。不過人販子才盼五年,養父母看樣子可能就一個月勞教最多。而且看似好像養母並沒有被逮捕,隻有養父被逮捕。
這一場嚴厲打擊人販子的活動,一個女孩賣了一萬塊,看著我都想當人販子。犯罪成本太低了。女孩家庭整整找了十年,連自己生意都不做了,父母邊全國打工邊找女兒。一聲歎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