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當年的個例不清楚,你可以說說完整的細節,但這也是你的一麵之詞。總體講,當年國營企業對離職員工不給檔案是因為沒有服務滿五年,交了培訓費,基本都給了。每個時代有自己特定的情況,美國黑人還曾經不讓和白人同校,更別說擇業了。非要糾纏中國多少年前的事毫無意義,要說就說現在,中國沒有擇業自由嗎?
自由擇業不可能是想要什麽工作就能做什麽工作,在美國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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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的黃曆太老。但現在這點自由也不是你的,而是主人的“恩賜”,可以隨時改回“隻有北京戶口才能在北京擇業。”
-asianca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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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2016 postreply
1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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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得太多,而且隻有中國是老的。如果你認為隻有一小部分人是主人,無論中國北美都輪不到你。
-Ownthou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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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2016 postreply
12:4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