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可能隨時把這些“恩賜”拿走。在獨裁體製什麽都可能發生,影響到你的生活時都是“正常管理”,你完全沒有爭辯的權力。曾幾時,張愛玲以一個“繼續因戰爭中斷的學業”為由就去了香港,沒人阻攔。後來呢,連買火車票都要有介紹信才行,更不要說去香港了。至今,很多地方還要“邊防證”才能通行,而以前是沒有這個證的。
我說的都是憲法賦予公民的自由,或多或少地被剝奪了。現在比以前,政府“恩賜”了人民更多的自由。但別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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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人在美國享受過排華法案,黑人不能上白人學校不能坐公車前排,特定曆史條件下的事說今天有意義嗎? -Ownthought- ♂ (182 bytes) () 10/15/2016 postreply 08:25:36
• 滿洲國的人也有一定程度的居住擇業和旅行的自由吧?有一定的自由和有憲法賦予的全部的自由一樣嗎? -asiancarp- ♂ (146 bytes) () 10/15/2016 postreply 1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