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6月25日,國務院發布《關於統一我同計量製度的命令》,規定“市製原定十六兩為一斤,因為折算麻煩,應當一律改為十兩為一斤

1959年6月25日,國務院發布《關於統一我同計量製度的命令》,規定“市製原定十六兩為一斤,因為折算麻煩,應當一律改為十兩為一斤”。此後,全國以十兩製計量。

您出國早?,中文閱讀如果有障礙,我先提醒您理解這四個個字:此後,逐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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