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房管規範市〔2014〕6號
各區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規劃土地局、財政局、地稅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等相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將調整本市普通住房標準事宜通知如下:
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裏弄、舊式裏弄等;
二、單套建築麵積在140平方米以下;
三、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於內環線以內的低於45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的低於31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的低於230萬元/套。
如果按照實際成交價格來定義,上海現在每平方4萬多,還不算地段差異,如果按最後一條計算,哪套房子屬於普通房?哪一套房子又不是非普通房?其他城市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