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解決城管悲劇的根本出路在哪裏?

      解決城管悲劇的根本出路在哪裏?

作者: 小土過後是多雲

來源:人民網

 

         據《新京報》報道:兩個執法人員從車上下來,快步走向西瓜車,拿了張國友的秤,放到了執法車裏。妻子李紅趕過去,從執法車裏取回了秤。張國友跟著妻子追過去,手裏拿著割綁遮陽傘繩子的刀。城管局黨委書記湯東介紹,作為駕駛員的李偉的另一項工作是,“其他隊員拿了秤,交到車上,李偉就有責任看好它。”坐在駕駛座上的李偉下了車,他和李紅奪秤。爭執中,李紅摔倒。接受采訪時,張國友的一位親戚說,“收了秤,怎麽做生意啊?”李偉的小嬸認為,“上麵有壓力,李偉幹這一行,不執行也不行啊!”城管局長說,“正陽創建衛生縣城,店外經營是治理重點。”看到妻子被城管推倒躺在地。張國友拿刀衝了過去,捅了李偉4刀。“李偉癱了一樣倒在地上。”目睹事發全程的郭蓮芝說。“兩個家庭就這樣完了”(新京報 )

 

         屢屢看到此類新聞,有些人可能已經視覺疲勞,不感興趣。可是,作為其中的當事人,他們的疼痛,卻是極度地真實,極度地刻骨。在每一起驟起的衝突中,無論是城管,還是小販,全是輸家,沒人獲利。而縱容這種悲劇屢屢發生的各級政府,實際上在執政信譽上,也輸得一敗塗地。隻是在扭曲的權力意識支配下,他們至今不能自拔而已。

 

         從城管的理想作用看,管理好城市的日常秩序,讓城市道路暢通、整潔、有序是他們的職責所在。管是對的,不管才是失職。而從擺地攤者來說呢?他們給居民提供了生活上的方便,也是自食其力換口飯吃的無奈之舉。誰不想進大菜場大商場啊?可自己得不到那“位”、交不起那“費”,怎麽辦呢?也隻好擺個地攤了,這總比去偷去搶要好,總比躺在家裏吃救濟或餓死要強吧?城管的職責在於路邊上不得出現小商小販,有流動小販存在,就意味著失職,意味著飯碗不保;而流動攤販除了在路邊上“打遊擊”,就沒地方找收入,不在路邊擺攤也意味著飯碗不保。於是,貓鼠遊戲如期而至無始無終。城管與攤販之間的這種磕磕碰碰幾乎無法避免,這其中誰對誰錯根本無法說清。矛盾出現了,沒有人去著力從根本上解決它,幾乎任其存在,任其發展,因此導致悲劇頻發。

 

         實際上,把對與錯的評判放到城管和小攤販的個人行為上,其出發點就卑鄙萬分。如果每個居民區都有免費的擺攤場所,他們還會跑到車來車往的路邊來擺攤嗎?可這樣的地方在“經營城市”的歪理下還有嗎?與此相反的是,菜場裏每個攤位費高得驚人,由此直接導致菜價上漲,一方麵讓居民進菜場買菜增加了生活成本,另一方麵又導致攤主競相壓底從菜農手裏的收購價,傷農害農,所以把一些買賣人又逼到了路邊上。城管隊員和小攤販都處社會最底層,那些管攤販的城管隊員一但丟了飯碗,可能很快就加入到路邊攤販們的隊伍中去,因此,城管與攤販之間的爭鬥實際上都是基本生存權利的爭鬥,這樣的悲劇顯然不是他們自找的,而是社會管理者強加到他們頭上的。

 

         解決爭鬥的出路在哪裏?這麽多年來,我已經多次呼籲,作為政府,要能夠正確理解“城市管理”中的城市首先是“市”,城市以“市”為主,就要將保護“交易”放在首位,而不是將保護城市形象城市秩序放在首位。一座城市就像一個巨大的商場,在這個商場內,擺櫃台做交易是第一要務。為此,城市的規劃設計首先應該滿足生意的需要,而不是通行順暢的需要,更不是長官們“驢子拉屎外麵光”的所謂形象需要“創建需要”。市場經濟就是自由交易的經濟,有“市”就必須有“場”,你給市民提供了足夠的免費的交易市場,他就不會將攤子擺到市場外的路邊來。城市道路應該分設車路和市路,車路人讓車,市路車讓人,所有的交易都到市路上進行,隻要不影響行人走路,攤位怎麽擺都行,把市路與居住小區結合起來,根據人口確定市路的長短多少,做到這一點,應該不是太難的事情。城市的交易化改造迫在眉睫。

 

        城市的重要交叉路口,往往人口流動密集,是做生意的好地方,也是城市管理最頭痛的地方,實際上,對這樣的好市口,完全可以讓車路高架起來,把平路交叉口讓出來,留給擺攤人,而讓車子從上麵過去,互不幹涉。城市因交易而存在,保護好每一筆交易,是所有城市管理者必須樹立的管理思維和行為準則。尤其在“城市化”逐步擴大,拉美化已具雛形的情況下,保護平民交易就更加迫切,否則,社會將更加動蕩!

 

        作為城管本身,我始終覺得,非常有必要將城管這個行當改個名字,不叫城管,而叫城服,其機構與環衛部門合並,成立“城市生活服務隊”,行政上劃歸居委會或社區管理。其製服的顏色也應該改掉,可以與城市清潔工穿一樣的衣服。去掉一個“管”字,就能去掉許多城管隊員身上的匪氣、霸氣。讓他們真正知道自己的服務身份,明白自己的服務對象,省得老是角色錯位,製造底層爭鬥的悲劇來。

 

        至於某些城市,把城管變成了公安執法之外的“另一支執法隊伍”,讓城管打頭去執行強征強拆任務,這實際是在把政府管理“法外化、黑道化”,其作為與依法治國是完全違背的。總之,政府如果能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能把支持全民創業放在首位,能把依法執政放在首位,就不會“賦予”城管那麽多“職能”,就不會讓一個不合法的機構公然“執法”,而這,正是解決城管小販爭鬥的關鍵所在。

所有跟帖: 

這個城管駕駛員李偉有沒有被評為革命烈士?下次記得執法時要帶著機關槍和迫擊炮,見到看不順眼的就掃。 -lluvia- 給 lluvia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2/2016 postreply 10:05:45

這麽簡單的事,學美國的管理就行了!誰敢不經紐約管理部門同意就上大街擺攤?誰敢不聽美國警察的話,堅持無證擺攤? -研究研究- 給 研究研究 發送悄悄話 研究研究 的博客首頁 (53 bytes) () 08/02/2016 postreply 10:57:44

刁民都是善良人慣出來的。 -richman- 給 richman 發送悄悄話 richma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03/2016 postreply 04:30:05

底層百姓生活還是挺不容易的 -speedingticket- 給 speedingticket 發送悄悄話 speedingticket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02/2016 postreply 10:58:33

沒出路:如果法製也不需要城管;如果不法製有城管也沒用,更麻煩(沒有法律依據) -Jackwu- 給 Jackwu 發送悄悄話 Jackw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02/2016 postreply 11:18:49

改名字?是解決不了社會矛盾的。不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取名保姆大隊也一樣。 -Kurve- 給 Kurve 發送悄悄話 Kurve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02/2016 postreply 14:20:32

根本原因是大量的城市化,應該搞得是農村現代化。看日本農村與城市沒有什麽不同 -ich- 給 ich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2/2016 postreply 15:12:07

一味地指責城管是不公平的。 -寒江孤影- 給 寒江孤影 發送悄悄話 寒江孤影 的博客首頁 (636 bytes) () 08/02/2016 postreply 19:27:08

若把警察直接放到管理小攤販的位置上,解決了城管問題,直接是警民問題了。而且要多少警察才行?警察就一定比城管更有效? -相當冷靜- 給 相當冷靜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2/2016 postreply 22: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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