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仲裁的主審法官,審時度勢,我會這樣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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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仲裁的主審法官,審時度勢,我會這樣思維:
 
1. 無論判決如何,中國都堅持“三不”,不參與,不接受,不執行,都把判決結果當成廢紙一張;
2. 無論判決如何,菲律賓新總統都會改善同中國的關係,不打算為黃岩島繼續成為美國的棋子;
3. 仲裁本身已經違背海洋公約法,這種由非簽約國外力介入造成的不公平,最後會導致簽約國退出海洋公約法的結果;
4. 目前兩個世界上的大國在南海對峙,劍拔弩張,局勢緊張,不利於世界和平發展,和諧進步:
 
那麽,我會做出以下明智的判決:
 
鑒於此案是中國與菲律賓兩個國家之間的的領土之爭,海洋界線劃定之糾紛,一切爭執應該在兩個國家之間,通過對話、討論、協商、等方式自行解決,本法庭不宜介入,更不宜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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