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屠殺究竟是誰屠殺了誰?
馬悲鳴
當然是市民學生屠殺了執行軍務的國家士兵!
什麽叫「屠殺」?
不許被殺者逃脫的殺害,——即屠宰場作業。
比如殺豬宰羊時,就不讓被殺的豬羊逃脫。
「六四」戒嚴部隊沒有阻攔學生市民一方逃跑。電視台和長安街大喇叭不間斷地廣播警告市民不要出門,否則後果自負。就是要仍在街頭的市民學生趕緊逃跑。戒嚴部隊在執行軍務時給了學生市民以充份的警告。從丁子霖名單中可見,幾乎(!)所有的中彈者都倒在與戒嚴部隊對峙的正麵。極個別的是被流彈誤中。完全沒有被戒嚴部隊抓獲後,不許逃跑再行殺害的。——戒嚴部隊沒有屠宰場作業!也即沒有屠殺!
可是暴徒是怎樣殘殺國家軍人的呢?
幾個人抱住一個士兵,不許逃跑,將其按倒在地,用刀子活還膛。——純粹的屠宰場作業。另一個士兵被抓住後吊死焚屍。還有一名士兵被暴徒從天橋上扔下去活活摔死。還有什麽比這更令人發指的嗎?
兩軍對壘,殺敵一萬,自損八千,那不叫屠殺。否則仗沒法打了。但處決時不允許被處決者逃跑,就算屠殺。
“男兒寧當格鬥死,何能怫鬱築長城”。
格鬥死的不是屠殺。秦武安君白起在生俘趙卒四十萬之前、西楚霸王項羽在生俘秦軍二十萬之前的兩軍對壘中不管雙方格鬥死多少,都不是屠殺。因為雙方戰士都可以逃跑。但生俘趙卒四十萬或秦卒二十萬以後,不許逃跑,將他們全員坑殺,那就是屠殺。比如王希哲他們派把對立派的張金貴裝到麻袋裏亂槍打死,而不許其逃跑,就是典型的屠殺。
六四戒嚴部隊到達指定地點之前的推進中確曾擊斃過抵抗者,但一個對無抵抗者的處決也沒有。而學生市民方麵殘殺戒嚴部隊的士兵則全屬逮到對方以後,不許逃跑的處決,也即全是屠殺。如果學生市民一方允許被抓住的士兵逃跑,則一個士兵也死不了。
介乎格鬥與處決之間的還有南京大屠殺式的專門以針對無抵抗和正在逃跑的平民為目標的追殺也是屠殺。但六四戒嚴部隊突防時所針對的是不服從警告繼續正麵抵抗的暴徒,並沒有追逐濫殺無抵抗者。開槍僅限於推進中士兵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的必要。
當然,子彈出膛後無法製導,偶有不聽警告,進入突防正麵的未抵抗者被流彈誤中也是可能的。但那都和「屠殺」兩字相去甚遠,而且屬於預先警告過的“後果自負”之列。
學生市民一方的暴徒屠殺了戒嚴部隊的士兵,而不是相反!
深切哀悼十五年前被暴民殘酷屠殺的國家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