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假如在2000年的時候一畝地的開發使用權是10萬人民幣,使用期是70年,這 就是買房者付的這塊地的租金。政府收的也很爽,不費力氣就幾百幾千萬的進了帳。 但是十年後就有問題了,房子越蓋越多,相應的服務就必須跟上。上下水道,電線 電纜,大路小路,廢品垃圾,以及各級的行政管理人員,都要到位。而且還是長期 的。再加上物價漲,工資漲,十年前收的10萬/畝幾年就沒了。所以繼續賣地皮的使用權, 而且必須越來越貴。在中國,老百姓使用房子的時間越長,使用的房子越多,政府 的負擔就越大。
在美國,1-2%的房地產稅,房地產擁有者買到了服務,水,電的供應,垃圾的回收, 道路的建立和維修,學校,圖書館,醫院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