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某個論壇看到了,分析的很徹底,這篇文章仔細的
從曆史、政治、經濟、法律、人類的思想價值觀等分析了穆斯林
的問題!並且對伊斯蘭教的內在價值觀作了很充分的評論!
非常有深度!看完絕對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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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就明白穆斯林的世界(包括中國XJ)為什麽會動蕩!!
看完了,憤青就變成政治家!!
看完了,模糊的世界突然變的清晰!!!
看完了,你忍不住回貼!!!
特別是版主,不要看了開頭就刪貼!
轉!
穆斯林(MSL)的“真理”和西方的“普世價值”
一,“真理”和“道理”
當今的穆斯林(MSL),是一群矛盾的人,他們在世界各地與其它文化交匯的地帶製造衝突和混亂,製造恐怖,於是有人說:伊斯蘭是邪教,哪裏有穆斯林,哪裏就有暴力。
可是穆斯林會告訴你,那樣不對,那是由於對穆斯林的不了解造成的。他們說伊斯蘭是最講和平,最講正義,最講平等的宗教,不信你可以翻開《古蘭經》去看看裏麵說什麽,當你真正翻開《古蘭經》裏,就會發現,裏麵寫滿了和平,正義和真理。
穆斯林(MSL)的意思是:順從。順從什麽?順從真主,順從和平和正義。這樣的信仰怎麽可能跟暴力與恐怖沾邊呢?
於是,穆斯林認為:伊斯蘭教並不是造成這些混亂的原因,而剛好相反,它是解決方案,隻有回歸伊斯蘭真理,才能真正解決這些問題,順從和平和正義。
與之類似,中國的儒棍們認為:儒家並不是造成中國落後以及世風日下,道德淪喪的原因,而剛好是解決方案,隻有恢複儒家仁義道德的傳統,才能複興華夏民族的道德的正義。
這是兩家在矛盾之中思考和掙紮的文化,盡管它們內部理論差異很大,但麵臨同樣欲進不能,欲退不成的無奈和尷尬。
他們的共同點是:它們都是追求“真理”的思想,區別在與它們各自認同不同的“真理”。
古希臘的哲人早就看出“真理”並不存在:
他們說:“假使匯集古今人類全部的智慧集合,也無法窮盡自然之奧妙”
因為我們的思維受到我們思維載體的限製,我們永遠無法超越承載我們思維的這些腦殼提供的能量去思考問題。
因此他們說:“我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我很無知”
他們認為人世間不存在絕對的“對錯”和“善惡”,一切善惡對錯都是根據人的需要而定的,你需要的就是對的,你不需要的就是錯的,惡的。這完全視呼你的需要,跟那件事情本身的性質無關。
與古希臘原始理性哲學的觀點類似,中國的道家。也持這種“絕對真理”不可認知的觀點。
老子說:道可道,非恒道也:一切確定了邊界固定下來的道理(絕對真理),都不是永恒的道理。
因此道家認為,世上沒有絕對的真理,沒有絕對的對錯和善惡。一切都隻是個相對的概念。
道家說: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意指你不要用你主觀的善惡之心去幹擾事物自身的運行規律,與善與惡持持同等態度,即“無為”。
古希臘的理性哲學和中國道家的相對性哲學,是人類古典哲學中,少有的兩家持“絕對真理”不可認知的學派。
它們與其它儒家也好,伊斯蘭也好的根本區別就是“真理觀”上。
穆斯林(MSL)和儒家認為,“真理”是可認知的。那麽,什麽是絕對“真理”。
穆斯林(MSL)認為“真主”的意誌代表“絕對真理”,具體落實在《古蘭經》裏,因此對真理其它過多的思考都是多餘的,應該被禁止。儒家其實大同小異,隻不過它的“真理”是儒家的倫理道德。但是在“絕對真理”可知性上,兩者沒什麽區別。
跟穆斯林朋友聊天,他問我“信仰”是什麽,我說大約是對某種特定思想的認同,形成特定的思維方式。
他說:不對,信仰對穆斯林來說,絕不僅僅是一種思想,而是穆斯林的整個生命,兩世的生命。
他說:我不拜祖宗不敬鬼神,不畏強權,隻相信真理和正道。
他又說:必要的時候,我們會用生命去提衛真理和正道,因為信仰對穆斯林來說,比生命更重要。
我想從這裏,我們知道了“恐怖主義”的原理,那些恐怖分子,其實在他們自己看來。他們的行為,隻不過是在用生命去捍衛“真理和正道”的正義而已。
追求真理,捍衛真理並沒有錯。問題在於到底什麽才是“真理”?有沒有絕對正確的“善與惡”?什麽才是絕對的正義?
一隻狼吃了一隻羊,狼是正義的嗎?羊很無辜憑什麽被它吃?可是不吃羊,狼一家老小老會餓死,它隻不過為了生存,它有什麽錯嗎?如果它是正義的,天經地義的,那無辜的羊難道天生就應該被吃嗎?到底誰代表正義?
八國聯軍進中國,搞殖民統治,殺人放火。這很不好。
可是沒有侵略戰爭,如何摧毀封閉的閉關鎖國體製?你去講道理他們會聽嗎?
你說可以采用更好的方法,建立遊戲規則,大家公平競爭。可這隻能等大家都認同了遊戲規則才行,沒有前期的強迫認同,會有現在的遊戲規則嗎?
對那些被殖民者殘害的國家和人民,殖民主義當然是邪惡的。
可是對那些侵略者國家經濟發展來說,這個主義完成了現代社會發展的原始資本積累,使它們獲得了發展的第一桶金,對它們來說,這是一件正確的事情,因而是一件好事。
而它們的發展在後期客觀上帶動了整個人類社會發展的加速,再過一千年,等人們的情緒因素降低以後,就會客觀的評價,那隻不過是人世間發生的一場優勝劣汰的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不存在對錯,也不存在善惡,它是必然要發生的。
如果因為它客觀上“促進了人類整體文明的發展”我們就認為它是正義的,那被他們殘害的人,難道是邪惡的?
如果肯定了這件事情主觀上是邪惡的,那難道以後人類不需要優勝劣汰了?我們幹脆倒回去不要發展了好不好?
其實狼吃羊和殖民主義,都是必然要發生的自然法則。大自然它永遠是優勝劣汰的。這個沒有辦法,用我們的主觀去確定它的善惡,從自然的角度來看,是沒有太大意義的事情。
可人總是有感情的,總是有願望的。那我們怎麽辦?
其實世界隻按它自身的規律進行,也就是自然法則。它並不按人的主觀願望進行。
所謂“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天地並不考慮我們喜歡不喜歡,它隻考慮它喜歡不喜歡。可是它到底喜歡什麽,不喜歡什麽,它從來也不會告訴我們,我們隻能去試,通常隻有事後才知道。
換句話說,所謂“真理”和“正義”,是因各自所站的立場和看問題的角度不同而不同的,不僅不同,而且是矛盾的,針對一個主體的正義,針對另一個主體則是邪惡的。
去糾纏誰的真理才是真理,根本沒有意義。
可是人們很久很久並不清楚這一點。
早期希臘的理性被基督教“真理”所取代,走入了黑暗時代。東方道家的“無善無惡“被儒家的倫理道德的真理取代,同樣走入了黑暗。
在真理的世界裏,其實隻有更黑沒有最黑,何必再去爭論誰最黑?
當“真理”把人類帶入黑暗時代後,各種不同的“真理”開始了撕殺。
各自希望用自己的真理征服世界,讓真理傳盡人間。可是真理帶給人類的除了屠殺還是屠殺,永無休止。
基督徒要搞東征,穆斯林(MSL)要搞聖戰,要用自己的真理去征服對方的真理。
中國的儒家要搞教化,其實也還是要征服,你不征服誰讓你教化?
它們象盲人摸象一樣,用耳朵的真理去攻擊尾巴的真理。紛紛認為隻有自己才是最正確的。可是誰都沒有成功,即使在已經征服的地區,也還是會產生新的“真理”試圖去摧翻舊的“真理”。
每一個人都是唯一的,人的認識永遠不會統一,這世界永遠了不會有“統一真理”,因此征服和被征服,屠殺和被屠殺永無休止。
在這個過程中,歐洲人打了最多的仗,殺了最多的人,他們發現,人永遠也殺不完。他們打累了,於是開始懷念人類早期那些沒有“真理”的幸福時光。
於是,他們開始搞“政教分離”,讓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
盧梭用了一生的時候“把基督改造成人”。於是他們確立了“一個上帝,各自解釋”的精神。
他們放棄了“真理”,開始講“道理”,於是他們進化了。
道理不是真理,真理講善惡,講正義和邪惡。道理不討論這些,道理隻是一個平台。你喜歡把什麽當成真理,隨你喜歡,可是你絕對不可以因為你喜歡就強迫別人也喜歡。
道理不分善惡,隻講對等和平衡,你逼良為娼肯定不對,可是你非要逼娼為良,那也不行。道理隻考慮你“逼不逼”的問題,不考慮你“善不善”的問題。
道理給善與惡同樣的權力,道理給對與錯同樣的機會。於是人們不在爭論,安靜了下來。
對個人來說,每個人還是可以把各自認同的道理當成“真理”,可是對他人和社會來講, 那隻是他的“個人愛好”,於善惡無關,於社會無關。你喜歡什麽是你的事,別人不喜歡,不關你的事。
所謂民主社會的基礎是:它講道理,不講真理,真理隻屬於個人。
與之相反專製社會的基礎是:它隻講真理,不講道理。
所謂世俗社會,政教分離的原則是:道理高於真理。
集權社會的信念是:真理高於道理。
遺憾的是:儒家和穆斯林還沒有認識到這一點。
因此,蔣慶和蘇小康等中國儒棍還在高喊要把儒教定為國教,其它文化在中國必須向儒教低頭。
西北的穆斯林(MSL)還在叫囂“向十三億中國人傳翻伊斯蘭真理,綠化中華”。它們會得逞嗎?當然不會。
恐怖分子之所以恐怖不是因為他們沒有正義感,而是因為他們的正義感比一般人更強烈。
如果“真理”可以確認,可以絕對化,那恐怖分子都會成為聖人,可惜真理無法確定,那麽,這個時候,到底什麽是真理已經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真理”的正義衝動,已經使穆斯林(MSL)失去理智,失去思辨能力,失去自我覺醒的能力,在它們看來,一切都是絕對化的。隻要他認準了的東西,絕對是正確的。
按照王力雄先生的解釋是這樣的:極端的民族主義一定程度就是這樣產生的,它提供一種精神上的正義性,幫助複仇者用更為神聖的道德壓倒良心層麵的道德。盡管那正義和神聖可能虛假(引用)。
這裏我改造一下王力雄先生的話,由於“絕對真理”和“絕對善惡”的不可確定性。那些“神聖的正義”,不是可能是虛假的,而是它一定是虛假的。“真理”的神聖化隻能帶來邪惡。
至善=至惡
二,“禮”比信仰更重要
宗教或者某種理論性的信仰,如果單單是一種純粹思想上的信仰,對社會的破壞性是很小的,不僅破壞性很小,由於這種神聖性的自我約束,反而會對社會的穩定性形成經常是良性的作用,不管它的理論是對還是錯,一個人們相信與人為善,崇尚道德的社會是相對穩定和平的社會,至少起到輔助性作用。
但問題是,在一些宗教信仰極為嚴重的地區,往往是受教育水平極低的地方。這些信徒,信息非常閉塞,所見所聞相對較少。那些宗教或者主義,別說去信仰,就是去讀完都非常困難,一般百姓即不是神學家,更不是哲學家,都隻不過是些過日子的人,那些複雜的理論他們根本沒有能力讀完,弄懂,談何信仰?
無論理論是對是錯,你對一個你並沒有讀完,也根本搞不清楚的理論去信仰,不是迷信是什麽?
所以,這些宗教也好,主義也好,無論它的理論深刻還是荒謬,對一般普通人來說,那不是信仰,隻是迷信。
要求人們達到思想上的高度統一來完成某種信仰的推廣過程,這個工作顯然是無法完成的。於是需要一些輔助性手段。也就是“禮”。
由某種主義或者宗教思想派生出一係列行為操守和生活規則做為做人做事的標準,這些按中國儒家的話來說,就叫“禮”。
中國儒家有非常龐雜的“禮儀”體係,萬幸的是,經過數次“禮壞樂崩”,這些東西基本都被拋棄了,要不然咱們得活活累死。
可穆斯林的“禮”還保留的很完整,比如飲食和禮拜等等。
實際上,做為一種宗教,那些理論層麵的東西,跟一般普通信眾,是沒有多大關係的,沒有幾個人真有時間的耐心去悟通那些大道理。跟大部分人有直接關係的不是做為思想的“信仰”,而是這些做為生活方式的“禮”。
在宣傳上“禮”是一定要跟一些人們感情上的訴求掛勾的。這樣利於幹擾破壞人們的邏輯思維。比如儒家的“移忠入孝”,等。
一旦你陷入了這種思維,就很難再分清楚,哪些是思想,哪些是情緒。有人批評儒家的時候,你的第一反映不是考慮人家說的對不對,而是認為對方汙辱了你祖宗,這樣已經沒辦法再思考了。
在整體上,儒家是采用了“移禮入祖”的方法來解釋其禮的合法性。
而伊斯蘭則是采用“移禮入神(真主)”的方法來解釋其禮的合法性的。
其實你整體的去看某個宗教體係,就會明白,那些理論性的說教其實隻是個道具,對錯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如何使人們去相信,那是絕對正確的。
完成了合法性的基本解釋之後,下麵的工作是如果去強化信仰。
一.用人們的“情緒訴求”掛勾來完成“禮”的合法性解釋。
二.用“禮”來約束人們的基本生活方式和行為,使之形成習慣,然後再用已經習慣的人去控製還不習慣的人,把他們變成習慣。
三.把已經形成“禮”的習慣的群體置於封閉係統中,進行不斷的心理暗示和群體暗示,並形成互相監督。
這些是信仰組織和教義普遍采用的方法,傳銷組織也會采用這些方法。
000000如穆斯林(MSL)的孩子們,從一生下來,就被家長用各種行為進行約束,通過飲食等習慣,使得孩子們在心理上形成一種“自我識別”。等於在不斷的告訴孩子們“我們是我們,他們是他們”。這樣形成心理暗示和排斥性差異。進而形成孩子的“自我暗示”習慣。
以阻斷其成長中跟其它群體交流恢複思維辨證能力的信息渠道。不再對這些禮的“合法性”進行質疑,則無法交流,一旦你去對這些禮的合法性不要說是進行批駁了,隻要你不遵守,盡管你不信MSL教,就會在對方心理上就會形成“你汙辱對方祖宗或者某位真神的效果”,在情緒上和心理上無法與你自由討論。
完成了這些生活方式的差異性培養之後,就會產生這樣一種效果。當穆斯林孤身生活在其它群體中的時候,由於差異性的心理暗示,穆斯林常常會感到自己被排斥,缺少理解,產生挫敗感,並逐步形成仇恨心理。遇到困難就想sha死幾個非MSL人,之後仍然覺的自己很無辜.........隻有當他們回到自己的小圈子裏心理才能得到平衡。000000000
其實主要因為這些“禮”的影響而非思想上的信仰影響,穆斯林總是聚居的,即使在城市裏,也更喜歡獨立出一個社區,完全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否則心理無法平衡。
而在自己的社區裏,通過互相監督,“禮”不斷被強化,而不是被釋解。
如果隻是純粹思想上的“信仰”差異,其實每兩個人的思想都是不同的,但這並不影響生活的交際,真正形成衝突的並不是思想和信仰,而這些“禮”,和維護這些“禮”的社團組織(宗教團體)。
所以,當我們看某種宗教或者主義是否構成嚴重衝突時,重點不是看它信仰什麽,而是看它的“禮”形式是什麽。那些教義隻不過是摧眠師手中的一塊懷表或其它東西,具體信仰啥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把你摧眠,讓你相信,他是絕對正確的。
中國的佛教和道教也是宗教,但這兩家主要追求自我超越,也就是所謂“出世信仰”。
儒家是非常世俗化的信仰體係,它是入世的,因此它對社會構成嚴重衝突。
基督教本來也是入世的,但是宗教改革和政教分離後,基督教被迫“出世”,不再構成嚴重衝突。
但是伊斯蘭教目前還是一種嚴重入世的宗教,對社會的衝突是非常大了。
用穆斯林的話講:伊斯蘭並不僅僅是一種信仰,它還是一種生活方式和社會製度。
有一個杜撰的小笑話:說陳近南把韋小寶叫到室內,對他說:“小寶是你個聰明人,我告訴你為什麽要反清複明,,滿人搶了漢人的銀子和女人,所以我們要反清搶回來。至於複不複明,關我屁事。可是外麵這些教眾,你必須讓他們相信,我們做的事情,是絕對正確的”
做為一種思維摧眠手段,伊斯蘭教從技術上是非常成功的,它成功的把人們摧眠。入了眠的人把什麽當成真理,當成正義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他們把什麽當成真理,他們都會認為,那是絕對正確的,從而失去思辨能力。
三,“多元社會”的危機
穆斯林世界對歐美社會的衝擊導致人們開始思考歐美所宣楊的“多元社會”的普世價值觀是否成立,以及它是否萬能。於是“文明衝突”開始成為熱門話題。
縱觀西方的文藝複興和現代法製體係的形成過程,實際上,目前的民主法製體係以及它附帶的各種所謂“普世價值觀”,是西方理性世俗思想和基督教神權的妥協的產物。
雙方達成妥協,基督教承諾服法,服從世俗法製,不再幹涉世俗事務。
而世俗社會不再追求基督教神權的責任,承認其合法性。
這種妥協是在雙方讓步的基礎上進行的。
基督教對自身進行了改造,承認“道理高與真理”,真理隻是個人的事情,而道理則是整個社會的事情,當真理跟道理發生衝突的時候,真理必須向道理低頭。
這才是現代社會真正的信仰――“道理高於真理”。
但是由於這種妥協,使信仰並未解釋清楚,實際上經過宗教改革後的基督徒,它首先的信仰並不是上帝,它第一位的信仰首先是道理,然後才是上帝和真理。否則,在美國基督徒占九成以上的情況下,就不會在憲法裏寫上:禁止任何人宣布任何一種宗教為國教。這樣的教義。
但是由於妥協的原因,為了照顧各方情緒,在信仰的解釋上,采取了一種“一個信仰,各自解釋的辦法”,,這樣,就把“多元社會”解釋成了普世價值觀的一種。
可實際上,一個社會,最基礎的評價體係隻能有一種,也就是說,最終的解釋權必須是唯一的,不可能出現二元,或多元的解釋權分配,否則無法構成一個社會。
比如,人們有糾紛去打官司,可是由於多元社會的存在,於是,設立了兩套法製係統,兩個法院,它們的法律是各自不同的,一個法院判有罪,一個法院判無罪?這樣的社會還能運做嗎?當然不能了。
社會的最終解釋體係隻能是一種的,也就是“一體”。所謂多元,是在一體之下的狀態,而不能超越“一體”。就叫做“多元一體”。按中國的說法叫“混元一體”。
0000000現在的困難是西方的民主先驅們為了便於各方接受,它們強調“多元”而淡化了“一體”,最終把“一體”排除在了普世價值之外,到了現在才開始反思。
這樣就造成了,麵對穆斯林移民,歐洲人長期采取了天真的“寬容”態度,愚蠢的認為,隻要給各方自由,就會慢慢融合接受,最終衝突的出現讓它們不得不麵對這種政策完全失敗的現實。
如德國的穆斯林學生,以宗教信仰自由為名不接受義務教育,不參加國家的公民教育和集體活動。荷蘭和法國的穆斯林以宗教信仰為名,要求建立自己的學校和教育體係,不接受西方教育,形成自己的小社會,甚至要求在社區內執行穆斯林教法,不執行國家的法律體係。
澳洲的穆斯林要求按照穆斯林禮拜時間修改學校上課時間,並停止在醫院提供豬肉食品。
意大利的穆斯林要求消毀某些公共雕塑,因為不附合伊斯蘭教義。
000中國的傳統豬年,居然妥協了在CCTV禁豬了!!!!以後還要妥協什麽?妥協的什麽程度?妥協到什麽時候?0000
但是這些妥協,並沒有平衡各方的觀點,妥協不僅沒有消除衝突,反而加重了衝突。因為你到底要妥協到什麽程序為止?除非全世界完全執行伊斯蘭教法,取消現在的法製體係,否則,還會有更進一步的要求提出來。0000000000
在現行所謂“多元”普世價值觀下,沒有人知道答案,於是有人驚呼,按照現在的移民政策和穆斯林的高出生率,再過幾十年歐洲就會被綠化成為完全的伊斯蘭社會,西方文明的根據地將會消失。 它們寫出《歐洲最後的機會》,希望能找到解決方案。
00000中國也是一樣,新疆的MSL,他們隻要“多元”而反對中央政府的“一體”,這就是個大問題了0000
也有人比較樂觀的說:在綠化之前,奧斯維辛就會在歐洲複活,所以不用擔心,他們希望用一種極端去解決另一種極端。而且歐洲政治的整體向右轉和新納粹的迅速複活證明這並非空穴來風,而是極有可能。很顯然,如果穆斯林勢力不能和平扼製,奧斯維辛就會複活。有因必有果,一物降一物。
意大利的新納粹主張對穆斯林進行屠殺,法國的新納粹主張要去攻擊比猶太人更壞的敵人,穆斯林和阿拉伯人。
有沒有和平的方法可以解決問題,當然也有。
加拿大穆斯林協會的主席 Syed Mumtaz Ali致力於將伊斯蘭教法應用進某些民事糾紛中去安大略省1991年通過的仲裁法為這個運動鋪墊了道路, - 隻要涉案各方同意 (附帶條件是判決可被上訴至加拿大法院) ,就可以授權宗教當局來仲裁家庭和財產問題。Mumtaz Ali 說,這第一次對伊斯蘭聲稱的讓步隻是開始。像他在為伊斯蘭教法法庭辯護中宣稱的那樣, 「在加拿大憲法保障下的宗教自由不僅意味著履行和傳播宗教的自由,而且意味著可以被宗教律法完全支配一個人生命的方方麵麵 - 屬靈的還有世俗的。」
他不但強調傳統認為背教者必須 「在伊斯蘭和刀劍之間選擇其一」 的主張,而且還辯論說,如果加拿大忠於它自己的權利與自由憲章的話,那它必須允許該國的穆斯林群體懲罰那些拋棄或違背他們信仰的人。加拿大的穆斯林認為,如果宗教自由的憲章條款有任何真正意義的話,那他們的信仰 / 宗教也應該被完全得到認同 ┅ 沒能夠 (將有關背教和褻瀆的伊斯蘭教法並進加拿大的法律) 將是對平等權利的極大違背 ┅ 沒有按照多元文化的精神來解釋受保障的穆斯林權利和自由,將導致對加拿大憲法基本哲理的有效否認。這將是對區別文明人標準的珍貴的 「容忍」 (真正的容忍) 品質的悲慘違背。Mumtaz Ali 允許在這種背景下認識伊斯蘭律法: 「不是必須在加拿大司法內執行對褻瀆者 / 背教者的伊斯蘭式的懲罰」 。即背教者並非要用石頭砸死或砍頭。但明顯地該群體本身的一些懲罰是不能避免的,像 Mumtaz Ali 說的那樣,加拿大沒有權力阻止他們。(引用)。
00000很顯然,其實是穆斯林在利用西方普世價值觀的理論漏洞來衝擊現行的法製體係。如果他們能夠成功,誰都能看得出來,得到的將不是什麽多元和諧社會。而是一個衝突不斷的多元分裂的碎片社會。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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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信仰自由和“法”的嚴肅性
為什麽說目前的伊斯蘭教和穆斯林無法成為“多元一體”社會的一元,而隻能在隔離狀態下生活呢?
其實這很簡單,一個國家有兩個政府兩套法律的話,所有的事情都沒有了最終解釋權,最後隻能私鬥解決,社會公共法權被架空。這個社會隻能破產。
不湊巧,穆斯林是這樣一群不承認社會公共法權的人。按穆斯林自己的話來講“伊斯蘭教不僅是一種信仰,它更是一種生活方式和社會製度”。
也就是說,伊斯蘭教做為一種宗教,它是一種社會綜合體,而不僅是一種信仰。
《古蘭經》:是一種神學理論,是這個宗教的信仰部分。
“禮”:也就是各種清規戒律和行為操守,是這個宗教的生活方式部分。
宗教組織:由阿訇毛拉等負責監督評判人們對“禮”的執行情況,並通過人們互相監督形成它的社會製度部分。
我們知道,那些深奧的神學理論,一般人是搞不大清楚的。這種宗教的信仰部分,跟普遍人是沒有多大關係的。
跟普通穆斯林關係較大的是“生活方式”部分和“社會製度”部分。
生活方式裏靠自覺來完成的部分,也不會對社會構成多大影響。
但是,完全靠自覺是很難做到的,所以,要依靠一整套的社會管理方法來實現互相監督,如神職人員的話語權,解釋權等等,再加上,由這種宗教認可的,父權(由父親決定孩子的信仰),等等一係列的權力解釋架構,這樣構成一個封閉的“權力自解釋”係統。
00000000在純伊斯蘭社會,這些宗教權力用國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在非穆斯林社會,由於自小養成的與他人很難相融和生活方式,穆斯林很難跟非穆斯林生活在一起,互相感到歧視感。於是隻能生活在一個個孤立的聚居社區裏。那麽,他們就在在自己的社區裏依照自己的權力解釋係統,行使潛在的治外法權,形成互相監督的潛社會製度。
歐洲封閉的穆斯林社區越來越強烈的要求用法律認可社區內的穆斯林教法的呼聲,加上不斷製造的騷亂,終於還是引起了歐洲學界和法學家們的警覺。00000
因此,西歐輿論普遍認為,迄今為止,各國政府推行的融合政策是失敗的。伊斯蘭移民沒有融入西歐社會,而是形成了一個個對外界封閉、對內自有一套規則的“平行社會”。
0000000法國製度著名的“頭巾法”禁止在學校出現宗教標示物。
德國法學界人士說:我們必須知道,宗教信仰並不高於法律。德國總理施羅德所指出的,國家和移民兩方麵都要付出努力。民主國家不能容許存在平行社會,一個開放的社會的興旺是建立在對所有人都有約束力的基本價值觀的基礎之上的。(引用)
什麽是施羅德所說的:“對所有人有約束力的基本價值觀”,這個就是我們前麵說過的“道理”。在所有人共同信仰並認可“道理”(公共契約)的基礎上,保持各自不同的真理,並由於建立起對所有人形成約束的法製體係。這才是一個完整的“多元一體”社會。
由於西方的現代法製社會是由世俗力量和基督力量進行妥協而形成的。在這個妥協過程中,雙方做出了讓步,基督教對自身進行了改造,自願退出“社會製度”領域,退守純粹的信仰,世俗給與基督教充分的自由和權力,雙方相安無事,達到一個平衡狀態。經實驗成功後,被西方人認為,這是一個完美的“信仰自由”體係,確認成普世價值觀。
0000000穆斯林對這種僅談“多元”不談“一體”的信仰自由體係的衝擊,使人們發現,它其實是有致命缺陷的。體現在它完全沒有給出“自由”的邊界,因為一個人的自由必然會對他人造成影響,這需要一個邊界。000000000
“多元一體”社會成立的前提是一種共同信仰――道理高於真理。
隻有當所有人認同這一信仰時,這個社會才是完整的。
然而穆斯林的信仰是:真理高於道理。所以,它隻能分裂社會。
舉個簡單的例子:0000000舉個簡單的例子:穆斯林是講清真的。那麽我現在成立一種宗教,宣布:“所有的清真食品都是不潔的東西,必須禁食”。並在我們教的經裏寫上“要用戰爭把所有不是清真的,變成不清真的,否則必須消滅他們”。00000000000000
這裏請問,我的教有沒有“信仰自由”,如果我沒有,憑什麽穆斯林有?
000如果我也有“信仰自由”請問,我們的教跟穆斯林的教,有可能構成一個“和諧社會嗎”?0000
顯然我們隻能在隔離狀態下生存,那不是一個社會,而是兩個分離的社會。
000000如果伊斯蘭教不象基督教一樣進行改造,去除其“社會製度”部分,隻保留“純信仰部分”,那是沒有辦法跟非穆斯林構成一個“多元一體”社會的,因為它會破壞整個法製體係。要麽整個社會執行穆斯林教法,要麽徹底取消伊斯蘭信仰特權,要麽分裂成兩個社會,沒有其它選擇。不是你打倒我,就是我打倒你,這個矛盾無法調合。0000000
五 自由經濟的瓶頸與民主的困境
西方人的現代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創造了一種理論,他認為:經濟要造市場自行調節。政府不應該幹涉市場,隻負責秩序。這是現代自由經濟的理論基礎,俗稱看不見的手(市場杠杆原理)。
這個理論不僅應用與經濟,而且應用與政治。由於推演出了:不幹涉主義。管得越少的政府,就是越好的政府等等理論。應該說,初期的資本主義社會,是全部采用“自由市場”理論的,並且認為,自由度越大,經濟發展就會越快越好。這在初期也得到了驗證。
但是,後來問題出現了。當自由競爭的勝出者撐握了大量社會資源之後,形成龔斷,那麽一個超大型的龔斷企業或者幾個通過協定形成拖拉斯之後。就會形成對市場的完全控製。他們可以利用手中對資源和市場的控製把任何新興的挑戰者消滅在萌芽狀態。龔斷形成,“自由競爭”變得不再可能。這種市場龔斷有人說是帝國主義形成的經濟基礎,並造成嚴重的貧富差距,因為龔斷之後,市場的杠杆原理失效,價格不再由市場控製,而是由龔斷者自行定價,其它競爭者無力挑戰,自由市場對龔斷完全無可奈何,沒有辦法自行調節。
既然在經濟領域無法解決問題,最終隻能把問題擠壓到政治層麵來解決。
於是,龔斷所造成的嚴重貧富差距由於得不到市場自行調節釋放,最終隻能通過革命的政治暴力手段重新劃分財富。
麵對龔斷,出現了三種選擇:
一。馬列主義革命手段。
二,法西斯國家社會主義納粹手段,把火引向外部。
三,羅斯福式的新經濟政策(國家調控手段)。
目前來看,前兩種基本上失敗了。羅斯福的這些政府對市場的幹預手段,現在被稱為“宏觀調控”,主要理論依據是後來的凱恩思理論,實際上是對亞當斯密純自由競爭理論的一種修補,稱為“看得見的手”。
羅斯福挽救了美國,不過這裏想說明一下,其實羅斯福所搞的所謂“國家資本主義”很大一部分並不是他的原創,最先采用這種理論把國家經濟迅速拉出困境的其實是希特勒,如農業補貼,國家對企業注資,大搞公建拉去經濟等等手段的結合采用,使德國從一戰後臨近破產的國民經濟迅速成為世界經濟中心最先是希特勒的經濟班子搞出來的,希特勒的經濟政策,除了猶太人,沒有確動任何一個階層的即得利益,幾年之內,把流落街頭的德國年青人送進了有車有房的小康社會,德國的失業率為0,是當時經濟削條時唯一過的好的國民.這種同時得到工人和大資本家狂熱支持的經濟政策之前是沒有過的,之後也沒有,一般隻是在兩者之間進行平衡.於是人們除了山呼萬歲,已經不知如何表達感激之情.被列寧稱為”布爾什維主義死敵”的凱恩思認為最有可能也最應該實踐他的經濟理論的是美國,讓他吃驚的是,初次接確之後,羅斯福對其評價是:”凱恩思先生不象經濟學家,更象數學家”.羅斯福的輕蔑表示了對凱恩思理論不感興趣,雖然後期他還是不得不采用了其主張.更讓凱恩思吃驚的是希特勒對其經濟學的狂熱,希特勒本人通讀其<貨幣論>並大加推崇,凱被邀去德國講學,德國狂熱的凱恩思熱使他成為德學的經濟學教父,在並在其理論基礎上形成了”德國凱恩思主義”.隻不過羅斯福打贏了,所以光環隻能帶在他頭上,人類政治從來是虛偽的.但是希特勒的高速增長的經濟政策也把德國帶進死胡同,他製造了一個巨大的泡沫,當泡沫快要破滅時必須做出選擇,要麽宣告政府信用破產,政府下台,要反對外發動戰爭,把火引向國外,希選擇了後者.
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自由”如果不加限製,它會自己走向“反自由”。
任何方法都是有適用邊界的,超過了邊界,它就會走向自己的反麵,經濟如此,政治也是如此。集權如此,民主也如此.
為什麽要搞“多元一體”社會,因為沒有多元,實際上就沒有民主。
文化也是一種產品,象商品一樣,它的客戶就是大眾。
在一個多元文化,在一體平台上競爭的時候,就象亞當斯密的自由市場理論一樣,這個社會的文化會迅速發展,不斷繁榮。
可是,當某一種單一文化勝出,占據了社會的大量資源,就會象經濟上的龔斷組織一樣,整個社會的文化不再是自由競爭定價優者勝,而是它說了算。
如某一種單一文化占據了社會絕大多數的話語,宣傳資源,教育資源,社會組織社團資源之後。其它文化就不再有生存的可能性。任何異端都會向敢於向龔斷財團挑戰的孤立個體一樣被鎮壓。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封閉的,不能再更新的封閉文化單元,在單元內部,文化無法再更新。
伊斯蘭世界,就是這樣一個封閉的文化單元,伊斯蘭教占據了所有的社會文化資源,從教育,宣傳機器,到組織建設,任何異端都會被消滅。
因為,穆斯林世界的人其實很清楚,並不是說穆斯林世界不會出現改革者,而是說在這樣一個封閉的文化係統中,穆斯林世界的改革派永遠是弱者,輕者糟受攻擊漫罵,重者危機生命。
中國儒家之前是另外一個封閉文化係統,也就是魯迅所說的:“在中國,搬動一張桌子,都是要流血的”。祖宗家法在一個僵死的封閉係統中,你是動不得的,沒有辦法再更新。
萬幸儒家係統在西方侵略者的強力衝擊下被打破了。穆斯林世界仍在封閉之中。
在這種封閉的係統中,簡單的加上一套民主選舉製度,其實是沒有意義的。民主選舉製度,隻會使多數人的暴力合法化,用法律的形式對異端進行屠殺。類似沒有反龔斷的行政介入時,個體經濟是無法挑戰龔斷財團的.,但是”行政介入”相對與市場原則和自由原則來講,它不是一種自由,而是一種強權,它是強製性的,也就是說,它不是民主,而是專政,是革命 .
土耳其凱摩爾革命後(請注意,是專政的革命而不是民主革命),強製實行全民的去伊斯蘭化,伊斯蘭的教育,節日,禮拜等被大量禁止。這樣,對封閉的穆斯林社會進行了衝擊,使土耳其成了伊斯蘭世界中最進步,經濟發展最好的國家。
這裏我們要注意,這個革命是反民主的專政革命,現在土耳其有了一定的民主選舉,但是這種選舉並不是正真的民主選舉,比我們的選舉強一點而已,實權仍控製在軍方實力派手中,土軍方實力派人物是清一色的親西方世俗思想者,他們用半軍事專政的實力維持著土的世俗化社會,民主兩次選舉出宗教領導人,要求進行伊斯蘭化,他們就兩次發動反民主的政變,推翻政府,重新世俗化。
發現民主選舉出正義發展黨準備搞伊斯蘭化的時候,法官即提出要求禁止該黨,雖然未獲通過,但是可看出,土的世俗勢力專政大權在撐,民主伊斯蘭勢力不敢亂說亂動。
我們可以看出,“民主”和“人權”並不總是同向的。
在封閉文化係統中,民主是反人權的,民主是維護多數人暴力的反人權體製。
這裏我們要問:到底“人權”重要?還是“民主”重要?
因為有民主就沒有人權,有人權就沒有民主,兩者隻能二選一,我們選哪個?
泰國是另外一個例子。
泰國是民主國家,但是象土耳其一樣,軍方擁有實力,經常性的推翻民主政府,泰國自建立民主製以來,共發生了19次軍事政變,推翻了19個民選政府,這是為什麽呢?
在泰國,代表中產階級的被稱為“黃衫軍”,代表80%貧苦農民和城市中下層利益的被稱為“紅衫軍”。也就是說,它的中產階層人數很少,但控製國家經濟和軍事實權。而無權無勢的廣大窮人人數眾多。這就形成這樣一種局麵:
人多在民主製度裏就具有天然優勢。據說泰國70%左右的人口是農民,即使城裏底層也是多數。這也是為什麽黃衫軍雖然聲嘶力竭,集會一般也隻有幾千人;但紅衫軍振臂一揮,就可以召來8萬人。2006年軍方趕走他信,沒關係,2007年底我們又把支持他信的沙馬選上去;2008年9月法院把沙馬趕走,沒關係,我們又把他信的妹夫頌猜選上去……反正人多力量大,這就是民主。
就是說,民主製度的一個經典困境在泰國出現了:窮人試圖利用人數優勢去推動再分配政策,而中上層將這種現象斥為多數暴政。事實上他信贏得民心的策略正是各種被反對派稱為“合法買票”的小恩小惠政策,即使他腐敗被曝,人民對他仍然一往情深。而黃衫軍中一個口號則屢見不鮮:“低素質的泰國人還不適合民主。”他們推動的2007修憲內容中有一項就是減少民選議員的名額,改為委任,這是民主的倒退。
政治學裏有一個流傳很廣的命題:發達的中產階級是健康民主的條件。一個解釋是:中產階級受教育程度高,比較開明,支持自由民主理念。這一點顯然被泰國經驗否證:一次次否定民主選舉結果,湧上街頭抗議的,都是中產階級黃衫軍。另一個解釋是:隻有當中產階級占有人口相當比例時,民主才不會成為強烈社會再分配衝動的工具。原理很簡單:如果社會上大多數人都跟我財產差不多,分誰的去呀?分到自己頭上怎麽辦?不幸的是,泰國政治驗證了這個命題:作為一個中產階級孱弱的國家,它始終無法通過民主化瓶頸。1932年君主立憲以來,泰國有過19次軍事政變,到現在還是無法通過民主途徑解決社會衝突。
事實上這不僅僅是泰國,而且是很多發展中國家的問題:一旦政治民主,民粹主義經濟政策就抬頭;要想實行自由經濟政策,常常不得不依靠獨裁或者軍政。皮諾切特時代的智利、蘇哈托時代的印尼就是例子。發展中國家的民主之所以動蕩,就在於在理性政治製度和自由經濟政策之間,它往往隻能二選一。(以上引用)
泰國顯示出的是另外一種情況:在自由經濟不充分的情況下,絕大多數窮人首先要解決的是吃飯問題,他們要求平均,而不是平等。一旦民主,就會產生民粹政府,壓製“自由經濟成分”使國家無法完成資本積累,無法衝破民主困境。而要保住自由經濟,就必須壓製民主。
這裏我們要問:是經濟自由重要?還是民主製度重要?
六 革命的遺產和荒唐的“普世價值觀”
現在,西方的吹鼓手們,向人們描繪出這樣一種民主前景:
民主=人權=自由經濟=社會富裕發達
在這裏,“民主”和“人權”和“自由經濟”被視為三位一體的事物,而且它們總是相附相成,成等同向增長的。
首先我們必須承認,歐美民主社會,至少在它的社會內部,這三者確實是同向增長,並且共同構建了一個健康開明的社會。但問題是,它們是否總是同向發展?前麵我們說過,它們並不總是同向的,有時候你越民主,就越沒人權,要經濟自由就得放棄民主,要民主就得放棄經濟發展。
如果我們把一個健康的開放社會解析成三個部分,事情就會看的非常清楚。一,民主製度 (製度實現)
二.可控的自由經濟 (經濟實現)(條件是需要避免民粹和龔斷兩種極端)
三.人權自由,言論開放,思想活躍。(文化實現)(條件是需要用各種方法
解體一元文化係統的社會)
可以看出由“製度實現”“經濟實現”“文化實現”這三個基本單元,共同構成一個開放包容的公民社會。
但是,根據各種不同的條件,實際上,這三者並非可以同步實現的,它們其實是三個獨立的單元,它們並不是一體的。各有自己不同的前提條件,當同時滿足三者的條件成立時,他們就共同構成一個公民社會,當條件不能同時滿足時,它們三者之間本身是矛盾衝突的,你要實現民主製度就必須放棄實現經濟自由,你要實現人權自由就必須放棄民主製度。
如<經濟實現>”的條件是避免民粹主義和龔斷兩種形態,,但是西方的民主理論家們現在自己也承認,民主製度本身是沒有辦法避免這兩種形態的,隻要這兩種形態需要的條件滿足,它一定會出現,泰國的是一種民粹形態,查韋斯上台則更典型的民粹,希特勒則代表龔斷,還有歐洲近期的左轉風向.而民主製度本身,對這兩種形態的出現無能為力,隻能寄希望於它們的滿足條件不出現.當然精英們可以製定一些教義和信條加在民主製度裏,但是在真正的民主製度下,如果公眾不認可,這些信條是沒有意義的.
再如<文化實現>的條件是需要一個多元的文化環境做為支撐,可是在曆史上已經形成絕對單元的文化環境中,民主製度不僅不能保障人權,相反會踐踏人權,伊斯蘭地區就是典型的例子,在民主製度下,教徒們可以通過民主先舉的合法形式,製定出歧視異教徒和歧視婦婦的法律,並合法的對改革派的權益進行剝奪,它完全附合民主程序,民主製度同樣無能為力, 要改變這種情況的唯一辦法就是使用外部強權強行肢解其傳統文化,強行製造出一個”多元社會”,仍然在教義上,這是反民主的..單一封閉文化係統是一種文化龔斷,它跟經濟上的龔斷是一個道理,沒有辦法通過”自由競爭”自行調節,隻能依賴與外力介入或內部革命摧毀.
如泰國的情況:“製度實現”同“經濟實現”發生矛盾,隻能選擇一項。
如土耳其的情況:“製度實現”和“文化實現”(人權)發生矛盾,同樣隻能選擇一項,它們不可能同時實現。
在土耳其,如果真正實現完全的民主製度,隻能充當壓製人權的工具,通過多數人的暴力鎮壓異端,並使之合法化,同樣如果在阿富汗實行真正的民主製度,塔利班會象哈馬斯一樣合法上台,人權完全喪失。
西方人,現在也不得不承認,“民主製度”並不是萬能的,民主製度本身,不能避免極端。它需要其它兩個條件“文化實現”的“經濟實現”的配合,才能健康發展。
否則,民主可以選舉出奧巴馬,也可以選舉出希特勒,哈馬斯,尼泊爾的(毛主義遊擊隊),查韋斯,等等,他們都是反民主,主張集權的,可他們都是可以通過民主上台的,不管它是左極端還是右極端。單純一個民主製度是無法阻止他們成功的。
現代人麵臨這樣一種選擇:民主並不一定都是好的,但是又隻能去追求,因為集權一定都是不好的.
我們以英美為例可以清晰看出民主成功的路線圖。
首先,英國的君主立憲製後,它並不是一個完全的民主國家,有選舉權的人隻有25%(具體數記不清了,懶得查),如果它當時是全民民主的,就不會再有圈地運動,就無法完成原始積累,就會完全類同今天泰國的情況,成為一個不斷政變的國家。它實際上隻是中產階級內部的民主,而廣大勞動階級完全成為剝削對象,沒有政治權力,這樣保證了它完成原始積累,完成了“經濟實現”,條件成熟之後,通過數次改革,逐步把選舉權擴大到全民。
美國的過程與英國基本類似,不過美國多了一個“民族問題”。
有人說,美國的第一桶金是印弟安人,第二桶金是黑奴,通過這兩桶金,它不僅完成了資本積累過程,而且解決了“民族問題”。也就是說,它不僅完成了<經濟實現>而且完成了<文化實現>然而這個過程是十分血腥的.
如果把曆史還原來看,美國人直接登陸美洲,就按它們現在鼓吹的“普世價值觀”把一套“民主製度”強加到印弟安人頭上,那麽,印弟安人會用選票把白人趕回老家,美國人估計連綠卡都拿不到。
如果獨立之後,就實行全民的“民主製度”,它不僅不能完成資本積累,而且無法解決民族問題,因為黑人跟白人信仰不同,生活方式不同,文化不同,沒辦法生活在一起,如果有自己的“民族自治區域”的話,會分裂成N個國家。
這個路線是很清楚的,第一,民主首先隻是白人有產階級內部的民主,底層人民和外民族是沒有民主的,通過對底層人民的權力剝奪來完成資本積累和自由經濟的發展,達到一定程序後(經濟實現),再把權力擴大到全民(製度實現)。
同時,通過對外民族的完全權力剝奪,完全歧視政策進行文化和信仰同化,並不惜采用屠殺和滅絕的方式鎮壓反抗者。這樣,解決了兩個問題:一,首先解決了民族區域的問題,使民族區域自治成為不可能,成為完全的混居。二,解決了文化差異問題,使由文化和信仰不同產生的分裂意識也成為不可能,實現了價值觀的同化(文化實現)。
這樣,他們的線路就很清楚,分為幾個步驟:
一, 經濟實現。
二, 文化實現。
三, 製度實現。
最終構成了一個良性的民主公民社會。
其中,第一步和第二步的順序是可以互換的,也可以同時進行,因為它們是針對“同一價值觀文化內部”和“不同價值觀文化外部”兩種不同客體進行的,不會互相幹擾。
但是,一二兩步和第三步的製度實現,是無法互換的,否則就會出現象泰國
一樣的低效民主,或者出現國家分裂,或選出希特勒式或哈馬斯式政府是非常可能的,最終走向民主的反動。
現在世界的很多混亂局麵的根本原因,其實就是西方為了掩蓋其血腥的民主過程,把明明不可能同步的三個獨立單元,捆綁成一體進行銷售,硬說它們是一回事,美其名曰:普世價值觀。
我們來看那樣在西方推動下實現了民主的國家,就會發現,凡是經過比較徹底的反封建革命和土地革命之後的國家,再實現民主,就會走向比較迅速健康的發展道路。凡是未經革命洗禮和未經土地革命而直接套用民主製度的國家,基本上動亂不停,停滯不前,不斷發出反民主的革命要求。
如南美洲和非洲就比較典型。這裏很多國家直接套用美式民主,產生的問題比解決的問題還要多,社會不停的動亂。反政府武裝主要在這些地區活動。民眾要求革命而不是民主。
印度和中國的對比則更加強烈。
中國發展的潛力和現狀明顯比印度要好,說中國人聰明能幹那倒未必,印度在某些行業的發展非中國人所能及。但是我們看到,印度的發展僅僅局限在局部區域,全國性的發展和改革極難推進。在大部分農村地區,說還停留在封建社會也不為過,明顯反人性反人權的種性習俗和極端的愚昧宗教勢力用“民主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名義得到了法律認可。土地龔斷以民主的名義得到保護和加強,無法改造。由於共產黨主張平均,附合大多數中下層的利益,在印共撐權和各邦社會矛盾相對緩和,相對穩定,但是印共準備推行土地改革的主張時,卻糟到了民眾強烈抗義,使改革無法進行。社會財富和土地的分配狀態繼承了封建時期的遺存,在大多數地區,自由經濟的原始積累連開始都無法進行,但是這種封建遺存卻得到了“民主製度的法律保護”改革無法進行。
就目前的情況看,中國未必樣樣能超過印度,很多方麵其實還不如,但是由於毛的革命完全顛覆了封建社會的一切遺留問題,文化大革命,把一切封建社會的反人權反自由的清規戒律打入萬劫不複之地,無論中國的經濟發展和文化發展都被掃清了道路,隻要到一定程度出現一套民主製度,中國隨時可以走上健康發展的民主道路,不過這不是民主的功勞,而是革命的功勞。所以,不管中國還有多少問題,人們對比印度時,總會看到更多的光明,客觀的講,再過幾百年,當人們的情緒化反思過去之後,中國人還是應該感謝毛的革命。
七 封閉係統需要的是革命而不是民主
通過以上事例我們可以看出,健康的公民民主社會,不是單靠一套民主製度就可以實現的,它需要“經濟實現”“文化實現”和“製度實現”三個環節的配合才能完成,有些階段是無法超越的。
革命的最大特點是它的暴力性和不公正性,但是它的優點是可以解決民主不能解決的問題,來看毛的革命。
毛的無產階級革命,土地革命和文化大革命無疑是破壞性極強的。經濟被破壞,文化被破壞,有些東西被破壞之後是無法逆轉的,有些是可以逆轉的。
如經濟,破壞之後,可以再發展。但是有些文化破壞之後,是無法修複的。
儒家文化做為一種控製中國二千年的文化,根深諦固,動搖不得。象現在的伊斯蘭社會一樣,這個封閉的係統內部已經完全僵化,完全龔斷,任何異端都會被消滅在萌芽狀態。魯迅叫做:“在中國,每搬動一張桌子都會流血”。祖宗家法不可變,在它內部已經沒辦法進化,龔斷產生暴力革命,革命產生新的龔斷,不斷循環,每一二百年就要大殺一次來達到新的平衡。
有人說,中國自始至中沒有神權,唯一的統治者是皇權。而西方社會是神權和君權並行的社會。其實這一點是西方對中國的誤讀。西方人通常用自己的定義去衡量別人的社會,於是得出了中國隻有君權的結論。可是如果完全按照西方的定義,中國即沒有奴隸社會也沒有封建社會,中國的古典社會形態並不附合西方對“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經典定義..
這由於西方對這些定義下的太狹隘造成的。如果我們把定義下的寬泛一點,不要管它有神沒神,神權隻不過也是用來維護宗教的倫理道德權力的。
我們把它叫做“道德權”,那麽,就會看出,中國社會跟西方社會是類同的,不完全是君權。也同樣有類似西方神權的“道德權力”,隻不過中國不叫神權,而應該叫“聖”權。因為傳統西方社會的道德倫理是靠神權維護的,而中國的倫理道德是靠儒家的祖宗家法的“聖權”來維護的,它們雖然內部結構不同,但從整個社會的角度來看,它們充當同樣的角色。
儒家中國自始至終是一個宗法社會,宗法權也就是“聖權”,有時候甚至會超越君權,自唐律製定出“德本刑用”的立法原則之後,這一直成為中國古典社會的立法原則,可以看出,皇家的“刑”在原則上,它隻是用來維護倫理道德的“聖權”的,聖權才是這個社會的根本。君雖然自己可能逃避管束,但是如果他完全不守傳統宗法的倫理道德“聖權”,它在這個社會中是站不住腳的,君權同樣要附合“聖權”的要求才能生存。
通過“君權”“族權”“家法”等等構成一個中國社會的宗法神聖權力體係,使每個人都動彈不得。
穆斯林社會用類似的方法構成一個同樣讓人動彈不得的社會。
這種封閉社會的權力結構,有些是明確寫入國家法律的顯權力,有些是做為宗教或民俗信仰存在的隱權力,但隱權力並不比顯權力小,有時候相反會更大,它們隻是形式不同,但都擁有對他的處置權。
當以民主的名義推翻君權的顯權力之後,宗法或宗教等等隱權力卻做為宗教信仰或民俗習慣得到了保護,不僅如此,宗法權或宗教權還會偷梁換柱,用民主投票的權力,使自己合法化漂白。公開的行使鎮壓異已的權力。如印度的種性製度仍然可以在民主之下以宗教信仰或者民族習慣以自由的名義保留。伊斯蘭社會可以用民主投票的方式對叛教者進行處罰,這到底是自由還是不自由呢?
麵對這樣的問題,西方的民主理論家們無可奈何,這隻能說明西方人對東方社會權力結構的無知。
但是麵對毛的革命,這些宗法潛權力無處藏身,紛紛被糾出來批鬥。所謂橫掃一切牛鬼蛇神。
那些被破壞的文物當然無法複原了,但是被破壞掉的整個儒家祖宗家法社會結構也同樣無法逆轉了。
五四青年們批判傳統文化,但是他們的言論自由是誰給的?是西方侵略者的槍炮使他們有了一定的言論自由。如果西方人完全退出對中國的影響,在當時用民主投票的方式,選出倫理道德的民選衛道士。這些不忠不孝,數典忘祖的文藝新青個無疑會被祖宗家法處死,談何進步?
新疆世俗穆斯林也不得不承認,在中央集權的壓製下,伊斯蘭宗教領袖被禁聲,而世俗學者則在集權的協助下發聲,雖然沒有完全的話語權,但是如果新疆失去中央集權的影響力,這些進步青年無疑會被民選出來的宗教領袖用同樣數典忘祖的名義處死。
不錯,現在由於有利用價值,在政府的協助下,儒家表麵上又在中國死灰複燃了,但是應該看到被毛破壞掉的宗法社會基礎建製已經無法複原了。儒家隻是臨時性的文化傀儡,宗法社會已經被徹底革命掉了。
我們說,在一個封閉係統中的單一文化,它的理論主張什麽,其實是不重要的,那隻是個摧眠師的道具而已,跟一般百姓是沒有關係的。重要的是通過它建立起來的一整套宗法或宗教的權力結構形成人們互相監督的體係,使人動彈不得。
我們來看現在的所謂儒學複興,著名的儒棍蔣慶蘇小康等主張儒教的人,在儒家內部都受到圍攻。儒家認為他們丟了儒家的臉。
一派把儒家解釋成尊守王士道的集權支持者。另一派又把儒家解釋成主張民主自由的急先鋒,又劃分出所謂專製儒家,民主儒家,原始儒家,封閉複古儒家,開放搞活儒家等等,有某儒告訴我說:其實孔子和孟子根本不能代表儒家思想,程朱更是瞎扯淡,隻有春秋大義才能代表儒家。前些天又碰到一儒,該儒為了解釋文懷沙事件,研究出一套“人不風流枉儒家”的理論,宣稱儒家對男女之事看得是最開的,在該儒的理論裏,儒家成了性解放的代名詞。這裏誰對誰錯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已經形成了類似基督教改革後的“一個上帝各自解釋”的局麵,宗法社會建製已經破產,沒有人再來約束你必須怎麽樣理解。每個人都擁有獨立的解釋權,你可以把它解釋成任何你喜歡的樣子,別人說你不代表儒家,你可以反問他“憑什麽你就能代表”?,是的,他也不能代表。
這個時候的儒家,已經變成了純粹的理論信仰,你願意認同就認同,不認同拉倒,或者把它解釋成隨便什麽樣子,沒有人約束你。
它不再是生活方式和社會製度了,所以它消毒了,對未來中國,不再構成然脅。
可是在穆斯林世界裏,由於沒有進行充分的革命,這點是做不到的。
假設,伊斯蘭世界來一場毛式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把那些阿訇毛拉拉出去批鬥,各種儀式被當成封建迷信進行打倒,不服氣的鎮壓。經過幾十年後,伊斯蘭信仰當然會象儒家一樣再複興,但是已經跟先前不同了。不同點在於-新的宗教領袖宣教時,他首先想到的不再是“他想讓人們怎麽樣”,而是“人們想聽什麽?”,他們會象於丹一樣解釋《古蘭經》。因為已經習慣了標新立,自我顯示的年青人,如果不喜歡你的說教,幹脆另換領袖,或者幹脆起哄趕你下課。每個人都更相信自己的理解,而不是家長的說教和宗教神職人員的說教,年青人會想“我的才正確,你懂個屁”。
一種宗教,它經裏講什麽不重要,重要的是解釋權的分配問題。如果解釋權回歸到每個人手裏,其實任何一部經都會被解釋成成千上萬種理論。根本無法統一。
西方人天真的“信仰自由”觀,無法對封閉社會的潛權力進行拆解,但是革命能,無論是外部的革命還是內部的革命。通常一種完全封閉的文化係統如伊斯蘭世界內部無法產生這樣的革命,即使產生也必須依靠外部動力進行推動。儒家之前也一樣。
八 講理的集權和不講理的民主
習慣上人們會認為,民主國家比較講道理,而集權國家一般不講道理。不過仔細看下,這要看講的是誰的“理”。
如果“理”是指道理(遊戲規則),那麽民主體製, 是一種講理的體製,而集權是不講理的。
如果“理”是指真理,則相反,集權體製,是一種講理的體製,民主則不講理。
我們看到,旦凡集權政權,它一定是有一套“真理”理論做為其核心內容的,比如一本經,或者一種主義,一本書等等,做為鎮國之寶,也做為政權的合法性依據。
這本經,或者主義都不僅僅是一種信仰或者一種思想,而是一種生活方式和社會製度,裏麵規定什麽叫“對”什麽叫“錯”,什麽叫“善”什麽叫“惡”等等的劃分標準,離開了這本“經”,集權體製是無法解釋,也無法生存的,這就是它們的理。
因此,集權體製,實際上是一種非常講道理的體製,原則性極強。做任何事情,處理任何問題都要先翻經或者書,否則便無法確定這件事情是對還是錯,該不該做,不管是有神的集權還是無神的集權,它們都是這樣子的。
但是偶而對經上的解釋還會有分歧,於是,往往集權體製都非常注重學問,豢養大批神職人員或知識分子,這些人的日常工作就是翻書和抬杠,俗稱辨論,以便確定某件事情是否附合“真理”和“正義”。
有人說印度人人都是哲學家,其國民哲學素質非常高,但是這些哲學素質什麽也生產不了,中國是另外一個學問極深的國度,古往今來思想巨著浩如煙海,同樣不起作用,隻不過平添了一個專業抬杠的“知識分子”階層,伊斯蘭世界同樣有一個規模龐大的神職人員階層,充當解釋“真理”的工作。
美國之所以比中國發達許多,有一個原因就是美國政治家多,哲學家少。
相對與集權的講理來看,民主體製,實際上是非常不講理的,它隻有一個“道理”,道理不是真理,道理隻是遊戲規則,並沒有具體原則,也沒有固定結論。同樣的事情,這次它可以這麽幹,下次它可以那麽幹,沒什麽對錯,隻要人們喜歡就行。這在“真理”政權是絕對不行的,那不是沒有王法了嗎?還有沒有是非善惡呀?凡事總要有個原則,有個標準吧。遺憾的是,民主體製,實際上是沒有原則和標準的,它隻按現實條件下人們的願望運做,所以民主從來不講理。
民主體製和集權體製的一個最大區別就是集權體製總有一本書(或者是經,或者是主義)做為國家的基本教義,做合法性的最終解釋。而民主體製從來沒有這樣一本固定的書,因為它的合法性依據是根據民意來解釋的,不需要用一本書來解釋。
美國是個典型的“不講理”國家,拿聯合國來說,類似聯合國這種東西本來就是歐美搞出來的遊戲規則,按理說它本應該以身作則,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可美國基本不拿聯合國當回事,會費它想交就交,不想交就不交,它想打誰,聯合國通過就一起打,通不過它自己打,條約它想守就守,不想守就退出,管你什麽有理沒理,基本上,它做什麽事情主要看它心情,沒有什麽一定的原則。想比中國這種把原則供起來當神的集權國家,動不動要在聯合國框架內用和平的方式解決問題的負責任的大國,美國實在是太不講理了。
我們集權國家,凡事都是要講個原則,講個是非的。
我們有教義,而美國沒有教義。
民主體製的公民投票,不需要寫一篇十幾萬字的論文來證明自己的選擇是無比光榮正確,而又邏輯合理的,它隻需要簡單的告訴你,它支持誰就行了。
同樣,候選人也不需要寫論文來證明,它的主張邏輯嚴密,理性客觀,附合真理和教義,它隻需要簡單的告訴人們它想怎麽幹就行了,無所謂對不對。
當然了,在對外宣傳上,當然還是要找出各種理由來說明自己光榮正確乃至善良正義等等。可這隻是宣傳。
這樣就造成一個誤區,由於集權政治習慣了拿教義說事,經常把民主政治的這些宣傳當成教義,可經常又發現,它們做事並不附合它們自己的教義,於是得到了,美國有雙重標準。實際上哪是什麽雙重標準,根本它就沒標準。它做事情主要考慮:民眾的心情,利益,利害關係。至於是否附合教義和標準,它是從來不在意的。
九 無聊的民主派
生活在集權之下的人,願望和看法無法表達,心情是比較壓抑的,大多喜歡民主。
於是,大多在集權政治中,總是會產生一個民主派,奔走呼號,為民請願,集權體製對立,經常會受到排擠,很多人流亡異鄉。
但是,民主派經常有一個通病,就是為了民主而民主。
其實人本質的目的是生活幸福,民主隻是手段,民主能讓人生活幸福,所以人們喜歡民主,但並非民主能解決一切問題,滿足人們的一切願望 ,民主本來隻是一種談判機製,一種遊戲規則。
台灣人說的好:民主隻解決權力來源合法性的問題,並非民主了就一切萬事大吉了,所以台灣的民主已經非常好了,甚至比日本都好,還不完善的是法製,而不是民主,也就是說,用什麽手段和方法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是民主之後要考慮和解決的問題,而不是民主本身能解決問題.台灣的民主很好,但是法製還有很大問題.
但是經常集權體製下的人,並未真正參與過民主,並不了解民主的本性,同時又羨慕民主國家的體製,於是,經常把民主國家宣傳的口號,當成民主體製本身,這樣就形成了“民主基本教義派”。
何謂“民主基本教義派”?是指把成熟民主國家現階段的一些基本政策和原則,當成了民主本身進行教義化處理後產生的教義化民主觀點的人。
韓非子有個《鄭人買履》的小故事,說的是有鄭人要買鞋,先量好尺寸,記在心裏,可是到了集上買的時候突然忘了尺寸,他不知怎麽辦才好,隻好回
家拿尺寸去了。
按照黑格爾的說法叫“異化”,當異化出“度”的時候,鄭人隻相信這個“度”,而不相信“本我”了。
“民主基本教義派”,實際上就民主的一種異化,真正的民主體製並不需要“民主基本教義派”。
所謂民主體製,它的核心價值是公民的一種談判妥協機製。社會是由無數多個矛盾重重的利益階層和群體組成的,如何能公平合理的解決人們之間的分歧呢?人們通過民主這種體製來平衡之間的利益關係,互相做出妥協達成共識。
美國的民主製度,其實就是獨戰後,一幫拿了槍的農民代表跟一幫農場主談條件談出來的結果,因為誰也吃不下誰,最終隻能采用這樣一種利益平衡互相監督的方式解決,當時沒有人對這套製度滿意。可是運行之後,發現還不錯,於是N年以後,美國的政治家得出一個結論“最不壞的,就是最好的”。
當初黑人手裏沒有槍,所以他們是享受不到民主權力的,從這裏可以看出,民主體製的原始本質,它並不是一種道德體製,而是一種利益平衡體製,是強盜分髒的體製,而不是公民平等的體製。這並不是說它不講平等,實際上它是非常講平等的。你跟善良的百姓談條件,可以玩玩牧民之術,講講道德正義的理論,宣稱自己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於是群眾一哄而散,以為真。可是強盜們不吃這一套,強盜通常都是些光棍眼裏揉不得沙子的人,隻講公平,不講道德,既然髒是大家一起搶的,那分起來一定要公正,否則會大大降低下一次合夥做賊的興趣並很可能火拚,這是大家都不願望看到的,這樣就實現了公平。
如果強盜們都是道德家,互相禮讓,大概這世上就不會有民主了,也不需要民主了,大家都是善人,有好東西互相讓還來不及,何必要民主呢?
之後隨著形勢的發展,民主逐步擴大到全民,人們發現這是一種最大多數人都能接受的談判機製。有很多事件,主觀願望和客觀結果都是相反的。人們不願意承認這一點,所以喜歡把民主解釋成一種道德機製。
這裏的重點是說:民主是一套根據人們的願望,利益和利害關係,解決具體問題,處理具體事務的妥協機製,它可以根據具體事情得出各種妥協性方案。並沒有即定的原則和教義。這跟集權思維習慣了教義式思考的人凡事要講原則,是不同的。民主它會象變色龍一樣,隨環境不同隨時變化調整自己。
當然,人類社會的形態,是一個緩慢長期變化的過程,它有長期穩定性,那麽相應的,民主體製下對一些類同問題,也當然會得出經常性方案。習慣上叫:政策連續性。但這隻是它的度,而不是它的本。
“民主基本教義派”就象那個買履的鄭人一樣,總是把“度”當成民主本身,天真的認為,隻要民主了,那些度就會到來,比如鼓吹的“普世價值”觀,這隻是一種度,而不是本,它有它的適用範圍,在適用範圍內,它是好東西,出了它的適用範圍,它就是邪惡的。
歐美民主是經過幾百年的發展,逐步解決並達到了公民開明社會所需要各項條件才逐步完善起來的,有些階段是無法跨越的,有些彎路是必須要走的。比如前麵所說的“文化實現”“經濟實現”,
文化實現:需要構建一個“多元一體”的社會文化氛圍,來滿足良性民主所需要的多元製衡,且相互認可的條件,在一個完全單元封閉的文化環境下,民主是沒有意義的,比如伊斯蘭社會。
經濟實現:經濟實現需要一個堅實的中產階層支持自由競爭式的經濟發展,並采用各種方法避免龔斷的形成,以防自由經濟異變成“反自由經濟”。
在不滿足上述條件下,單純一個民主製度,不僅不會保障人權,反而會踐踏人權,成為多數暴力的合法性依據。
要想在不考慮條件下,實現“民主基本教義派”的理想,實際上需要的是集權,而不是民主,因為在民主下,人們不喜歡的話,隨時可以推翻那些教義,那誰來保證它不被推翻?隻能有一個按教義辦事,而不按“民主遊戲規則”辦事的強權才能保證教義被不翻案,所以說,“民主基本教義派”實際上是不民主派,而是集權派,雖然他們口號喊的最響,那隻是一種異化的“度”。
在集權社會的待轉型期,社會中總是會出現一個激進的民主派,也就是“民主基本教義派”或“民主教義派”,一般主要由知識分子組成。他們會為民請願,針對時貶,推動社會轉型。
這裏的問題是,這個“民主教義派”的民主主張,通常是“道義衝動”而不是“利益衝動”。而現實的民主政治則是利益平衡機製,這注定了民主教義派在現實民主政治中,是沒有立足之地的。
在集權政治中,政治和學術是一體的,學術為政治服務,為統治者編造各種理由證明合法性,但同時又反過來用學術正義幹涉政治人物處理現實問題。中國的學術人物,一般會指責政治幹預學術研究,但其實這是沒辦法的事,因為集權政治和學術本身就是一體兩麵的東西,學術也同樣幹涉政治。
但是,在民主政治下,學術的政治則是分開了兩個不相幹的工種。學術主要研究宏觀的發展方麵問題,並不幹涉具體的政治實務處理。學術會提供一些方向性的參考,往往在理想環境下成立,但是實現這些理想所必須采用的微觀手段,則是政治家的事。因此在民主政治下,學者即不屬於當權派,也不屬於反對派,它們隻是獨立於政治之處的知識階層。而政治家進行政策選擇時,也沒有必要一定要依照學術理念進行,政治家的主要工作是平衡各種利益關係,而不是研究政策的學術正義性,兩者是互不幹涉的兩個部門。
這樣我們就會看到,民主政治是一種黨派政治,各各黨派分別做為一定階層或集團利益代表,通過規則進行談判,達到平衡狀況。並不存在也不需要一個代表所有人根本利益的超黨派的“總黨”,因為社會各階層之間的利益取向是矛盾甚至敵對的,隻能由各自代表談判解決,你不可能同時代表兩個矛盾的雙方。如果真有這樣的“總黨”出現,那其實民主已經沒有意義了,既然總黨已經可以代表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社會發展的總方向了,那再選來選去不是浪費時間嗎?
了解了民主政治的本質,我們就會明白,“民主基本教義”派,在真正的民主政治下,是個沒有意義的派別,必然會被拋棄,但是在集權政治尚未結束時,他們卻很有意義,集權政治除了一小撮即得利益者之外,會令所有人不爽,所以大家都反對集權,這個時候“民主教義派”激進的民主主張代表所有人的利益。可是一旦集權被推翻,人們就會民現,“民主教義派”它不代表任何具體階層的利益,隻鼓吹發達民主國家已經成熟的基本教義,而完全忽視自身的具體情況。這時就會被人們拋棄。
比如中國的所謂民暈人物們,激烈的鼓吹歐美的具體民主教義,把民主,人權,自由經濟,民族問題,等等混在一起,一塊支持,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和支持。但是它又很難具體站在某個單一利益群體的立場上說話,比如經濟市場化,私有化,跟下崗職工問題是矛盾衝突的。那你到底站在誰的立場上說話?
人權誰都喜歡,但是,民暈們居然把人權和民族問題放在一起來談,跑去跟藏D,疆D等團體合作,這雖然得到他們的支持,可卻遭到了更多人的反對,這是不得人心的。
這樣的後果就是,人們雖然從廣義上支持民主,但是做為民主教義派的民暈們,長期處於一種“想說愛你不容易”的境地,甚至受到人們的煩感和厭惡。人們聽到他們喊民主,這很好,喊人權,這也很好,可是每當人們問他們到底站在誰的立場上說話的時候,他們沒有辦法回答,他一回答就會得罪人。這樣長期民暈們隻是拿著一些“教義”空喊,無法跟任何一個具體的利益群體合作,人們也對他們失去了興趣。
在現實的民主政治中,一個派別你是必須跟固定的利益群體站在一起的,這樣才能長久。嚴格的說,這些“民主基本教義派”,他們不是政治人物,也不是未來的政治派別,他們隻是過渡期的產物,屬於知識分子或學者人物而不是政治人物,一旦民主實現,他們就會退出曆史舞台。由真正代表確定群體利益的代表們上台表演,他們完成了自己的曆史史命。
說實話,民主教義派在中國未來政治舞台上的地位,還不如“新毛派”。現實政治下,一個黨派,你的理論是否附合哲學邏輯嚴密性是不重要的,關鍵看你能否代表一定量的利益群體,毛派代表的是民主轉型期,受到資本原始積累衝擊嚴重的社會底層窮人強烈的“平均”願望,當然會受到大量人群的支持,這相當於泰國的“經衫軍”,將來他們會代表底層利益去跟資本家談判。
可喜的是,中國民間思潮正在呈現大分裂小聚合的禮壞越崩的局麵。當數年前高喊“滅日屠美”的愛國憤青們,已經分裂成各種更為細化的憤青派別。
如,左憤,右憤,毛憤,民族憤等等,“愛盟”已經破產,門前冷落。
而且,現在正在呈現一種,左右同時要求民主,包括民族主義者同樣擁護民主的局麵,不同的時,這些派別,均拒絕於傳統的早期“民暈分子”合作。
他們與“民主基本教義派”的區別是,他們的民主,是有具體的利益目標,代表非常具體的利益群體,不是為了民主而民主,民主隻是手段,不是目的,而對“教義派”來說,民主就是目的,所有的理想隻是幾個教義。
所括新生的民間“新共產主義者”,同樣要求民主,他們區別與官方利益集團式共產,是真正的共產主義信仰者。
誰對誰錯並不重要,一個多元製衡的文化環境,才是建設良性民主社會的文化基礎,如果在一個單一封閉大一統式的文化環境中,失去了文化平衡氣氛,就算有民主,也是惡性的。
這些民間思潮會通過不斷的分裂組合,最終形成未來中國社會的各種利益代表和黨派,而“民主基本教義派”會被擠出曆史舞台,伊拉克大選選出的並不是西方培養多年的海歸民主教義派,而是土生土長的“伊拉克”,南聯盟的轉型後,教義民主派迅速被暴怒的群眾趕下台,因為他們隻知空喊口號,習慣性的搞平衡,從不關心人們真正想要什麽,他們誰也代表不了。
民主政治,是非常現實的利益平衡和角逐遊戲,而“民主基本教義派”隻是煽情的理想主義者。民主是一樣的,但是每一個具體的民主政治則是受到深層的曆史文化,階層,民族,等影響而各自不同的,不要以為有了民主,我們就成了美國,我們不是。
十 伊斯蘭到底是什麽?
我們知道,這世上是沒有絕對善惡的,同一件事情,你從無限多個角度去看,會看到無限多個善惡,所謂“善惡”隻跟你的立場和看問題的角度有關。
但是在伊斯蘭的境界裏,“正義”和“邪惡”,“真理和謬誤”,則是不共戴天,根本對立的。它一旦認準一件事情是真理,與之相對的就被認定成邪惡,並永恒的去仇視,這樣形成一種極偏執的人格,而他們恒認為,自己是絕對正確的,絕對正義的,這就跟受了鼓惑的天地會教眾是一個道理,俗稱中邪,基本是一種心理病態,可是卻被人們當成了“信仰自由”去尊重。
中國老子說:
失道而後德――迷失了道的混蛋,就會在德上糾纏不休
失德而後義――迷失了德的混蛋就會在義上糾纏不休
失義而後禮――連義都迷失了的混蛋,就會在禮上糾纏不休。
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
其實根本的分歧在與對“真理”這個概念理解上的分野。中國的道家也好,古希臘的古典理性哲學也好,雖然細節上千差萬別,在是在這一根本性認識上,是沒有分別的。那就是――事物的多麵一體性,終極真理不可認知,沒有絕對善惡。
黑格爾把這個表述為“存在的,即是合理的”,這裏的合理,並不指合人們的願望,而是指它自然有它自身的道理。
按照道家的表述叫做:不以善惡定是非。
所以,任何理性思維,它看問題總是習慣從多角度去看,它總是不斷辨證的,不會形成絕對,任何事物都有相對性。
但是,主觀感性的思維習慣不是這樣看問題的,他們習慣用自己的“心”也就是情緒去看問題,用直觀得出結論,這樣就失去了辨證性和相對性,形成片麵觀點。從而失去了道(辨證思維)。
於是,在德上苦苦求索而不得的時候,就需要設一個標誌在把“德”固定下來,比如神,比如祖宗之類的東西,以證明“德”的合法性,因為除此他們沒有辦法說明“德”的合法性。
當德越搞越複雜,糾纏不清時,他們幹脆憑自己的樸素“正義”感,直接把“義”定為真理。
連“義”也搞不清楚的時候,就隻剩下一些習慣性的教條的規矩了,這就是禮。
這個過程,是人的思維和智商逐步降低的過程,也是一個失去思辨能力的過程。
有位台灣學者說:“道家是給上等智慧的人解易的書”
“儒家是給中等智慧的人解易的書”
“墨家是給下等智慧的人解易的書”。
這種說法雖然有失公允,可它也反映了一個思辨力逐漸降低的過程。
有一種說法是:道家是中國人的智慧,墨家是中國人的良心,儒家是一種和稀泥的東西。
這反映了兩家的異同。儒家是個比較模糊的東西,個性不太鮮明,它講道德,但是主要靠吹,並不主張類似穆斯林和墨家一樣,用生命去捍衛自己認為的真理,搞出一些中庸,和而不同之類的東西來平衡自己,顯得很虛偽。
儒家是這樣一種東西:儒家對中國2000年的貢獻是:不排斥其他文化,統統染色了以後變成自己大醬缸的一部分肢體。這種貢獻能力來自於他沒有邏輯性,因此不會發覺其中有很多本質矛盾根本不可調和,儒家硬是調和了!
儒家的罪惡在於:這個大醬缸把中國人腦子全搞壞了,還自以為很聰明。其實除了小聰明,連基本的思辨能力都沒了,這民族早就徹底廢了。謊言漫天飛而毫不在意,隻有這個民族做得到這一點。(引用)
脫胎於儒家的墨家看穿了儒家的虛偽,同儒家決裂。儒家雖也講“正義”“道德”,但那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目的是要維持秩序。
在墨家裏“正義”和“道德”不再是手段而成了真正的目的,是墨家理想的本身。
墨家思想對真理和正義的追求是執著的,主張和平,反對戰爭,反對君權..
與墨家相比,其它各家思想者更象是知識分子和學者,它們鼓吹宣傳各自的主張,然而他們的主張是必須通過當時的君權或者社會的認可,通過社會”公權”的形式才能實施的.
墨家則不同,墨家除了是一個思想流派之外,它更是一個組織嚴密的組織.有嚴格的律條<墨法>和組織關係.有人形容象現在的黑社會.,全盛時期組成天下聞名的”墨家軍”.東征西伐.
墨家紀律嚴明,上下講絕對服從” 赴湯蹈刃,死不旋踵”,意思是說,不管前麵是刀山火海,向前衝時腳跟不能後轉,否則不佩做墨家門徒.
墨法要求墨家人犯了死罪,要按墨法處死,即使已經得到了君王的寬恕,也必須按照門內規矩處死.墨家門徒擔任了國家公職人員,但仍然必須按照墨法施為,否則視為背叛,要受到門內嚴曆報複和處罰.
與之相比,當時極端的法家信徒,對法家律條的權威性同樣是不容質疑的,同樣有記載法家門徒出於無奈違背了律條,向君王請死,在得到君王的理解和寬恕之後,仍然勸說君王處死自己,並耐心講解”法”的嚴肅性和不容挑戰性,在法家看來,”法”的律條是不應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動搖的.隻有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才能服眾,才能構建一個令出必踐,強力而高效的行政主體.
在對自己信條的崇拜上,法墨同樣是近呼偏執的,但是這裏有一個根本性的不同,法家是維護王權的,它必須在王權下去赴死,而不得私自組成一個組織,動用私刑了斷,如果他這樣做,就構成對法家主張的絕對權威王權的挑戰,那是違背法家精神的,所以它必須勸說君王殺死自己而不是自行了斷.相反,墨家是反對且根本不在呼王權的,它可以用自己門內的私刑做出判決並執行.
按照現代的標準來看,王權是未經公眾認可的權力,它沒有合法性.,不應做為社會”公權”,.但是,在古代社會,王權是被視為社會”公權力”象征的,雖然在現在來看這是一種”偽公權”,
如果按現在的標準,從對”王權”的態度上看,那麽墨家是反對王權,主張平等的思想.而法家則是對王權絕對孝忠的思想,它是反動的.但是事物是有兩麵性的.如果我們不考慮”王權”的合法性問題,暫把它視為一種唯一的社會權共權力,或者用現代的民主社會的”公共契約”後形成的社會公權力來取代王權之後,事情是另外一個樣子.,法家顯然對社會公共權力的唯一性和權威性是孝忠的,它不會另搞一套.而墨家則隻信仰自己的律條,凡是不附合自己標準的價值觀均被視為非法而隨意挑戰,也就是說,在信仰上它是完全不遵守公共契約的,因為它認為自己的”正義’比公共契約更重要.
無論其內部的理論差異有多大,僅從思維結構和精神崇拜上來看,在華夏源發文化裏,同伊斯蘭情結最為接近的,就是墨家精神.
墨家被視為中國文化裏至善和至義的象征,它有幾個與眾不同的特點
一,自組織性,它不象其它各家一樣,隻通過宣傳鼓吹自己的學說,以期得到社會的認可,而是自己動手豐衣足食,自己搞一個組織,在內部執行自己的製度.
二.信仰高於社會公權.,實際上,這種情結,它不管你是偽公權的王權,還是經過公眾認同的現代社會權權,隻要不附合它自己認定的”真理”和”正義”,它是一概反對的.也就是說,它不管你是集權的還是民主的,它不認為政治上的政體有合法性,它隻認同自己的信仰性”真理”,而不認可契約性”道理”.
信仰高於社會公權,真理高於道理.
三,強烈的律他性. 墨家的主張並不會象比如佛家一樣自己用來修心養性,而是帶有強烈的社會約束願望的,主張用實際行動去改造社會.”義戰”更是鮮明的表達了其主張.
在來源於<墨子.所染>的<當染>裏,更是鮮明的提出了主張以”義兵,義戰統一天下””誅暴君而振苦民”,”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天下人之天下”等等主張,並有”選帝王”等要求.
我們看墨家這些特點,也剛好全部附合穆斯林的特點.
人家研究穆斯林(MSL)社會發現,”國家”,”政權”這些概念,在穆斯林眼裏,並不具有象其它信仰裏那麽神聖,穆斯林並不歸屬於某一特定的政權和國家,而是歸屬於伊斯蘭世界,在他們眼裏,信仰是高於國家和政權的,他們常常會為了伊斯蘭信仰而不理會國家和政權的差別,並把這視為”正道”.當年的墨家軍於其它軍隊的最大區別是,,其它軍隊都是歸屬於特定政權的,無非是為了權和錢而戰.而墨家軍,東征西伐的目的則是為了”非攻,也就是不讓別人打仗而戰,是為了和平而戰,結果他們成了當時最能打的人.他們最大的興趣是推行其主張的”和平與正義”,而對自己建立一個政權和國家並沒有太大興趣,象這樣隻為了信仰而戰的戰士,估計隻有伊斯蘭聖戰者才能相比.區別隻是墨家叫”義戰”,而穆斯林(MSL)叫聖戰,墨家要用”義戰,義兵統一天下”,而穆斯林要用”聖戰,和聖戰者統一天下”.
墨家不象其它一樣隻是學者和思想家,他們是真正的實踐派,它不需要通過社會認同和契約來推行其主張,而是挺身而出,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去捍衛其主張.墨家有”墨辨”(理論派)和墨俠(實踐派)之分,墨俠成為秦漢俠客文化的鼻祖.他們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犧牲去捍衛他們自己認為的”真理”和”正道”,維護社會公道和正義.穆斯林顯然也喜歡這樣做,如果當時有炸藥的話,墨俠們搞出自殺性襲擊來是一點不奇怪的.
四,墨家不僅僅是一種思想,也是一種生活方式和社會製度.,且這種製度不需要通過國家政權認可而自己執行.
它們有自己嚴密的組織和紀律性,並有自己嚴密的刑罰製度不得違抗.”墨”這個字,本身也是一種古刑名,顯示了墨家的刑罰特點和製度特點.這後來成為中國幫會文化的鼻祖,當然幫會早就不講和平了,但是幫會繼承了”義”字.
顯然,墨家組織,它不接受所在國家的刑律製度和文化管理,它在內部自成係統,自成一個社會,於任何所在國形成獨立的”平行社會”,伊斯蘭也是這樣
墨家由於完全不接受當時王權社會的合作,和主張個人主義道家楊朱學派一樣,由春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的天下兩大顯學,成為了被王權和儒家滅絕的最為徹底的兩個古典思想流派,被儒家孟子罵為”無君無父”的禽獸,因為在它們的”平等”裏,是沒有儒家那種等級之分的..
新時代的”新墨家”學者們,提出了”中國人缺的不是智慧,而是良心”的觀點.是很準確的.
墨家的”正義”感,並不是假的,穆斯林的也一樣.
但是事物是有兩麵性的,同一件事情,針對不同問題,得出的善惡結論是不同的,你很難說它一定是善的,或者一定是惡的,需要的是平衡兩者關係,而不是絕對的支持或者反對.
這世界除了人的感性”正義衝動”之外,還有來自”自然法則”的約束,如果你不理會,不平衡它與自然法則的關係,把自己的正義當成真理去挑戰法則,則會受到法則的報複,由正義轉化成邪惡.所謂物極必反,,正義失去了約束再進一步,它就是邪惡,過猶不及..
相對來講,墨家思想並不聰明,智慧也不高,但是很執著.它是否對社會有益要看它用什麽方式在什麽區間發生作用.
人越聰明對社會貢獻越大是不成立的,人越聰明越成功也是不成立的,這個社會有所作為的人,不一定是最聰明的人,但一定是很執著的人.
來源於樸素”正義”感的良知,本身對社會是有益的,任何社會都需要這樣的人,但是,如果失去了理性思辨和相對性的約束和平衡,它就會走向極端,走向它的反麵而成為邪惡.
墨家的正義可以轉化為”黑社會”的義,穆斯林(MSL)的真理可以轉化為恐怖分子的”正義”.這並不是因為他們對”真理”和”正義”不夠信仰,相反是因為他們太信仰了,隻是失去了思辨力.
一種”正義衝動”,如果加上太多的僵化教條,不容再質疑,不容再辨證,將會完全失去它本來的意義,就象前麵說過的”鄭人買履”的故事一樣,由對”義”的崇尚,轉化為對”度”的崇尚,教義化的”正義”,不再是正義,而隻是正義的”異化”,隻是一個度,而對這個”度”的崇尚完全泯滅人原發的,樸素的正義感,轉化為用僵硬的教條去殺人的工具.
伊斯蘭是一種典型的”教義化正義”,已經完全喪失了正義的本性,
儒家是用”仁義理智信”來殺人的,而穆斯林則是用”真理”和”正道”殺人的.
老子說:上德不德,是以有德-----至高的道德,不再去糾纏道德,因此能完成真德..
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低下的道德,格守道德信條糾纏不清,因而失去了真德.
美國不是一個道德至上的國家,相反它是一個利益至上的國家,它在憲法裏注明”美國利益高於一切”.
但是它有一套機製在善於惡之間進行平衡,不斷選擇和變化以求適應不同目標和要求.
按照中國道家的理論,這叫:不以主觀的善惡定是非,而是順呼天道自然而為之.
你很難說它做的哪一件事是絕對正義或絕對邪惡的,其實它隻考慮它自身的自然要求,而不過多的糾纏正義.
美國本身主觀上是自然法則的體製,尊守”強者為王,物競天則,優勝劣劣”的法則,不僅不去用”道德信條”約束人們互相競爭甚至鬥爭,去搞什麽舍已為人,反而製定規則促進競爭,宣楊個人利益至上.看似不崇尚道德.但是最終它客觀上做了最多有利於人類發展和道德的事,這就是上道.
以前有個朋友感歎說:中國的道家去了美國,墨家去了中東,而把和稀泥的儒家留在了中國.
當然這隻是一種比喻,但是確有道理.
伊斯蘭是什麽?
它隻是一種,經過教義化處理而異化之後的”偽正義””偽真理”,它是失去了道的思辨之後,形成一種孤立的,不假思索的正義性邪惡.它的真理和正義不是假的,但卻是無道,無德之義.
十一 華夏文明與中國潛實力及危機
20世紀90年代,隨著考古學大量成果的出現和地下竹簡帛書的大量出土,古史辨派已聲譽掃地,梁啟超、胡適所建立的先秦文化史體係完全被顛覆。現在已經到了走出迷茫、走出疑古、重光道術的新時代了(引用)。
什麽是華夏文明?上古時期中國大地上的族群,被簡單的分成,南蠻,北狄,西戎,東夷,這是他們的互稱,並不存在一個單獨的”漢族”,有人研究說,僅在狹小的中原地區相當於河南不到一半的地方,當時就存在三千多個方國(應該是部落),這些族群分別有不同的文化傳承和血統傳承,有交融也有差異.它們在現在稱為中原的地區交匯,部族之間進行無休無止的兼並和屠殺,征服和被征服的戰爭.這迫使各族屬之間,必須拚盡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以從中取勝,一種封閉隔絕的環境,會封閉人的智慧,大多數人類文明發達地區,也是爭奪和拚殺最激烈的地區.於是,在中原地區孕育出了華夏文明.這個文明的形成過程中,有大量的文化和民族被滅亡,被摧毀,被重建,被發展.其中的民族關係也文化傳承關係十分複雜,大概永遠也不可能弄清楚,到底誰是誰的,現在有一種文化西來說和文化原創說的爭論,個人覺得沒什麽意義.就算它是西來的,它也早已本土化了,就算它是本土的,它也吸收和補充了大量的外來元素,誰為主,誰為次,根本就無關緊要.
但是很清楚,華夏文明,它是一種多民族交融的產物,而漢民族的形成則是晚之又晚之後的事情.
其實華夏文明一直存在著兩個主要的分流,就是<易道陰陽>為代表的道家尚自然文化
,和以儒家為代表的宗法秩序文化.法家出自道家,以道家的理論為其理論依據,以客觀規則為分析事物的切入點,墨家則出自儒家,以人的感情願望為分析事物的切入點,隻是墨家拋棄了儒家的等級秩序而變化成為一種平等秩序,這是其理論來源和認知的切入點.
有趣的是,由於脫胎於道家的法家更重視秩序,把道家的”由道生法”中的法推向了極至,因此,在現實的性格中,法家人物更願意和同樣講秩序的儒家合做,雖然經常互相攻擊漫罵,但自大一統後,中國社會始終是一個儒法並用的社會.而脫胎於儒家的墨家,脫離了儒家的等級之後,現在中墨家人物更願意和自由浪漫的道家人物為伍.
當然更有其它如陰陽,縱橫,名家,仙家等更多更細的分支.
但是,從認知切入點上來講:主要是這兩個脈胳.
道家視角,首先求”真”,也就是說,它首先不考慮善惡,隻要是客觀存在的,它就去分析.
儒家視角,首先求”善”,也就是說,它首先考慮這件事情是否附合人的善良願望,而較少考慮它是否客觀.
越來越多的研究者相信,道家文化的原發思考,來源於母係社會的文化遺存,可以用”母性多元”來形容它的特點.
而儒家文化,則來源於之後的父權社會的理論,可以用”父權一統”來形容它的特點.
當然這個詳細的細節很難講清楚,有些隻能憑個人感覺了.
這裏要說明的是:華夏文明,它本來就是一種多元文化,而且它不僅”多元”,而且多”源”.
至於’儒術獨尊”後,在王權壓製下,強行”和諧”之後的一統,則代表這個文明原創期的終結,對華夏文明來講,一統之後更多的是對文明的破壞和歪曲,而不是建設.雖然之後的儒家政客們大量編造篡曆史美化儒家,但隻要稍知華夏文化的人無論從理論上,還是現今的考古發現上,都能知道,儒家這種胡編亂造的強製”和諧”是占不住腳的.中國文化中,隻要思想環境稍有寬鬆,一定會出現”道儒之爭”,,
著名國學家馮友蘭先生曾考證出孔子年齡早於老子,後被考古證據拆穿後,不得不承認,這隻是為了證明儒家的正統性隨意編造出來的.
儒家”一統”的形成和”漢族”的形成,大約是同期的,在漢代形成.
我們可以說:漢民族的形成,標誌著華夏文明的終結.自此之後,華夏文明已經風光不再了.
當初百家爭鳴,各不相讓,多元交融的華夏文化,早就被停滯和封存了.
新法家說:儒家的汙染,使華夏文明喪失了血性和力量.
新墨家說:中國人缺的不是智慧而是良心,是儒家使中國人失去了良心.
新道家又說:儒家文化的奴役,使華夏人完全失去了自由和智慧.
誰對,誰錯?
華夏文明的優秀之處在哪裏?它有嗎?
我覺得它有,它的優秀之處,不在於它創造了一種什麽偉大光榮正確又”和諧”的絕對真理.而是在於它的”多元”和它的”多源”.
正是這些矛盾重重,互不相讓,各執一詞的不同,曾構築過華夏的輝煌.
道家以深邃超脫的思考去洞析自然萬物之奧妙,人說孔丘眼裏隻是一家一國,而老子眼裏則是整個世界的萬事萬物,不以人的感情去曲解萬物的原意和自然.他們提供了豐富的思考和智慧給這個民族.
墨家以近於偏執的正義感企望喚醒人們的良知和善意,用勇於擔當自我犧牲精神的去挑戰 社會的不公.
法家則用它們鐵血的紀律和秩序去完成民族的力量和擴張.
任何事物都是多麵性的,利於弊共存,善於惡共生,如果你一定要去和諧它們,其實無論你怎麽選都是錯的.
舉個例子說:有一種說法,南方漢人,尤其是東南沿海一帶的經商本領是超群的.散落在世界各地經商並發達的,也主要是這些人.他們喜歡四海為家,飄洋過海,在夾隙中生存,並努力尋找賺錢的機會.著名的溫州幫和潮州幫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我們,有沙子的地方我們就能讓它生財.
曆史上中國曆代混亂期,死亡人口數次達到一半甚至三分之二,在這樣慘烈的動亂之後,隻要給上幾年和平,南方漢人就會再造一個豐衣足食,縈歌燕舞的江南.這種經濟重建能力,世上除了猶太人,是沒有哪個民族能夠相比的,動亂之後的波黑集貿市場裏的攤販,除了猶太人就是江浙人,其實人是無法在這種競爭中立足的.
相比之下,北方漢人顯得遲屯懶散,守土,戀家偷懶,不思進取,喜歡守著老婆孩子熱坑頭過小日子,不是逼不得已,輕易是不出外的,曆史上那些飄洋過海的漢人,沒有幾個北方人.
可是網上的一個調查”如果日本人再打進來你怎麽辦”..北方人大多選擇”跟他們拚了”,而江浙人則很多選擇,它從東邊打進來我就往西跑,實在不行我就跑國外去.
所以,人們常說,旦凡有什麽事情,你看喊口號的一定多是南蠻子,可真衝上去送死的則多是北方佬.
當然這種說法不全麵,也不準確,隻是做個比喻.
如果你一定要發現各自的劣根性,玩弄”取其精華,棄其糟粕”的鬼把戲,硬要對其進行改造.其實你無論如何選擇,如何改造,都會毀滅掉各自的特點.
你非要搞出什麽優劣,其實優的另一麵就是劣,在這方麵優,在另一個方麵一定是劣的.
誰沒有劣根性?
中國早期的文化,早就有要疏,不要堵的智慧,叫做順其自然,為什麽一定要強行改變它呢?讓它們是各自本來的樣子,有什麽不好?
簡單的說,讓南方人出費用,北方人去做戰不是挺好的嘛.
一定要弄出什麽標準來確定誰的理念好,誰的不好,其實不管是什麽樣的標準,都會毀滅文明,毀滅文化.
任何一種思想,都有它的適用範圍,在它的適用範圍內它是好的,出了範圍就是壞的.
同理,壞的思想,隻要進了它的適用範圍,它就是好的.
華夏文明毀滅的最大凶手就是”一統”和”和諧”,這種東西讓所有的文化失去了色彩,我們豈止失去了”良心”,其實我們失去了一切.
華夏文明,更象是一個被詛咒的文明,它被封存進了一個魔瓶,並貼上了”儒家”的封條,用無數編造的曆史,把它弄的麵目全非,不倫不類.
現在的中國,雖然龐大,但不過是紙老虎和病老虎,所謂”崛起”,是官方扯的一個比較純粹的淡.,在這種胡言亂語中,談何崛起?
西方有一種”中國危脅”論,我認為是一種誤判,在集權製下的中國,其實不會對世界和周邊國家構成危脅.因為它的力量是十分虛偽和脆弱的.真實的力量比表麵看上去脆弱的多.蔣介石的”攘外必先安內”,並不是他的發明,實在是對中國體製的一個總結.在中國,無論是漢人的政權還是外來的統治者.它們的主要工作和力量必須是放在內部的.
中國這種集權製,內部矛盾重重,必須象走鋼絲一樣小心再小心的平衡的壓製內部矛盾,哪有什麽精力對外,它要敢對外搞,導致內部壓力減小,隨時有被顛履的危險.所以,曆來中國統治者,除了開國初期叫囂一下之外,不管是哪族的統治者,除了賣國,還是賣國.對外出讓一點利益反正是無所謂的,又不是他們家的.不是他們不想對外,實在是沒這個精力.
可是,中國要真民主化了,漢民族要真掘起了,那才真會對世界很多國家和民族構成實質性危脅.
華夏文明是一個被詛咒的文明,漢民族是一個被詛咒的民族.而民主將會是這個文明和這個民族的開瓶器.
一旦,這個民族拿到了自由,真正實現了掘起,在一定範圍內,將不會再有約束力量.
華夏文明是被封存了,但並未滅絕.目前的所謂”傳統複興”,則完全是在官方主導下的一種假象,說儒家複興?儒家才多少人?儒家的社會基礎已經被毛滅掉了.
漢人基督徒一億多,他們鄙視儒家.可他們發不出聲來.
真正憎恨儒家的是誰?其實並不是基督徒和純西化派,他們隻不過是繼承了”西方文化優越論”,而天然形成對中國文化的輕視,實際上他們並不了解中國文化.
真正視儒家為死敵,必欲除之而後快的剛好是道法墨三家,他們對儒家的憎恨程度和了解程度要比基督徒深得多,可他們也發不出聲來,可喜歡的是,目前在中國民間,支持這三家的支持者也越來越多.,這說明真正的華夏文明正在複活,隻不過還在潛厭期.
隻要中國實現了民主,這些人會同時發聲,儒家正統論將不複存在.
漢人社會封存著無窮的創造力和智慧,隻是在儒家一統思維之下,他們沒有辦法發聲.
如果”民主”將華夏文明的魔瓶打開.失去了儒家的封條.真正實現了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華夏文明中的智慧,力量,正義,邪惡,矛盾和衝突將全部被釋放出來.這才是對周邊和世界真正的危脅,開封之後被釋放出來的,將會有智慧,但也有血腥,會有正義,但也有邪惡..
漢民族在初步調整之後,會象先民們一樣,把壓抑著的巨大的財富,文化的創造力激發出來.以它被壓抑著的巨大的能量,對世界秩序和文化進化刷新.
如果,這個民族真能實現掘起並把它的能量,智慧,鐵血,正義,邪惡等等全部釋放出來,那麽,在區域內,日本將被邊緣化,俄羅斯的戰略空間將被擠壓,周邊各中小國家和民族則完全不構成競爭能力,在其強大的文化經濟等滲透之下,再次淪為邊緣文化,甚至被同化.不擴張是不可能的,隻是擴張方式的問題.
長期來看,如果漢民族和華夏文明真能複活,美國未必是中國對手,至少在一定區域內,它會象一頭猛獸一樣,不再有對稱的競爭對手.
當然這種擴張不一定是破壞性的,一個強大的文明,它自己首先必須是理性的,否則談不上複興,這很可能是一種雙贏的良性複興.但是畢竟,如果中國真正複興,以自己的文化,資源人口等方麵的優勢,周邊國家和民族是沒有辦法與之對稱的,結果可能是良性的,但是在這個過程中,畢竟,很多國家和民族的想象空間將被徹底封死,不再有感情上的發展空間,人能依附,雖然經濟上未必是壞事,,比如日本,隻能無奈的成為附屬文化.這從感情上會刺激很多人.
西方和周邊很多人分裂中國的願望雖不象中國自己描述的那麽惡毒和嚴重,但是這種擔心是確實存在的,因為不管中國是以集權的方式複興,還是以民主的方式複興,都會對很多民族和國家的想象空間進行擠壓乃至徹底封死.他們研究出很多板塊論,希望把中國肢解成數個小國來避免這種危險,這是中國人需要考慮的問題.
民主體製隻是改變競爭和擴張的方法,並不代表它不再競爭,不再擴張,實際上民主是更為露骨的自由競爭,隻要有能力,不可能不去擴張的.
我的看法是:中國的潛在實力,不在於它有一種什麽光榮正確和諧的文化和思想.
而是剛好相反,中國和華夏文化的潛力就在於它內部非常”不和諧”,漢民族內部本身是多元和多源的文化共同體,矛盾重重,特點和優勢千離萬別,各種理論和思想針鋒相對,互不相讓.
這構成了一個良性民主社會的”文化實現”部分.一旦它真正實現了民主,潛力就會被激活.
並對周邊和世界構成影響力,如果處理和接受,那就是多方的事情了.
十二 穆斯林問題和中國未來的民族問題
目前世界範圍內的穆斯林問題,本質上,它並不是一個信仰問題,而是一個法製問題.
這是由於伊斯蘭教的特點:它不僅僅是一種信仰,而更是一種生活方式和社會製度,有一個特別之處在於,這種”社會製度”,它不是以政權的形式存在,而是以宗教和生活方式的形式存在.這樣就形成了它的隱敝性.它在任何其它文化環境中,都很難真正溶入主流文化形成”多元一體”的互動,而是自己在一個封閉社區內形成一套遊離於主體法製之外另外一個”平行社會”和自成一體的”社會製度”,
而我們知道,一個社會之所以稱為”一個社會”,它必須有一套唯一的價值平台和法製體係的最後唯一解釋權.如果一個社會兩個政府,兩套法院,這個社會將會崩潰.
馬來西亞搞出一套一個國家兩套法律的製度,世俗事務適用世俗法律,宗教事務適用伊斯蘭”沙裏亞”法,雖然絞盡腦汁想出了各種辦法避免其中的衝突.但還是一樣會有很多案件,宗教法院不想管,世俗法院又管不了,判了等於沒有判,沒判的卻給執行了等等的笑話,內部矛盾不斷.
如果這種東西可以被當成”信仰自由”進行尊重的話,那我們還應該多搞幾套法律,多設些法院才夠用,以後出門就會看到”伊斯蘭法庭””” “基督教法庭”,”佛教法庭”,”儒教法庭”等等,大家都是信仰自由,你不尊重誰也不好呀,問題是這樣之後,大家有了分歧就會象馬來西亞一樣,沒地方說理了.
西方所以出現這種問題的原因是,西方文藝複興是以世俗和基督教之間的妥協而形成了,基督教之前也跟伊斯蘭是類似的東西,隻不過改革之後,它逐步變成了純信仰,不再幹涉生活方式和社會製度部分.
但是由於這種妥協導致了西方的”民主教義”裏,從來沒有把信仰自由這種事情講清楚,它的教義裏,沒有解決這個問題的理論 依據和標準.
於是,天真歐洲人,真搞起了什麽”多元社會”,弄得騷亂不斷,才開始反思,並認識到歐洲所推行的這種”多元社會”論的民族融合是完全失敗的,反思之後開始提出了”合眾為一”,以補充”多元”社會理論的不足,並逐步推出”頭巾法”案,”歸化法案”等等,試圖從法製上進行修正.
美國的情況好很多,美國雖然跟歐洲同樣是民主國家,鼓吹的東西也差不多,但由於美國本身是移民國家,而且它的民主靈活性比歐洲大很多,並不完全按宣傳的教義辦事,而是針對具體問題,什麽標準有效,它就用什麽標準.政治手段上不需要考慮”學術正確”,而學術上也不需要考慮”政治正確”,它是分開的.
美國早就建立了一套移民歸化辦法,並有強大的法製係統和情報係統對社會各種問題進行處理,000000因此20-30年代早期移民美國的中東人,七成以上已經被歸化成基督徒,雖然他們還是阿拉伯人,但他們不是穆斯林,而是基督徒.00000
象在英國和巴黎的穆斯林(MSL)集會,公然鼓吹支持拉登,並被視為是言論自由這種情況,在美國強大的法製和情報係統的威攝下,是不可能出現的.歐洲整體偏左,而美國整體偏右,真有了事,它是不會理會你什麽教義性正義的,它會先發製人,先解決問題再說.,歐洲顯然教條和僵化很多,這顯示出歐洲的民主比較衰老.需要更新它的理論了.當然由於穆斯林(MSL)問題越來越嚴重,歐洲社會整體開始向右轉,看得出它們開始了反思,如果它們不能用法製手段,用和平的方式解決問題,最終就隻能用衝突,用血腥的方式解決問題了,歐洲的新納粹和極右勢力正在抬頭,它們能不能死灰複燃,這就看歐洲人的法製改造能不能成功了,如果它們失敗了,就輪到這些極右勢力上台了.
000 這是別人的事情,我們不去管.0000
中國的穆斯林(MSL)問題成因,跟西方有所不同,中國曆來的集權體製決定了,在民族問題上,始終是用”民族平衡”來解決問題的.也就是把不同民族圈定在一個圈子裏,通過平衡之間的利益來解決問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頂不住了就殺一次.這樣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在積累問題.矛盾越積越重,雖然在集權下能壓製住,但是一旦民主,各方矛盾就會暴發出來.
0000000曆史上漢回之間無數次的衝突和屠殺,現如今,滄州衝突,捉漢人,撤漢官了事,河南衝突,也一樣,西北衝突,更是一樣.,與雲南的苗族朋友聊天,他們說:你問問西南的少數民族,有哪個不煩回族的”欺行霸市,蠻不講理”,,,到海南同黎族朋友聊天,聽他們講他們村和回民村的衝突,簡直是血債累累,麵對這些積累下來的世仇,如何去化解,就需要考驗人們智慧了.........南方的少數民族與MSL合不來,但是與漢族早已經是“血濃與水”的血親關係了!!!0000000
00000有人說,這是穆斯林的天性,沒有辦法,這個比較扯淡,人都是慣出來的.當年紅衛兵破四舊,拉著MSL吃豬肉的時候,也沒見誰說抗議一下呀,都挺合作的.0000
穆斯林(MSL)之所以抱團,是因為他們有組織,宗教實質上形成一種社團組織,保護組織成員的利益,而漢人的社團組織在集權社會中是絕對不允許存在的.否則構成對集權的危脅,那樣他們睡不好覺.
000二戰後,猶太複國主義者說:”放眼世界,這世上沒有任何一支武裝力量是為我們而戰的”,他們很無奈.
其實漢人有同樣的無奈,放眼世界”沒有任何一個組織是為了保護漢人的利益而存在的”.漢人很無奈.那些集權的即得利益者,是不會維護漢人利益的.
“大一統”的集權社會跟儒家的千年汙染形成漢人無奈的民族性.
所謂”大一統”的核心部分是維護整體利益,完全忽視和踐踏個體公平和個體利益,要求個體不斷的做出犧牲.因此漢人社會中,因個體利益受損傷是沒有人理會的.這種文化形成漢人每一個個體在心理上都是孤立無援的,隻能忍受.由於這種孤立感和無奈感,形成漢人社會的兩個基本屬性:
一,個體懦弱,缺少血性.
二,整體血腥,缺少人性.
長期的儒家奴化教育不僅沒有認識到這種”一統”所謂大局觀的邪惡本質,反而常常不以為恥反以為榮,認為是一種高尚的文化.
這本不是漢人的本來麵目,但是隻能等大一統破除後才能恢複和重建華夏文明.
新中國成立之後,不僅沒有想到解決民族問題,進行文化融合和民族融合的方案.
反而跟著前蘇聯搞起了什麽”民族區域自治”,,把民族問題政治化.一些本來不是民族的民族也被劃分出來,一些沒有文字的民族,去幫助人家發明一種文字.並用各種法規強化各自的民族認同,再通過計劃生育等政策,不斷降低主體民族的比例,增加少數民族的比例,以便人數達到製造問題的足夠數量.,這不是製造分裂是什麽?沒有的問題被製造出來,小問題被搞成大問題.
0000所謂”民族區域自治””和所謂”民族平等”這種概念,它隻是針對具體問題時的不得已解決方案,從理論上講,都是極其荒謬的東西.
什麽叫民族區域自治? 由某個單一民族在某一特定區域內說了算,那該區域內的其它民族還有平等權嗎?憑什麽它自治而不是我們自治?
什麽叫民族平等? 其實所謂民族平等概念,它不是一種權力平等的概念,而是一種權益平均的概念,類似大鍋飯.人類社會永遠是競爭的社會,在權力平等的情況下,競爭的結果則永遠是不平均的.如果你一定要讓它平均,則隻能讓它不平等,你想讓人口比例對稱,則隻能讓少數民族多生孩子,讓漢人少生育,這不叫平等,而叫平均.
美國解決了這個問題,在美國和其它一些西方國家,民族是個純屬個人隱私的概念,根本不構成政治權力的單獨單位,身份證上也沒有民族標識.而是基於公民個人的法律權益平等,這才是真正的平等概念.
而所謂的民族平等,壓根就是一種反人權的”不平等”概念.
當然,解決地域之間或民族之間的發展差異問題,,是國家的責任,但是,這是需要通過行政上的政策補貼,和資金支持來解決發展滯後問題的,把大家拉到一個平等的競爭平台上來競爭的問題,而不是通過基於法律上的權力根本性不平等的反人權手段來強行進行平均的.
再說所謂”民族區域自治”,在中國一些地區,比如新疆,如果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高度民族自治,連傻子都看得出來,它必然會D立,就連文化差異極小的加拿大法語區和比利時法語區居民都有D立要求,在一個差異如此之大的地區,搞這種華而不實的東西,真不知道有什麽意義,它可能不要求D立嗎/?,於其這樣,你還不如幹脆大方點,直接讓人家D立算了.一方麵極力促進製造各種分裂的資源和能量,一方麵又大喊不要分裂,真不知道這種鬼政策是怎麽想出來的.000000000000
有人說,主權並不是目的,重要的是人權和公民幸福,如果分開能過得更好,為什麽一定要在一起呢?.這個也有道理.
如果”民族區域自治”這種東西,是不利於主權而利於人權的,,那其實優先考慮人權,實現公民幸福是更重要的,問題是”民族區域自治”這種東西,它不僅破壞主權,同時壓製人權.尤其在一些穆斯林地區,所謂”民族區域自治”,根本就是壓製人權,扭曲人性的借口.美國人推翻塔利班政權的結果是,阿富汗人通過選舉,製定出了剝奪婦女權力的法案,剝奪公民信仰權力的法案,使得踐踏人權合法化.如果美國不幹涉阿富汗內政,那其實塔利班就不用打仗了,它可以直接通過選舉上台,希特勒不是選上了嗎?哈馬斯也選上了.
0000現行的”民族政策”不僅沒有解決民族問題,反而加重了民族問題複雜性,危機變得更加深重.
中國的民族問題和社會內部的深層矛盾,並不是幾十年積累的問題,而是幾百年,甚至上千年積累的問題,嚴重程度其實比西方更大的多,隻不過還沒有暴發出來,而幾十年的民族政策不僅沒有解決問題,反而使問題更加嚴重.在現行體製下,談解決民族問題,沒有意義,它解決不了.
那麽,在民主化之後如何解決?
我們知道,一旦中國民主了,各種問題就會暴發出來.
而現在的各種民族主義或者民族問題,分析來看,它主要還是政策問題,而不是各民族自身之間的矛盾。000000000000
比如曆史滿漢之爭.
滿漢之爭集中在對曆史的認同,一些曆史問題的定位等方麵.形成滿漢之爭的原因有幾種.
一,曆史問題.由於各自民族屬性不同,形成沒的認同,這本來是很正常的.每個民族都願意多說自己的好話,.
二,現行民族政策引起漢人的反彈.,
三,由於種種原因,滿族人平均受教育水平和平均撐握的社會資源等,實際上都高於漢人,社會地位的平均水平也較高,尤其是在一些特定領域,這樣,滿人實際撐握了較大的發言權,不斷發出自己的聲音,這引起漢人的煩感,而剛剛反彈的民族情緒剛好找到一個發泄口.
可其實你仔細看這些爭吵,多數是吵嘴架抬杠,並不存在多少真實的利益衝突和民族矛盾.
曆史和文化認同,在任何一個社會中都是長期存在的,它本身不構成利益衝突,在集權製下,由於曆史問題政治化,文化問題政治化,一切都要定個調子.可是一旦民主化之後,這些非政治問題,完全可以自說自話解決,不需要達成什麽統一觀點.
當然之間的理論吵架還是會長期吵的,可是這種”:吵”是一種社會常態的吵,它在民主化之下不影響實際利益,不太可能造成真實的衝突,,
另滿人已經不是先前跟漢人打仗的滿人,已經被完全漢化,其實思維結構和價值理念跟漢人完全一樣,隻是文化立場不同而已.類似這種問題,在民主化之下,是完全可以通過程序和統一平台來做話語權的競爭的.
換句話說,在民主體製下,它的本質是競爭問題,而不是鬥爭問題.
套句革命語言,這些是人民內部矛盾,不是敵我矛盾,需要調整和平衡的是民族政策,而不是民族關係,以實現自由競爭,並對滯後地區進行行政扶助,而不是用司法不平等的辦法剝奪公民的平等權力.
其它民族問題也基本類似..
但是,長期的爭吵,雖然沒有利益上的根本衝突,還是會造成情緒上的對立.這個在民主化之後是需要化解的.
但是穆斯林問題則不同,前麵已經說過,它不是一個民族問題,而是一個法製平等的問題.
由於它”不僅僅是一種信仰,更是一種生活方式和社會製度”的特點,他要求的並不是在同一價值平台,也就是同一套法製下的自由競爭,而是它要另搞一套,不歸你管.
那隻有兩個辦法可以解決,
一,要麽你強行改造它,讓它隻是一種純粹的信仰,不擁有約束其它人,包括約束自己孩子的任何權力.
二,要麽幹脆分開進行隔離,否則沒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就象德國人說的一樣”一個社會,不可能允許另外一個”平行社會”的社會製度存在,盡管它是以宗教形式存在的,它會構成永久性的矛盾和衝突,而且無法調合,換句話說:它是敵我矛盾.
分離是不是可能接受,這個要由所有人來回答,就不討論了.
改造的辦法有很多種,美國的民族融合和歸化是目前最成功的.美國的方式我們是不是可能采納呢?
就是通常所說的”把民族問題,文化化,然後通過,對移民的文化引導和社會融合方案,良性的扶助其融入主流社會,自然而然的達到”合眾為一”呢?
實際上是我們是不具備條件的.
一,美國的強大的法製和文化歸化係統,不是短期內能夠建立起來的.它需要的資金和時間都不是中國具備的.中國一旦民主化,民族問題的暴發立刻發生,絕不會給充足的時間來解決這些問題.
二,美國是在工業化,城市化的基礎之上來解決這些問題的,新移民全部集中在城市,在一個激烈競爭的多元文化城市環境中,文化融合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很難形成孤立對外封閉的文化,封閉文化會自然解體,而在農業社會信息的交流稀少封閉的環境下,是孤立封閉文化的天然土壤,,中國還是一個農業人口聚居為主的社會,即使在城市裏緩解了衝突,還是同樣會在農村暴發出來.
三,最根本的決定性因素在於,美國有民族問題,但是它沒有分裂問題,有的是時間來解決,美國的分裂危機,並不是靠”多元交融”來解決的,它同樣是靠鎮壓,奴役和屠殺解決的.印弟安人被趕進保留地,黑奴經過壓製已經徹底在文化上同化,其它移民也沒有自己獨立的聚居區,而是混居在城市裏,他們沒有辦法分裂.,,,,,,即使是當年鬧分裂的南方各洲,美國也並沒有給他們所謂”自決權”,而是由林肯總統捍然發動對南方各州民選政府的戰爭,用軍事力量強行鎮壓,並對南方各州實行了12年的軍管,以使其徹底屈服.
而中國穆斯林大多都是在獨立的農業聚居區,有獨立的環境,區域和文化,對外封閉,
00000這樣,中國沒有條件按美國的辦法解決.歐洲目前荒唐的’多元社會論”,跟中國的”民族政策”大同小異,那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在製造問題.
其實,一旦中國民主化之後,對穆斯林問題,除了高壓和鎮壓,並沒有太多的選擇.00000
改造需要達到幾個目的:
一,打亂其民族聚居狀況,形成混居.
二,肢解並拆離其宗教組織,使之無法形成互相監督的潛”社會製度”,而成為真正個人自由選擇的信仰.
三,把宗教習慣嚴格限製在”個人”範圍之內,嚴曆打擊以宗教形式進行的組織串聯活動.
在一兩代人之間,使之完全成為一種可自由爭論的純神學信仰,而不是一種互相監督的社團組織.
如果達不到這種力度,羞羞答答的象歐洲人一樣,搞出什麽”法律隻限製其行為”,不得限製其”思想和言論”,,把其組織串聯煽動視為”信仰自由”,等造成後果了再找人,早不知道哪去了這種邏輯,那還不如早點分離,各自圖個清靜.
但是,這裏有一個理論問題就是.
要想真正解決問題,則必須突破西方民主鼓吹的”信仰自由”的理論框架,否則沒辦法解決問題,就會象歐洲人一樣鬧笑話.
有沒有勇氣,靠誰來突破這個框架,那就要***人,主要是漢人的勇氣了.
隻要不是傻子,誰都看得出來,隻要中國民主化,穆斯林問題和其它民族問題必然會暴發出來.
000000000000研究新疆問題的王力雄說:中國民主化之日,就是新疆民族衝突之時的看法,是很有道理的.
疆D分子,有相同的看法,他們同時認為”中國民主化之日,就是新疆血流成河之時”.
其實,中國的穆斯林問題早就沒有了和平的解決方案,血是一定要流的,隻有流多少的問題,沒有流不流的問題,就算你不去找對方麻煩,對方也會來找你麻煩,躲是躲不了的,遲搞不如早搞!!0000000
疆D有一個不知算聰明,還是算笨的想法,經常把新疆的科索沃進行類比,其實他們這種類 比是很準確的.新疆問題,是科索沃的一處翻版,各種問題非常類似.
隻不過,他們可能忽略了一點:中國不是南聯盟.
問題是一樣的,結果未必一樣.
十三 中國民族問題和穆斯林問題的解決
綜上所述,中國除穆斯林問題之外的民族問題,本質上不是”民族關係問題”,而是”民族政策問題”問題在政府政策身上,而不是不同民族之間的百姓身上.所以不存在本質衝突和矛盾.
具體來說,是要在政策上進行調整解決:
一.民族認同去政治化,興文化化----做為政治權力人人平等的政治主體隻針對個人,並不存在以民族為單位的權力主體,民族認同是一個純粹的文化問題,類似於西方的個人隱私問題,在政治上沒有特別意義.
二.發展問題去法律化,興經濟化------.對於發展滯後的民族地區,要采用行政手段,加大經濟投入,教育投入等等方法,拉平發展差距,把大家置於同一個平台上進行競爭,而不是用法律手段用公民權力上的不平等來修正經濟文化發展上的不平等.
三.文化差異去政治化,興多元競爭化-----在集權製下,政治和文化是一體的,文化為政治利益服務,因此,文化和曆史的話語權往往會影響到切身的政治利益,爭奪異常激烈.文化和曆史的是非必須定出一個調子來.這樣由於各民族曆史文化認同的差異,造成政治問題變得較嚴重,但是在民主政治中,政治和曆史文化是兩個相對獨立的單元,對切身利益的影響大大降低,,因此爭論的激烈程度相對會減輕,當然不會消失,,但是會變成學術問題而非政治問題.由於民主政治不需要對這些問題一定要定個調子,這樣的問題,完全可以在學術爭論範圍內,各說各話,互不認同.並不會嚴重影響政治穩定,爭論會長期存在的,但允許這種爭議在統一的遊戲規則平台下通過自由爭論解決,互相爭論話語權,在民主政治下是一種常態,並無大礙.
簡單的說,這些問題按照革命語言,它們屬於”人民內部矛盾”,民主化之後,是需要化解,製定遊戲規則讓各方公平競爭的問題,是民主政治的常態,不需要太過操心. 但是如果繼續照現在這種:對經濟和文化的差異問題,用犧牲公民權益平等的法律手段解決,不僅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製造新的問題,把不是問題的問題搞成問題.
00000穆斯林問題則不同,由於穆斯林做為一種社會現象,它主要不是一種神學理論上的信仰,而是一種生活方式和社會製度,,它與現行社會製度的區別是”它不是以政權的形式約束,而是以宗教的形式約束”.000000
穆斯林做為一種”生活方式和社會製度”,它要求的多元,並不是人們普通意義上指的”文化多元”,文化多元是公民社會必要的基礎保障,隻有一個文化多元的社會,才可能是一個開放公正的公民社會.,但是這種”以生活方式和社會製度”為核心的伊斯蘭社會,它要求的非文化多元而是”政治多元”和”法製多元”,如果政治多元和法製多元成立,那就不再是一個社會,而是各自不同的分裂社會,分裂是早晚的事情.
如果把這種東西錯當成”信仰自由”來尊重,那麽就會造成,一個社會,N套製度,N套法製,佛有佛的法庭,真主有真主的法庭,基督有基督的法庭這樣的笑話.,,這不再是一個”多元一體”的一個社會,而是N個相互分裂的社會.已經沒地方說理了.
因此穆斯林問題,實質上不是民族問題,也不完全是信仰問題,而是”法製問題”,是敵我矛盾,如果不解決,任何法製體係都會破產.歐洲人正在鬧這個笑話.
在一個”多元一體”的社會競爭中,穆斯林的問題,是”一體”的競爭,而不是”多元”的競爭,這跟其它民族問題是不同的,一個社會不可能有兩個政府,兩套法製,一個案件不可能有兩個終審法庭,因此它是沒辦法公平競爭的,它是無法共戴天的問題.
民主化之後,必須解決穆斯林問題。
000000隻有徹底的”去伊斯蘭化”,把其社會製度部分徹底鎮壓,,生活方式部分嚴格限製在”個人自由”範圍內,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強迫他人包括自己的孩子信教,而隻保留其純粹的個人信仰,才能長治久安.000000
前麵說過,在穆斯林社會這樣一個對外封閉,自成係統,互相監督的文化環境中,民主選擇是沒有意義的,民主選擇在這樣的環境中,隻會象阿富汗,馬來西亞等等國家一樣,成為多數人暴力,踐踏人權的借口,這種社會形態需要的是革命而不是民主,外部的強迫’去伊斯蘭化”相對於它的內部來講,就是一種革命,長遠看,對任何一方都是有利的.
那麽,靠誰來完成這個任務?
集權派當然不成,但是現在完全把西方教義視為民主本身的”民主基本教義派”實際上也不行.中國的民主教義派大多是知識分子,嚴格來講,他們都是學者而不是政治家,分不清政治和學術的關係.經常錯誤的把學術正義當成政治手段.而無法解決問題.
在集權末期,這些人代表所有人的利益,因為他們最激烈的反對集權,但是一旦民主實現,人們就會發現,這些人不代表任何人的利益.因為在集權下,他們支持所有反對集權的利益群體,可是一旦民主實現,這些利益群體間的利益本身是矛盾的,這個時候由於他們理解的民主不是真實的利益妥協平台機製和遊戲規則,而是一種出與道義上的正義感的”教義民主”,這與現實民主政治的本質是不附的,他們一旦選擇站在任何一邊都違反了自己的”教義”因而他們無從選擇.
從道義上講,民主教義派的知識分子們感性良知上的正義感是沒有錯的,但這並不能解決問題,實際上中國的”民主教義派”是受了很多思想毒化的.
先受儒家”一統”思想灌輸,形成”犧牲小我,成全大我”的正義感,這樣忽視了個體公平.再受馬教”民族自治自決”思想影響,把反人權的”民族自治”誤會成人權的一種.再受西方民主原教義主義的”信仰自由”影響,把一種嚴重破壞法製體係的反契約反法製宗教社團,當成信仰自由來尊重.
這樣之後,民主精英和集權精英的區別是:
集權主義精英考慮的問題是:
集權主義精英考慮的問題是:如何犧牲漢人的利益,踐踏漢人的權益,才能更好的滿足自己. 民主教義派精英考慮的問題是:如何犧牲漢人的利益,踐踏漢人的權益,才能更好的滿足其它民族. 如何犧牲漢人的利益,踐踏漢人的權益,才能更好的滿足其它國家. 如何犧牲漢人的利益,踐踏漢人的權益,才能更好的滿足世界. 當然這些精英們經常會被自己這種高尚感所感動,可是人們有必要告訴他們:”不管什麽時候有了高尚的衝動,麻煩高自己的尚,不要拿著漢人百姓的利益高自己的尚”.
事實上,在集權向民主的轉型期,各各國家,都會有一個”民主教義派”的暫時興盛期,但非常短暫,人們很快就會發現—這些人不是來辦事的,而是來扯淡的.
我們要大聲的說:我們要民主,不要教義,民主的目的是解決問題,不是拿這些教義扯淡.
00000所謂”民族平衡”根本就是一種用公民個人法律權益不平等的辦法來解決民族發展差異和文化差異的荒唐政策.0000000
中國玩這種”民族平衡”,南斯拉夫的鐵托也玩,在前南轉型前夜,去那裏的人問前南民眾”你是哪族人”,前南的群眾會義正嚴詞的告訴你”我是南斯拉夫人”,要是你再多說,說不定人家會把你當成別有用心的反南分子報警抓起來,在民族問題上,鐵托最愛做的事就是打擊”大塞爾維亞主義”,並製造出”南斯拉夫民族”大力灌輸.可是這種虛偽的理性在民主化之後信息暢通的情況下,血淋淋的事實和赤裸裸的利益會讓這種”理性幻覺”在一夜間崩潰,現在塞人最愛告訴人們的事就是”千萬不要相信人是理性的,今天的鄰居和密友,明天就會是仇人”. 解體後,上台的”民主教義派”繼承集權派繼續玩弄”民族平衡”這種犧牲個體公平的把戲,被憤怒的群眾趕下台,換成清一色的強硬派塞族領導人.人民拋棄了他們.因為他們光扯淡,不辦事.
有人認為是米氏把南把分裂了,其實沒有米氏還會有其它人,在鐵托的民族平衡政策下,分裂早成定局.米氏也隻不過是局中的一粒棋子,這筆賬應該算到鐵托頭上.
西方人把米氏汙蔑成”分裂民族的罪人”,可是塞族人把他當成民族英雄,到底誰在分裂民族?其實米氏隻不過是想解決鐵托製造出來的”民族問題”,在米氏的鼓吹下,塞族,黑山族,斯洛文尼亞人重新團結到了一起,一致對外,當然少了阿族,他們共同控斥阿族穆斯林對其它民族公民的迫害,這是在分裂,還是在團結?在西方的軍事打擊下,他失敗了.
其實,中國民主化之時,也會有一個民族矛盾暴發的時機,這是由現行的荒謬的”民族政策”造成的,並不是民族之間本身有多少矛盾,但是積累的分歧暴發之後,就需要政治的解決方案. 米氏隻不過把火引向了阿族穆斯林,用人們對穆斯林的一致煩感把各族人民重新團結到一起.
中國的民族問題和穆斯林問題暴發之後,也同樣會麵臨解決方案的選擇問題.有幾種方法可以選擇.
一,有一類鼓吹”理性”的人,認為,應通過各民族之間民眾的溝通,互相理解來解決問題.0000000這種方案要求,每一個公民都必須達到聖人的道德標準,做到以德報怨毫不利已,專門利人的高標準才能解決,任何自然的突發事件都會使其破產,更不要說有人存心破壞,因此,其可行性的難度,決定了這種方案沒有任何意義.000000
二,通過法製的手段進行解決,如前麵說過的,立法對穆斯林進行革命性的強製移風易俗.這裏的問題是,這樣做違背了西方鼓吹的”信仰自由”教義,是民主教義派們不可能采用的.如果民主化初夜民主教義派上台,則會因為他們不肯這樣做浪費掉解決問題的時間,雖然這樣做,一些激烈反對者是肯定要殺掉的,但是這是代價最小的解決辦法.
三,如米氏的方案,當民族問題和穆斯林問題同時暴發後,把火燒向穆斯林將會把其它的民族問題解決掉,並把各民族重新團結到一起,因為它們本來就是公敵.民族領導人眼含熱淚對憤怒的人群宣誓”同胞們,我向你們保證,不讓你們再受欺辱了”.,於是,民族問題解決了,剩下隻需要壓製穆斯林了.
疆D們總是自作聰明的把新疆比做科索沃,這有一定道理,新疆的形態很象科索沃,但畢竟中國不是南聯盟,中國去挑戰美國,當然沒有勝算,但是美國想打進中國,它也一樣辦不到,何況,美國這樣一個務實的國家會為了一個小小的新疆跟中國大打出手嗎?它不是衛道士,而是商人,利益權衡之後,它不可能動中國的,也動不了.
所以,米失敗,但是在中國出現同樣的情況後,中國會贏.
0000000 矛盾早就埋下了種子,一旦中國民主化,各民族(不僅僅是漢族啊!!!)同穆斯林之間的衝突早已不可避免!!000000
隻有鬧多大的問題,沒有鬧不鬧的問題.解決這樣的問題靠誰.
“民主教義派”是靠不住的,因為這個問題必須在西方教義的框架之外解決,
那就隻能靠中國內部本土的漢人及與絕大多數與漢人同甘共苦的少數民族同胞共同建立共和派不斷壯大了,他們隻要符合中國國情的民主,但是不會要西方教義.世上的事,有需要它就會出現,所以漢民族情緒的反彈就不難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