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遠集團:黨員職工不得妄議中央大政方針
日前,華遠集團黨委發布《關於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意見》。
意見指出,禁止組織、參與下列活動:
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發布、播出、刊登、出版以上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
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的。發布、播出、刊登、出版以上所列內容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
意見指出,教育黨員職工嚴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利用自媒體編造、傳播政治謠言,醜化黨和國家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