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懲罰輕微,二十幾年的股市,老百姓即使呢個打贏官司,但又有幾人能最終獲得賠償,,隻看到上市公司源源不斷的上市,又有幾家退市,大股東拋售股票幾乎無限製,如果允許集體訴訟,嚴格執法,至少想造假的公司負責人不敢隨便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