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不是人民去當總統行使總統的權力管理國家(那樣的話也管理不好),而是人民雇用一個人民認為的“能人”去當為期4-5年的總統來具體管理國家。
人民依然從事各行各業,但希望有一個“能人”來管理這個國家。許多人希望當總統,於是公平競爭上崗,各候選人開動宣傳機器宣傳自己管理國家的方法,同時抨擊別的總統候選人的管理國家的方法(這需要言論自由做保證)。為了加強競爭力度,候選人往往把支持者組成一個團隊即政黨(民主國家可以自由組黨、結社)。
人民聽取各候選人的宣傳,對各位候選人做出評價,民選一個人民認為的“能人”當總統,因為可能選錯,可能所謂的“能人”言過其實沒有真能耐,所以隻給他4-5年的總統任期,任期滿後評價其政績,再看看是否有其他更強的“能人”當總統。
很重要的一點是:總統任職期間,人民不介入、不幹涉總統的工作(人民可以批評總統的工作,但聽與不聽取決於總統),因為否則的話,到總統任期滿後,所謂總統的政績(無論好壞)都不是總統本人的政績,就無法評價總統本人的執政“能力”。
如果把國家比做一個上市公司,則人民就是這個公司的股東,總統就相當於股東們雇用的為期4-5年的合同製總經理,股東不介入總經理的具體工作(股東可以批評總經理的工作,但聽與不聽取決於總經理)。
而獨裁體製則不同,其國家最高領導人是前一個國家最高領導人指定的,人民無權選擇誰當國家最高領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