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苟同你的觀點

確實,一篇短文,不可能羅列太多的公知言論,因為不是學術論文,所舉例子也未必最具代表性。我認為,即使觀點沒有道理或者是錯的,也未必“臭大街”,一些錯誤的觀點,也可能給人們以啟發。但此文的指出的現象是:一些公知的言論,超出了人們的常識或認知底線,這不是觀點不同能解釋的,公知汙名化,是公知們自己造成的。不論你認為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都屬於觀點的不同,不過,如果有人硬要說雞蛋是四方體,雞有六條腿,這顯然會讓人側目,一部分公知就經常說類似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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