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月後在相同地方又見了麵。。。第二次2004年在蘇州新區日本餐館雲集的一條街上,遇到兩位未成年的小姑娘,她們追著我,求助的聲音羞澀的聲音像蚊子一樣小,理由相同。這次我學乖了,先隻帶她們進超市買吃的東西,我付錢後,說給她們訂酒店,她們拒絕。我說帶她們讓去出所幫助她們。她們不肯,說是背著家人來的。我逼著她們給一個家人的電話,否則隻好讓警察叔叔幫助了。電話那頭是個農村婦女,說,不要警察,隻要她自己回家(鄭州0。她們商量後同意回家。我打的送到車站,買到票後送她們上車)。雖然不像專業騙子,但事後有很多疑問。
其實之前聽過類似的典故,但是在事情麵前,仍覺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幫他們比不幫他們,更符合邏輯。不信他們的後果可能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