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孝”是針對家庭而言的。
“孝”的基本含義,就是對父母順從。這就產生幾個嚴重的問題。
一,“孝”對父母的好,是無條件的。凡是父母,你必須孝順。這就十分可笑,不講原則嘛!父母就一定是對的嗎?當然不是!社會上不稱職,不夠格的父母多海了去了,子女都得順從?
二,“孝”會扼殺人性。作為子女,因為要孝,父母之言你就必須要聽。可人是獨立的個體,人都有自己的思想,成人後更是有自己的人生觀。如果因為要“孝”,一直得受父母控製,那是一種對人性的扼殺。
三,“孝”和民主思想是赫然對立的。“孝”有一個預設,就是父母肯定是對的,父母說的,子女就得聽。這顯然不民主。社會是向前的,老一輩往往不能跟上社會潮流,所以會有“代溝”。“孝”就忽視代溝,把自己的老思想強加給子女,形成不平等。
人也是動物。生育是人類繁殖延綿的唯一途徑。也是人類生存的條件和自然賦予的義務。和所有動物一樣,人類生殖後代,養育後代,並不可以作為要求後代回報的理由。
生育過子女的人都知道,你們生孩子的時候首先是為了傳宗接代,有了孩子後,雖然你們為養育孩子辛苦操勞,但你們從孩子身上得到了多大的快樂。孩子從小到大每一個進步,每一個成功,給你們帶來多大的喜悅。我覺得,這就是自然給你們的回報,其它,再也無須奢求。
另一方麵,孩子成家後,他們又開始盡他們的職責,養育他們的後代,開始下一個養育過程。那是他們的職責,無怨無悔。
我不認為父母給了孩子生命,就可以作為今後要求孩子回報的條件,因為那是反自然的。
人,從娘胎裏出來,就是一個獨立的自然人。成人之後,因為有了自製權,就成為獨立的社會人。和父母,就是平等的關係。因為有血緣和養育關係,成年子女和父母有親屬關係,但他們作為社會的一員,應該落入一般的人際社會關係,這種關係就和朋友關係一樣,有好,也有壞。
子女結婚後,就組成了另一個家庭。家庭,是以夫妻和他們未成年子女為單位的。子女結婚後的家庭,不應當包括父母。要給父母“養老”的思想,是從“孝”發展來的。這會造成很大的社會問題。封建社會的大家庭,四世同堂,五世同堂,好像很好聽,但在那種家庭裏生活,不亞於生活在煉獄裏。
父母不應該要求和已婚子女同住,子女也沒有義務讓父母同住,這是符合人性的。
已婚子女和父母的關係,完全取決於他們之間感情和素質。好的父母,一輩子對子女付出的父母,不用他們開口,子女都會關懷他們,照顧他們,不好的父母,子女對他們並沒有義務。
好的社會,都有很好的養老計劃。養老由社會提供,成為發展趨勢。我們不止一次對子女說,我們今後不會和你們同住,我們有自己的養老計劃,完全不依靠子 女。我們從不對子女講中國的“孝”,我希望他們不知道什麽是“孝”,我隻希望他們對社會有價值,今後培養好自己的孩子,愉快的過好自己的家庭生活,那對我 們做父母的,就是最大的安慰了。
我很幸運我有很好的父母,在他們的耳染目濡下,我知道吸毒的危害,知道不能侵犯他人,知道努力向上,我的子女,生長在我的家庭,同樣知道做人的起碼準則。這是我的父母和我們自己作為父母應盡的職責。我們對子女,盡我們的能力給他們提供條件,有錢,我們會送他們進最好的私校,沒有錢,會租最好學區的房子,讓孩子進最好的公校,接受我們力所能及提供的最好教育。如果孩子爭氣,以後獲得成功,我們會為他們高興,如果孩子不爭氣,以後不出息,甚至走上歧途,那也是他們自己的造化,由他們自己負責。
最後,看來還得強調一下,在這裏寫的都是隨想隨筆,喜歡看的就看,不喜歡看的飄過,不值得逐字逐句的去分析,去批判,那真的是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