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何時實現退休待遇公平?
作者:舵主
來源:人民網
養老金“並軌”後,退休待遇不公平問題仍很突出,例如:一,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差距高達二倍左右,企業職工交養老金(早退休人員交養老金較少),機關事業單位不交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卻少拿50%的養老金;二,機關事業單位擔任本職工作達到八年時,退休可享受上一級待遇。例如:縣處級可享受副市地級待遇,科級退休可享受副處級待遇,科員可享受科級待遇以此類推。中級職稱退休可享受高級職稱待遇,初級職稱退休可享受中級職稱待遇,為什麽企業退休人員不享受此項待遇;三,退休病亡待遇:機關事業單位喪葬費和直係親屬一次性撫血金可享受20個月,而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病亡隻享受3個月的喪葬費,卻沒有直係親屬一次性撫血金補助,由於所在單位不同病亡待遇竟相差7倍,這是說不通的。
本人認為,要解決退休待遇不公平問題,首先必須解決退休待遇政策上的不公平問題。因此,本人建議:退休待遇應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待遇為標準,今後應釆取“提低縮差”政策,機關事業單位和少數企業養老金偏高的,在2020年以前應原地踏步,爭取在2020年以前:一,將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同類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差距拉平;二,企業退休人員擔任本職工作達到八年的,退休可享受上一級待遇(例如:科級退休可享受副處級待遇、中級職稱退休可享受高級職稱待遇);三,企業退休病亡待遇,喪葬費和直係親屬一次性撫血金應享受20個月。政府必須下決心徹底解決“雙軌”製遺留下的退休待遇不公平問題。希望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認真考慮此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