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靜地傾聽這段愛的祈禱文,你會獲得無限的力量與深深的寧靜》
這是CCTV的2分鍾的新聞:紙箱肉餡包子 感覺可能是假的,那麽多的堿是入不了口的。若是假的,做這個視頻的人太可惡了。
放棄了,弄不清楚真假,願意是假的吧。因為有跟貼,刪不掉了,就隻有擱這了。就這件事都搞不清就更不要說曆史了。
新聞的內容
2007年6月,北京電視台生活頻道新聞專題節目《透明度》接獲馬姓包子業者舉報,指稱北京市眾多的流動攤販賣的包子都是“紙餡包子”。
6月15日8時,依據馬先生提供的線索,北京電視台生活節目中心記者在北京市朝陽區東四環街附近找到一個紙餡包子工廠。記者偷拍到的紙餡包子生產過程如下:該廠工作人員先在一個大鐵盆內裝滿火鹼(氫氧化鈉)溶液,把廢紙箱放進去泡爛,再用菜刀將泡爛的廢紙剁爛,隨後放入大量豬肉香精調味,將廢紙與豬肥肉以6比4的比例攪拌均勻,並加入大量食鹽掩蓋異味,包好之後放在破舊的蒸籠蒸熟拿去流動攤販販賣,每天至少賣出兩千個。
偷拍結束後,記者回到台內,作了一個實驗:把一張瓦楞紙板徒手撕碎,放入一個已裝滿火鹼溶液的燒杯裡麵泡爛,取出泡爛的瓦楞紙,把泡爛的瓦楞紙揉成包子餡的樣子,這一團瓦楞紙的外觀確實與真正的包子餡相似。
7月3日14時,經由北京電視台記者的帶領,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分局左家莊工商所的執法人員突擊檢查紙餡包子工廠,當場查獲紙餡包子的生產工具,並得知該工廠沒有營業執照也沒有衛生許可證,於是當場取締該工廠。7月8日19時20分,《透明度》播出《紙做的包子》專題,揭發紙餡包子,播出後轟動全市。該專題中,北京市海澱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綜合執法隊隊長周鳳武提醒,消費者最好不要去流動攤販買包子,紙餡包子通常氣味刺鼻、口味鹹重、外觀有漏餡。
新聞播出後的處分
北京市公安局組成專案組查案,2007年7月16日公布其調查結果:《透明度》欄目組臨時人員訾北佳,化名“胡月”,用欺騙手段要求從陝西省來北京做早點生意的衛全峰等4人按其要求為其製作紙餡包子;然後,他又用自己的家用數碼攝像機(DV)拍攝了製作過程,又獲得播出。為此,訾北佳被刑事拘留,北京電視台生活頻道公開道歉。2007年7月18日,在北京電視台北京衛視(BTV-1)晚間新聞節目《北京新聞》中,《北京新聞》男主播宣讀了《北京電視台向社會深刻道歉》聲明:“北京電視台生活頻道,對該報道審核把關不嚴,管理製度執行不力,致使該虛假報道得以播出,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北京電視台為此向社會深刻道歉。”[1][2]
北京電視台生活節目中心有三人遭撤職,分別是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該中心無正職主任)、分管《透明度》的副主任、《透明度》製片人;北京電視台台長劉愛勤被“通報批評”,北京電視台總編輯張曉遭受“行政警告”處分。[3]
2007年8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1條“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捏造並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判訾北佳犯損害商品聲譽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人民幣1000元。
後續
2007年7月18日晚間,新浪、搜狐等中國大陸主要入口網站原本高掛「紙包子是假新聞」字樣,隨後一度被撤,引起許多網友懷疑背後藏有內幕。[4]
2007年7月19日,東森新聞兩位記者前往《紙做的包子》專題拍攝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鄉十字口村13號院),發現紙餡包子工廠已經大門深鎖,該廠工作人員也不知去向。附近居民說,那根本是家隻賣豆腐腦、油條的早餐店,根本不賣包子。[5]
2007年7月19日,香港《明報》駐北京記者前往〈紙做的包子〉專題拍攝地點,遭遇看守該場地的不明身份人士推撞,並被威脅如果進去將會挨打。2007年7月20日,《明報》報道指稱,太陽宮鄉政府不僅拒絕派出工作人員協助該報記者採訪,還打電話要看守的人員嚴防記者。[6]
經過這一事件,網絡上興起了一個新詞“臨時工”,用於表示某些大事件中的受處分人,暗含高層推卸責任之意。
批評與質疑
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中國記協)批評:“北京電視台生活頻道對該報道審核不嚴,管理製度執行不力,致使虛假新聞得以播出;一些媒體不經核實就轉發此消息,使得這起虛假新聞竟然能夠招搖過市。這些必須引起新聞界的警醒。”要求新聞界采取切實可行的有力措施杜絕虛假新聞。[7]
有人對於這個真相質疑,懷疑紙包子是訾北佳按照別的不良包子商家的方式指示衛某等製作的[8],政府部門公布這個真相是為了緩和公眾對食品安全的擔憂,以及維護在2008年北京奧運期間的形象。[9][10] 也有人質疑,政府為免影響形象,把真新聞打成假新聞。[11]
中國大陸雜誌《財經》引用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新聞與傳播係主任展江的話:“對於傳播不實信息的公民和媒體從業者,不宜采取刑事手段。因為公民有憲法權利和其他民事權利,而媒體從業者造假的結果是在業界和社會上身敗名裂,懲罰已經相當嚴厲。因為媒體公信力被濫用,要從係統中查找原因。”[12]
此次判刑被國際人權組織認為是中國大陸政治幹涉司法的又一個案例。[10]
參考文獻
- ^ 《紙包子假新聞 北京電視台道歉》,中國電視公司《中視新聞全球報導》,2007年7月19日
- ^ 〈調查報導造假 北京電視台道歉〉,台灣公共電視《公視晚間新聞》,2007年7月19日
- ^ 〈北京電視台高層人員遭“嚴肅處分”〉,《BBC中文網》,2007年7月21日
- ^ 〈紙餡包子 網民:假的假新聞〉,《中國時報》,2007年7月23日
- ^ 李怡靜、魯品農 北京報導,〈製造「紙包子」地點人去樓空 鄰居抱不平〉,《東森新聞報》,2007年7月20日
- ^ 丁小的(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 採訪報道,《“紙箱包子”風波未平,說假新聞“莫名其妙”?》,《多維新聞網》,2007年7月21日
- ^ 《中華新聞傳媒網》供稿,〈中國記協就〈紙做的包子〉虛假報道發出通報〉,《新華網》,2007年7月19日
- ^ iwicom,《紙肉包子的新聞,究竟是真還是假?》,《新語絲》,2007年7月19日
- ^ http://www.voanews.com/chinese/archive/2007-08/w2007-08-03-voa54.cfm 《美國之音》
- ^ 10.0 10.1 http://www.voanews.com/chinese/archive/2007-08/w2007-08-17-voa43.cfm 《美國之音》
- ^ http://www.voanews.com/chinese/archive/2007-08/w2007-08-16-voa42.cfm 《美國之音》保護記者委員會認爲,有跡象顯示,訾北佳所報導的新聞可能並非假新聞
- ^ http://www.caijing.com.cn/2007-07-20/100025004.html 《財經》
外部連結
- 北京電視台生活節目中心,《透明度》:〈紙做的包子〉
- 中國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新聞社區》:〈街邊小籠包 紙殼當肉餡〉,《央視國際》,2007年7月11日
- 北京電視台,〈北京電視台向社會深刻道歉〉全文,《北京新聞》,200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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