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叫應該有的?就是拿到化學大學以上學位的人也需要年年參加培訓,考核,才能操作這些化學品。而專業人員要參加公司的應急小分隊,還需

這裏麵涉及到各方麵的物理,化學知識。沒有一定的知識基礎,理解不了就需要更長的時間了。義務兵入伍才多長時間?讓他們去救民間的火還可以。但是救這類火就勝任不了了。現在實際已經表明他們入火場時根本就不清楚情況,盲目用了水來滅火。裏邊儲存的有金屬鈉,鉀之類的遇水即燃的危險品。這就是專業性不夠的行為。責任不在那些可憐的消防員。在下這個決定的責任人。我早在寫此文時就指出,火災發生首先到場的十幾輛消防車上的那些消防員難於幸免。這是我從專業角度得出的結論。絕非胡言亂語。是對那些不懂專業知識決策人草芥人命的憤怒。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