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你像是文革中人,既不講道理,思維簡單,也愛扣帽子,還亂攀比。

法律是很複雜的,如果運用法律細節就是玩弄法律,那還要律師作甚?最好像古代由父母官定案就最好是不是?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