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卿海約翰。他曾任林肯總統私人秘書,是促使美退還庚款最早的動議者。1901 年9 月7 日《辛醜條約》簽訂後,海約翰多次表示賠款數目過大,賠款"會給中國造成災難"。他先是阻止歐洲列強以瓜分清廷領土替代貨幣支付,繼而又反對索要過重賠款。在削減庚款總額的斡旋失敗後,海約翰曾主動考慮率先由美國單獨退還庚款超額部分,以促使其他列強轉變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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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 年5 月28 日,海約翰給駐華公使柔克義發電報,"把賠款問題移交海牙國際仲裁法庭,以圖減少賠款"。
1904 年12 月6 日,海約翰授意柔克義,草擬退還部分庚款的備忘錄給國會,備忘錄有如下文字:
經調查,美國公民在義和團時期所遭受的損失以及美國軍隊的開支並非最初估計的那麽多,鑒於這一事實以及中國目前的財政困難和我們以前也有過向中國退還多餘部分賠款的政策,特向國會提出庚款對中國是否存在不公正問題是我的職責,退還部分庚款對減輕中國沉重的債務來說是十分必要的。如果這一建議獲得國會批準,我建議授權行政部門通知中國政府,此後美國隻要求賠款總數的一半。
1904 年12 月初,駐美公使梁誠拜會國務卿海約翰。海約翰明確答複梁誠,鑒於清廷已答應其他列強以金代銀,美國理應同等享受,但為緩解還金帶給清廷財政的負擔,美可以退還庚款多餘部分。因此梁誠1905 年1 月19 日發電報給清廷外務部,電文有如下記述:
海為動容,默然良久,乃謂庚子賠款原屬過多。海雲貴大臣所言確有主理,自當極力代謀,惟總統甫得蟬聯,舉動不宜過驟,易徐圖之,必將得當以報,……不如因勢利導,趁風收帆,乘其一隙之明,藉收已失之利,約計將來減收之數,較還金虧耗必可相抵有餘。誠當隨時運動,遇便催辦,務期早日議行,免致事久生變。
梁誠的電報稿清楚地證明,他是在得到海約翰告之"庚子賠款原屬過多"之後,才因勢利導趁風收帆的。實際上,能敏銳利用局勢,的確是梁誠在退還庚款上的功勞,並非有學者著述,說梁誠是退還庚款最早動議者,這與事實不符。
促使美退還庚款最早的動議者是美國國務卿海約翰。此後中國官員的斡旋,羅斯福總統1907年國情谘文給國會的建議,都始於海約翰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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