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是政教和一的宗教,美國支持的沙特等阿拉伯國家就是邪教國家!

來源: 紅兵 2015-07-01 12:44:48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8613 bytes)
回答: 國家邪教的12大特征springdale2015-06-29 11:06:03

從偉嘎耶教法經看對非穆的態度

伊斯蘭教與我們熟悉的基督教、佛教等宗教相比,有一個很大的不同,即:它不僅僅是一套思想體係,同時也是一套生活方式和社會形態。因此,在它的宗教理論體係中,有一個基督教、佛教等宗教都沒有的部分——教法。與我們熟悉的佛教戒律不同的是,伊斯蘭教法作為與中華、大陸、英美、印度法係並列的世界五大法係之一,是一套真正意義上的法律體係。由於伊斯蘭教法曆史悠久、派別繁多,因此要對它作一個完整的介紹是相當困難的。我認為,我們可以通過以下幾個基本特征,對伊斯蘭教法有一個整體的把握:

1、伊斯蘭教法是一種“法學家法”。在這一點上,它與羅馬法是一致的。根據傳統的伊斯蘭教法理論,隻有獨一無二的真主才有立法權,由人所組成的政府並不享有立法權。因此,伊斯蘭教法的唯一法典就是古蘭經。而在古蘭經沒有涉及到的領域,則由法學家根據古蘭經的原則,通過類比、演繹、公議等方法做出補充規定。由此產生了許多不同的教法學派。從大的方麵分,可以分為遜尼派教法和什葉派教法;而在遜尼派內部,又分為四大教法學派。我下麵要介紹的《偉嘎耶教法經》所介紹的,就是遜尼派教法中的哈乃斐學派。

2、伊斯蘭教法的內容包括宗教法(宗教義務)、行政法、訴訟法、刑法、民法、商法等等,可謂無所不包,對人類生活所有可能涉及到的方麵都進行了詳盡的探討和規定,甚至對很多生活中不可能遇到的事情,都通過假設問題,做出了預先規定。比如早在公元8世紀,哈乃斐教法學派的著名法學家艾布?哈尼法就對乘坐飛行器進入麥加該如何報關做出了規定。

3、遵守教法是穆斯林的宗教義務,一個虔誠的穆斯林必須以教法作為自己唯一遵守的行為準則。各個教法學派公認,如果一個穆斯林拒絕遵守教法,這種行為應被視為叛教。對於這樣的穆斯林,教法學家馬裏克、沙菲爾主張應該處死,而艾布?哈尼法主張應給予處罰、監禁,迫使他遵守教法。可見教法對穆斯林的重要性。

《偉嘎耶教法經》是一部伊斯蘭教法學方麵的學術名著,也是遜尼派穆斯林常用的教法教材之一。“偉嘎耶”(Wiqayah)係阿拉伯語音譯,意為“遵循”,即遵循伊斯蘭教法傳統。該書由14世紀中亞布哈拉伊斯蘭學者布爾汗?沙裏亞特?馬哈茂德(Burhan al-Shari‘at Mah-mud)所著,是他為自己的孫子所編寫的哈乃斐派教法課本。哈乃斐學派因得到阿巴斯王朝的支持,一度成為阿拉伯帝國官方奉行的教法,其影響力居遜尼派的四大教法學派之首。因此《偉嘎耶教法經》這部對哈乃斐派教法作出了全麵、詳盡而具體的解釋的著作受到了各國穆斯林的廣泛重視。中國穆斯林長期以來一直用它作為經堂教育(伊斯蘭宗教教育)的教法教材,很多穆斯林國家用其作為倫理道德、行為規範、生活習俗等方麵的權威準則,甚至於神職人員的資格考試,也以其作為主考內容。《偉嘎耶教法經》的重要性和權威性由此可見一斑。

《偉嘎耶教法經》全書共分14章,其中與我們所要討論的問題有關的內容,主要集中在第十一章出征章和第十二章叛教章。讓我們來看一看,它都作了哪些規定。

先看第十一章出征章。這一章的內容是關於伊斯蘭教“聖戰”的規定。需要說明的是,伊斯蘭教將世界上的國家劃分為兩種類型:實行伊斯蘭教法的地區,是“答日伊斯蘭”(伊斯蘭國),不實行伊斯蘭教法的地區,是“答日哈日比”(敵國)。對於後者,《古蘭經》明確的指示穆斯林,必須對其發動進攻,奪取其政權,將其改造為實行伊斯蘭教法統治的國家。這是《古蘭經》中明確列出的穆斯林的宗教義務之一:“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和天使的戒律、不奉其教的人,即曾受天經的人,你們當與他們作戰,直到他們規規矩矩地繳納人丁稅。”(9:29)

《偉嘎耶教法經》的第十一章出征章就是為此所作的教法闡述。對於與非穆斯林作戰,出征章可謂開篇明義:“出征是付天命。在與敵人作戰的初期,隻要部分穆斯林出征,其他人則責任脫去。無人出征則全體犯罪。”也就是說,穆斯林必須保持與非穆斯林的交戰狀態,這是真主的命令,不可以任何理由加以推脫。不一定每個穆斯林都要參與戰鬥,但沒有人投入與非穆斯林的戰鬥則是絕對不允許的。

如果穆斯林是生活在非伊斯蘭國家中,“敵人”(非穆斯林)占據優勢,那該怎麽辦呢?《偉嘎耶教法經》的回答是:“按教法規定敵人是不服從教法的,他們所有的權利,財物者是不受保護的。無能力製服他們時,暫服從他們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無把握能戰勝非穆斯林,那麽穆斯林為了保全性命,可以“暫時服從他們的規定”。但是穆斯林必須記住,這隻是在力量處於弱勢時的一種不得已措施。隻要非穆斯林還沒有投降,那麽對穆斯林來說,“他們所有的權利,財物者是不受保護的”,穆斯林對他們幹什麽都可以,在教法上是無罪的。

對於戰爭的結局,出征章指出:“若我方包圍了敵人,號召他們信教。若已奉教以善待之,若不肯奉教,就地消滅或逐出他們,或和談。由不奉教的交人丁稅。”也就是說,在穆斯林的進攻麵前,非穆斯林隻有兩種選擇:要麽皈依伊斯蘭教,要麽繳納人丁稅(這是什麽意思,後麵再解釋)。如果兩者都不願意,那麽就隻有被消滅或驅逐。

《偉嘎耶教法經》第十一章出征章第八節人丁稅節詳細的介紹了在伊斯蘭教法統治下的非穆斯林的待遇。前麵已經說過,伊斯蘭教將向非穆斯林發動進攻並征服他們作為穆斯林的宗教義務,在穆斯林的進攻麵前,非穆斯林隻有兩種選擇:要麽皈依伊斯蘭教,要麽繳納人丁稅以保全性命。那麽,這個“人丁稅”是怎麽回事呢?

首先要說明的是,並不是所有的非穆斯林都可以通過繳納人丁稅的方法來避免自己成為穆斯林或被穆斯林殺死或驅逐。《偉嘎耶教法經》裏說的很清楚:“人丁稅為有經之人(猶太、基督教)製定,對拜火教也同樣,即使他是阿拉伯人。非阿拉伯人的崇拜偶像者,則可作為奴隸。製定人丁稅,對阿拉伯人的偶像崇拜者、對叛教者隻接受奉教或殺死。一旦戰勝,婦女和兒童都成戰利品。”

這段話告訴我們:

1、在伊斯蘭教法統治下,隻有猶太、基督教和拜火教教徒才能通過繳納人丁稅保持自己的信仰、財產和人身自由。

2、非阿拉伯人的“偶像崇拜者”(泛指有神像的宗教的信徒)不能靠繳納人丁稅來保持自己的信仰、財產和人身自由,他們將被賣為奴隸。

3、阿拉伯人中的“偶像崇拜者”和“叛教者”(這個概念後麵再解釋)也不能靠繳納人丁稅來保持自己的信仰、財產和人身自由,他們隻有兩條出路;要麽皈依伊斯蘭教,要麽被處死。

那麽,人丁稅是什麽性質呢?《偉嘎耶教法經》告訴我們:“人丁稅不是同情叛逆者,隻是懲罰他們堅持叛逆。若奉教則可原諒而不納稅,否則‘直到他們卑賤地親手交出人口稅’—古蘭。所以直到奉教或死亡,人丁稅才取消。”也就是說,人丁稅是對猶太教、基督教和拜火教徒的公開的和製度化的侮辱。

人丁稅要繳納多少呢?《偉嘎耶教法經》裏記錄:“營謀生活的貧民,每月交一文銀幣。中等生活的每月2文。富裕的每月4文。”這個數量,相當於穆斯林繳納的天課的2倍。

根據《偉嘎耶教法經》裏的記錄,生活在伊斯蘭教法統治下的猶太人、基督徒和拜火教徒不僅僅要繳納人丁稅,而且還要承受一係列公開的侮辱性安排:

——“伊斯蘭國家不準新建基督、猶太教堂,隻準許修複被毀的,但不準超過原來的。”

——“被保護者……不準騎馬,隻許騎有馱鞍一般的有鞍馬。”

——“(被保護者)不準擁有和使用武器。”

——“(被保護者)不準顯示出腰帶。禁止打纏頭,隻許戴黑色氈帽。”

——“婦女也要有區別,門頭上設受保護的標誌。”

《偉嘎耶教法經》中與非穆斯林有關的部分基本介紹完了。因沙安拉,這將是我在西西河發的關於伊斯蘭教的最後一個主貼。對於伊斯蘭教是否如某些人所宣揚的那樣“寬容”、“人性”,我想大家都會有一個公平的判斷,我就不在這裏多說了


邪教所謂的“天方至聖”

穆娶他其中一個妻子時,是搶了她的部落,抱著她,當著她麵用烙鐵折磨並殺了她新婚未滿月的丈夫,娶了17歲的她,在他20歲時他死了,她當了寡婦還不能再婚。

穆娶他另一個妻子時,她才6歲,9歲時他們圓房,他死時她不足20歲,當了寡婦不準再婚。

穆娶他另一個妻子時,是直接從他的養子手中搶,命令他的養子和她離婚,接著他走進他家,直接要了她,沒有證人沒有婚禮,並且他因此否認收養關係和養子了。

穆娶他另一個妻子時,一晚娶二妻,發現此妻醜陋,就立刻要離婚,當她不願意時,他就命令她把和他度過的夜晚換給另外一個妻子,從此不與她共夜。

穆看見一個3歲小女孩,打算娶她,聲言等她長大他就娶她,但才過了2年他就掛了,她得以逃脫長大[實際上他是打算等她到9歲就娶]後的命運。

3歲!這是什麽樣的神人啊啊啊啊啊啊啊……

作為人類,深情地表示理解不能!


 

穆斯林一生中必須朝覲的黒石,外麵鑲著銀。
 
 

 

 

穆聲稱:觸摸黒石可以消除罪業,為生天堂掃清障礙

伊斯蘭征服的謀略——華人警惕(可能的現實)

穆斯林的規則就是:

我絕對不尊重你的習慣,但你必須尊重我的習慣;
我絕對不考慮你的想法,但你必須尊重我的想法;
我可以詛咒你死後下火獄,但你不能說我不講理;
我們MSL占人口多數時,就可以隨便處置卡菲勒;
卡菲勒占多數時,必須善待我們。

很少人知道,在伊斯蘭教義中世界是分為兩部分的:Dar al-Harb和 Dar al-Islam。

Dar al-Islam的字麵意義是和平世界,意為伊斯蘭教占領、征服的所有土地;Dar al-Harb的字麵意義是戰爭世界,意為目前尚未被伊斯蘭教占領、征服的所有土地。伊斯蘭教的主要目的是最終占領、征服所有的Daral-Harb地區,將其統一為一個稱為Dar al-Islam的區域。隻有在伊斯蘭教占領、征服這個世界的所有人和所有土地之後,才會有所謂的“和平”。

伊斯蘭教誕生於1400多年前,從它的誕生之日起,就開始用劍來征服世界。穆罕默德死後,伊斯蘭教即企圖屠殺和征服阿拉伯半島的異教徒,基督徒,猶太人。穆罕默德的後續者征服完整個阿拉伯半島之後,他們開始向整個中東地區轉移。在十字架東征打敗伊斯蘭教之前,他們已十分接近征服歐洲大部分地區以及亞洲的部分地區。

伊斯蘭教的擴張在十字架東征後緩慢了很多,但它仍然滲透到印度以及遠東的很多國家。盡管如此,伊斯蘭教的目標仍然是:統治世界。

40年前阿拉伯半島發現的石油,給伊斯蘭教提供了經濟動力,伊斯蘭教開始重新尋求征服世界的可能。從菲律賓的叢林,到伊拉克的廢墟,到歐洲的中心,伊斯蘭教努力打擊所謂的“戰爭世界”(Dar al-Harb)。對於希望看到它們的人而言,各種跡象已經非常明顯:

伊斯蘭教的武裝叛亂以及分裂運動,通常采用恐怖主義策略,已經泛濫於全世界。

反對西方國家的恐怖主義從未減退。

伊斯蘭教反對歐美國家的活動影響力巨大,已成功地使歐美國家的人迷惑、士氣受挫。(我們的知識分子卻是熱情與之合作的)

類似於沙裏亞法(Shari’a,意為伊斯蘭法“沙裏亞”,同時也是一個無所不包的行為準則和禁戒體係)的法規、行為準則,迫於穆斯林的壓力,被越來越頻繁的采用。[PS,澳大利亞醫院餐廳現在不提供豬肉了。歐洲受影響最大的還是左派,比如說女權主義者。【一個本身不是穆斯林,但有很多很多穆斯林鄰居的法國女人出門,也要帶頭罩。】

穆斯林移民以及他們的高生育率已經改變了歐洲的人口結構,甚至談論這些事實都變成了禁忌。

偏向穆斯林的不平等的法律已經在議事日程中。

知道什麽是穆斯林的世界觀嗎?在中國,政府對穆斯林的宗教、民族照顧政策,漢族對回回等穆斯林的無私援助和利益犧牲沒有換來半點感恩之情!——我原來以為這是回族、維族的民族素質問題,把它歸結為這些民族文化素質低的問題,可是我錯了,現實讓我猛醒了!

這次歐洲漫畫事件就再充分不過地表明當地穆斯林不寬容、不感恩之情,他們平時吃著歐洲國家政府的高額福利補貼,可是一有不滿就以大型群體事件的方式發起暴亂。他們絲毫也沒有看在自己領受歐洲政府補貼的情麵上。煽動起世界穆斯林的反歐洲行動,在中東甚至爆炸攻擊丹麥、挪威的大使館……

我曾經疑惑,為什麽歐洲與中國的回教徒都那麽狹隘、自私、記仇缺乏感恩的心理?後來通過看一位穆斯林的言論我方才明白,原來在穆斯林中盛行這樣的觀點:世界萬物都是真主創造的,包括世界財富都是真主創造留給廣大穆斯林的,歐洲和中國對穆斯林的援助在穆斯林看來隻是萬惡的“卡菲勒”把原本屬於穆斯林的財富拿出一小部分還給穆斯林而已,穆斯林沒必要感激,相反這還遠遠不夠!!在中國表現為漢族的照顧、讓利還不夠徹底,這種對回回的支援在他們看來不過是邪惡的“漢人”的贖罪而已,回回對享受到的優惠是理所當然的。

當您不援助他們了,反而會遭到抗議與暴力,比如歐洲這次通過漫畫事件不再給“哈馬斯”以經濟支援立即遭到阿拉伯人的譴責,認為歐洲人沒有盡到“義務”——把原本屬於穆斯林的財富返還給穆斯林。

不要以為我是在造謠!沉痛的悲劇在65年、86年、98年的印尼反華係列事件中不是一再重演嗎?當地穆斯林不正是打著真主的旗號,去號召廣大穆斯林把原本由真主創造給穆斯林現在卻被卡菲勒的華人掌握的財富奪回來嗎?

另外在中國,回回作為從唐代以來客居中國的大食人、波斯人和其他中亞人逐步本土化的後裔,絲毫沒有對中原王朝允許他們在這裏生存的感恩之情,特別是對漢人允許回回在西北一帶、關中一帶漢人的龍興之地定居、繁衍有任何謝意。

相反,這個民族卻堅持認為世界是真主創造的,穆斯林的土地也是真主所恩賜的,所以回回隻應該感激萬能的真主。而且漢人的地盤也是真主創造的,本就應該屬於穆斯林,屬於回回,回回應該把真主賞賜給穆斯林的土地再通過“聖戰”方式奪回來。

所以我們不難理解清朝末年同治年間的“回亂”為什麽被回回美化為“起義”——這就是古蘭經所稱的“聖戰”嘛!以白彥虎、馬化龍、馬占鼇之流為首的回匪為什麽要對漢族無辜百姓實施種族滅絕式的大屠殺,屠殺幾百萬無辜漢族群眾。這實際上與印尼穆斯林的做法同樣,就是把真主給穆斯林的東西從“卡菲勒”手中奪回來!隻有殺光漢人,沒有後患,才能建立回回的世界,最終把全中國綠化——因為中國地盤本身也是真主賞賜穆斯林的。

所以我們雖然沒有看到回回的所謂“獨立”,但這實際上更可怕,因為回回不想像藏族人那樣建立獨立王國,他們想要的是全中國,想把不信道的漢人強製皈依真主,不順從者即殺戮。這點在中亞穆斯林對印度的征服過程中對印度教和佛教的殺戮、毀滅以及強製皈依中就不難得到證明。

所以,我們還能對有這樣信仰的人群能寄托什麽指望呢?我們不能作東郭先生啊!

強奸犯說,社會不了解它的需求;
殺人犯說,社會不了解它的心理;
搶劫犯說,社會不了解它的困難;
穆斯林說,社會不了解它的宗教。
可是我卻要說: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麽?!
別人隻看你做了什麽,才懶得管你想什麽呢!


伊斯蘭教徒的路線圖:

1、首先宣稱自己是“和平的宗教”,通過經商、避難的方式零星遷徙到一個新地方,很低調,很和善,很遵紀守法——除了對吃某種食物有點神經過敏,除了幹涉婚姻自由之外(不過我們總是想,哎,不吃什麽食物是他們自己的事情,內婚雖然很討厭,但不跟他們接觸不就行了嘛)——誰能拒絕這麽一群可憐巴巴的外來人呢?於是,他們站住了腳。

2、既然站住了腳,那麽第二步就是形成社區了。這個進程會持續幾十年,他們的繁殖速度異常迅速,幾十年之後人們會發現,周圍已經到處是“他們”。“他們”遊走於我們的開放社會中,而“我們”卻對“他們”的圈子針插不進——除非“我們”也皈依了“他們”。

3、第三步,你會發現身邊的暴力和犯罪現象突然增加,就象1995年前後人們驚訝地發現周圍突然到處是某族小偷一樣。即便是犯罪,也是在不斷地發展:1995年我抓住第一個某族小偷,在把他扭送派出所時他用刀片自殘了;2000你年我抓住第二個某族小偷,立刻圍上來幾個人跟我對峙,盡管我沒能把他扭送派出所,但他們也沒敢對我暴力相向;而現在,據說這些家夥已經動不動就砍人了。

4、第四步,犯罪行為會升級到群體性暴力,“他們”十分善於結為一體對付單個的“我們”,侵占財產,強占耕地,讓“我們”生活在威脅的陰影中。

5、第五步,群體性暴力會變得越來越頻繁,無處不在,無時不在,動不動就出動幾十、幾百毆打、騷擾“我們”。在這種情形下,“我們”麵臨選擇:如果有可去的地方,“我們”就得背井離鄉;如果沒有可去的地方,“我們”要麽繼續在驚恐中度日,要麽不如皈依“他們”,以免遭迫害。

6、OK,至此,某個特定地域的綠化已經接近完成,其標誌是,“他們”占了局部人口的簡單多數,或者是相對多數(即成為多民族中最大的族群)。這時,“他們”就要鬧獨立、鬧分裂了,“他們”鬧獨立時既有“溫和派”(文的),也有“激進派”(武的),還有“犯罪派”(無間道),你興兵圍剿,“溫和派”就來宣揚和平;你罷兵休戰,“激進派”就來殺人防火,而“無間道”是不管文武,片刻不歇。

7、此時的“我們”麵臨兩種選擇:要麽,屈膝投降,看著那塊地方分裂出去,眼睜睜地看著留在那裏的“我們”的同胞被迫害、被驅趕、被屠殺、被同化(無論在車臣還是科索沃,當“他們”控製了該地之後立即都對當地其他民族實行了搶劫、屠殺、迫害和清洗);要麽,奮起反抗。

8、同意他們分裂出去就能乞求來和平嗎?就能結束這綠化步驟嗎?誰要相信這個,那他的智商不會高於60。這個分裂過程永遠不會停止,過段時間你就會發現,現在的進程重新進入了“步驟一”,或者“步驟二”,隻不過換了個地方......

1,當伊斯蘭教徒處於絕對劣勢時,他們會通過一係列騷亂,暴動,犯罪,以形成對當地人的威脅,迫使當地人不堪其擾,搬離某教教徒聚集區,來形成某教教徒的局部優勢。如:在法國,澳洲,德國,等西方國家

2,當伊斯蘭教徒數量和當地人相當時,他們一般就會發動武裝叛亂,挑起內戰,用殺戮,或逼迫當地人屈膝投降來達到其目的,如在,泰國局部,印度,菲律賓局部,前南斯拉夫,車臣………………..

3,當伊斯蘭教徒數量達到絕對優勢時,就可以用國家機器,如製定歧視性法律,或直接用暴力手段來清洗異教徒,前者典型是馬來西亞,而後者典型當然是印尼豬了


以上皆是在世界各國發生的客觀事實,“某教教徒”不容抵賴!

一、初期,非穆斯林占絕對多數,有少數的穆斯林殖民者,他們人數很少,和周圍鄰居都能和睦相處,由於人口較少,也會和本地人通婚,隻是對婚姻的要求很嚴格,必須讓非穆斯林入教才與之通婚。通過通婚和較高的生育率以及傳教,穆斯林人口漸漸增加。

二、發展期,穆斯林殖民者進一步增加,但是在當地還是少數,圍繞著清真寺出現了一定的聚居人口,依然通過通婚和高生育率以及傳教傳播。和周圍鄰居還是能夠和平相處,但偶爾會有些小摩擦。

三、擴散期,穆斯林繁殖民人口已經大量增加,雖然占總人口的比例還是少數,但是在局部,穆斯林人口已經能夠占到多數了。圍繞著清真寺成為一個團結的群體,和當地的非穆斯林人口經常發生衝突。原因當然是非穆斯林不尊重他們的風俗習慣。沒有組織的當地非穆斯林往往不是他們的對手。這時候他們會試圖讓當地的元首信仰伊斯蘭教。如果成功,就通過稅收等行政手段迫使非穆斯林入教。如果不成功,就等待時機起事,奪取政權。

四、晚期,已經奪取了當地的政權,通過政權對頑固不肯入教的非穆斯林予以打擊,部分就直接給予消滅,通過回教法,也采用稅收等其他行政手段,壓力和暴力並用,非穆斯林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小。一個新的伊斯蘭化地區就誕生了。


本人最近正在拜讀偉大的《古蘭經》,想通過他了解穆斯林世界觀的形成基礎,以下是我摘錄的部分古蘭經教條,大家一起想想,從小在這種言論熏陶下長大的穆斯林他們將形成怎樣的世界觀??

1.凡仇視真主、眾天神、眾使者,以及吉卜利裏和米卡裏的,須知真主是仇視不信道的人們的。
2.你號召不信道者,就象叫喚隻會聽呼喊的牲畜一樣。(他們)是聾的,是啞的,是瞎的,故他們不了解。
3.戰爭已成為你們的定製,而戰爭是你們所厭惡的。也許你們厭惡某件事,而那件事對你們是有益的;或許你們喜愛某件事,而那件事對於你們是有害的。真主知道,你們確不知道。
4.信道的人們啊!你們不要以不同教的人為心腹,他們不遺餘力謀害你們,他們希望你們遭難,他們的口中已吐露怨恨,他們的胸中所隱諱的,尤為惡毒。我確已為你們闡明許多跡象,如果你們是能了解的。
5.以後世生活出賣今世生活的人,教他們為主道而戰吧!誰為主道而戰,以致殺身成仁,或殺敵致果,我將賞賜誰重大的報酬。
6.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敬畏真主,當尋求親近真主的媒介,當為主道而奮鬥,以便你們成功。
7.在真主看來,最劣等的動物確是不信道的人,他們是不信道的。
8.如果你在戰爭中遇見他們,你就應當以(懲治)他們而驅散在他們後麵的人,以便他們覺悟。
9.你們應當為他們而準備你們所能準備的武力和戰馬,你們借此威脅真主的敵人和你們的敵人,以及他們以外的別的敵人,你們不認識那些敵人,真主卻認識他們。凡你們為主道而花費的,無論是什麽,都將得到完全的報酬,你們不會吃虧。
10.信道而且遷居,並以自己的財產和生命為真主而奮鬥的人和款留(使者),讚助(正道)的人,這等人互為監護者。信道而未遷居的人,絕不得與你們互為監護人,直到他們遷居;如果他們為宗教事而向你們求援,那末,你們應當援助他們,除非他們的敵人與你們有盟約關係。真主是明察你們的行為的。
11.當禁月逝去的時候,你們在哪裏發現以物配主者,就在那裏殺戮他們,俘虜他們,圍攻他們,在各個要隘偵候他們。如果他們悔過自新,謹守拜功,完納天課,你們就放走他們。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
12.如果他們在締約之後違反盟約,而且誹謗你們的宗教,你們就應當討伐迷信的頭子們——其實,他們並無所謂盟約——以便他們停止罪行。
13.你們應當討伐他們,真主要借你們的手來懲治他們,淩辱他們,並相助你們製服他們,以安慰信道的民眾,
14.信道而且遷居,並借自己的財產和生命為主道而奮鬥者,在真主看來,是品級更高的;這等人就是成功的。
15.信道的人們啊!以物配主者隻是汙穢,故從今年起不準他們臨近禁寺;如果你們畏懼貧困,那末,真主將以他的恩惠使你們滿足,如果他意欲。真主確是全知的,確是至睿的。
16.如果你們不出征,真主就要痛懲你們,並以別的民眾代替你們,你們一點也不能傷害他。真主對於萬事是全能的。
17.真主確已用樂園換取信士們的生命和財產。他們為真主而戰鬥;他們或殺敵致果,或殺身成仁。那是真實的應許,記錄在《討拉特》、《引支勒》和《古蘭經》中。誰比真主更能踐約呢?你們要為自己所締結的契約而高興。那正是偉大的成功。
18.信道的人們啊!你們要討伐鄰近你們的不信道者,使他們感覺到你們的嚴厲。你們知道,真主是和克己者在一起的。
19.信道的人們啊!以物配主者隻是汙穢,故從今年起不準他們臨近禁寺;如果你們畏懼貧困,那末,真主將以他的恩惠使你們滿足,如果他意欲。真主確是全知的,確是至睿的。
20.如果你們不出征,真主就要痛懲你們,並以別的民眾代替你們,你們一點也不能傷害他。真主對於萬事是全能的。
21.真主確已用樂園換取信士們的生命和財產。他們為真主而戰鬥;他們或殺敵致果,或殺身成仁。那是真實的應許,記錄在《討拉特》、《引支勒》和《古蘭經》中。誰比真主更能踐約呢?你們要為自己所締結的契約而高興。那正是偉大的成功。
22.信道的人們啊!你們要討伐鄰近你們的不信道者,使他們感覺到你們的嚴厲。你們知道,真主是和克己者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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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些垃圾東西,姑且不說它的內容如何的變態,光是文法就狗屁不通,還真不愧是文盲的作品。
可想而知,天天捧著這些垃圾當聖旨的人都是些什麽貨色。

 



 



 

第一階段: 伊斯蘭形象破產

⑴抵賴法

美化伊斯蘭,把它描繪成和平的宗教,殺人、恐怖、強奸……都是不符合教義的,吹噓伊斯蘭教義是如何友愛寬容溫和。但隨著穆斯林醜行的大量顯現,很快這一招無法自圓其說。

⑵玩悲情

對於穆斯林的惡行,首先是抵賴,稱對方是造謠沒有證據等,這是例行程式。證據確鑿抵賴不掉,開始玩陰謀論,或者玩悲情,“穆斯林是受迫的”,“弱者的反抗”等等。或者歸糾於某些社會問題,比如貧窮:因為窮了,所以就幹壞事。言下之意,別人應當供養穆斯林,讓穆斯林心情好了或許可能饒你不死。

⑶隔離牆

隨著穆斯林的“反抗”越來越多,把穆斯林打扮成受害者的弱者形象也越加困難,有些場合它們也不敢(比如對中國恐怖)。這時候就應用隔離區,聲稱作惡者“不是真正的穆斯林”,“哪個民族都有壞人,不是所有的穆斯林都是壞人……穆斯林壞人不能代表穆斯林。” 如果要等到所有的穆斯林都暴露出壞人本相,其實幾乎所有的卡菲勒也活不到那一天了。

⑷捆綁式

否認有穆斯林壞人,但穆斯林好人又實在太少。就象彩票大獎一樣:理論上是存在的,通過新聞宣傳也知道確有人中獎,但在實際生活中又是體驗不到的。於是幾個馬甲上陣現身說法中獎心得“我的回回同學……如何如何”,無非就是它們人很好,跟異教徒相處很好,都是大大滴良民,雖然大家都沒見過,但就是可以代表穆斯林了,“穆斯林還是好人多啊”。

⑸露本相

小白帽在理屈詞窮的時候,往往會威脅別人“這話你敢去回民區說麽”“你敢說你是誰麽,你敢留下地址麽”……它們特別喜歡用個“敢”字,其它還有“誰敢……”“美國也不敢這麽做(說)”,擺出一副誰敢說我是流氓的流氓相。展示野蠻和暴力來恐嚇對方,自以為維護了“伊斯蘭是和平的宗教,誰敢說我不和平”,並為此洋洋自得。


以上是穆斯林辯護的初級階段,主要任務是維護伊斯蘭的形象。但隨著各地回亂的此起彼伏,伊斯蘭的畫皮被穆斯林聖戰破成了漁網,不得不進入到下一階段。

第二階段: 伊斯蘭道德破產

⑹封口術

這一階段已經不直接為穆斯林辯解了,而且采取威脅的方式:穆斯林幹了壞事,但是你不能說;你說了就是煽動,就是破壞民族團結,挑拔民族矛盾。有時候對於外國回亂,它們也會用這招。也許是洗得心切,不顧阿拉伯算第幾族,忘了自已是哪國人了。而當穆斯林認為自已吃虧了,喊口號放狠話抬棺遊行燒車暴亂,那就是“值得同情的正義的呐喊”。

⑺擴大化

穆斯林幹了壞事,它們就說XXX也幹過,就算現在沒幹曆史上也曾經幹過。反正基督、漢人、西方、美帝……都給它捆綁進來,還有把日本軍國主義說成是佛教侵略的。盡可能地擴大化,比如引導用“一神教”這個稱呼來替代伊斯蘭,把穆斯林的壞事說成是一神教的罪惡。也許穆斯林精神勝利法可以將這個詞理解為伊斯蘭以外的一神教,來攤薄伊斯蘭的罪惡。歸根結底就是要證明這世界上沒有好人,當大家都不是好人的時候,穆斯林也就不是壞人了。不過真要比爛:那宗教都不是好東西,其中一神教更不是東西,之中伊斯蘭最不是東西了。所以較真也不是它們所希望的,它們心裏也清楚:如果別人跟它們一樣壞,它們還能存在麽,還能玩不對稱反抗麽!

⑻豬八戒

穆斯林幹壞事,責任都是別人的。比如,拉登是美國支持的,薩達姆也是,現在不支持,那也是過去支持過的。還有東突,也是美國支持的……那伊斯蘭不支持麽,主角不都是穆斯林麽?這個它們就要回避了。反正幹壞事的穆斯林有人支持過,那就是支持者的錯,不關伊斯蘭的事了。一切都是別人的錯,是別人支持的,別人煽動的,別人縱容的,那就是別人製造的。看穆斯林一會兒玩悲情“無辜平民難民婦女兒童”“失去家園弱者反抗”……來博取同情和支持,一有事首先把給予幫助的恩人推出去背黑鍋,同情支持穆斯林被倒打一耙,這是個普遍的下場。

即使它們極力維護的民族特權,在通常情況下它們會粉飾民族優惠政策以保住既得利益。但是在血腥事實引發眾怒的時候,為了信仰隻能丟卒保車,也會把政府扔出來——“都是政府縱容的惡果”。它們真正想掩護的是惡的種子,有種子加上環境條件才能開花結果。民族政策涉及55個少數民族,而問題民族不到5個。

⑼破罐子

雖然穆斯林不能忍受別人非議伊斯蘭,但有時它們自已卻破罐子破摔。他們會指責別人“他們不是成天喊著人權和自由嗎?”,“標榜人權牌坊的又不是穆斯林”。那個意思,別人喊人權,所以就要給穆斯林享受人權;而穆斯林炫耀的是聖戰,所以理所當然地屠殺和迫害它人。“從不承認錯誤”也成了穆斯林的武器,十字軍、納粹、文革都被穆斯林當作了槍,因為這些都是異教徒自已否定的錯誤。他們的邏輯就是:穆斯林從不反思自已有錯誤,所以伊斯蘭沒有錯誤。

已經無法隱藏伊斯蘭罪行,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為伊斯蘭開脫。但這種行為好似抱薪救火,讓大家認清了一小撮恐怖罪行實施者的背後,擁有廣泛支持和讚賞的穆斯林群眾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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