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長棄船逃生的法律責任與社會責任

來源: 淡黃柳 2015-06-05 18:06:3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742 bytes)
 
作者: 林一禪

2015年6月1日晚9點28分左右,重慶東方遊船公司所屬旅遊客輪“東方之星號”由南京駛往重慶途中,突遇龍卷風發生翻沉。事發船上共有458人,截至6月4日下午三點,現場共搜救到89人,14人生還,75人遇難。另據報道,“東方之星號”船長當時棄船逃生。

《中 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船舶發生海上事故,危及在船人員和財產的安全時,船長應當組織船員和其他在船人員盡力施救。在船舶的沉沒、毀滅不 可避免的情況下,船長可以作出棄船決定……棄船時,船長必須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組織旅客安全離船,然後安排船員離船,船長應當最後離船。”毋容置疑,船長 棄船逃生要承擔法律責任。

那 麽,除了船長應該承擔法律責任之外,誰來為東方之星號幾百條人命承擔道德責任和社會責任呢?或許有人說一次事故不論多大隻追究法律責任就行,無須過問道德 責任和社會責任。正因為人們在以往的事故事件中片麵的就事論事,不深挖社會根源,就免不了老生常談,於事無補。船長棄船逃生看似個人行為,但反映的卻是道 德問題和社會弊端。船長棄船逃生也不是孤立案例,他是汶川大地震中範跑跑現象的再現和翻版。當年有不少人為範跑跑的逃跑辯護,強調每個人都要愛惜自己的生 命,個人生命高於一切。長期以來,主流媒體一直宣傳美國普世價值,鼓勵突出自我,就像美國大兵,可以不愛國,但不能不愛自己。

不 良公知學者也言稱除非看破紅塵者,每個正常人都應該是自私自利的。小學生救落水同伴身亡,電視節目中專家公然否定小學生救人的英雄行為,說什麽首先要保護 自己,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行人路遇犯罪分子不要蠻幹,要及時報警。等警察趕到,人已被殺了。對於劫財劫色者,應該鬥智,切忌要錢不要命。結果是沒幾個人 鬥智成功的,大多是妥協順從,讓歹徒色利雙贏。更有甚者,損毀英烈形象已經形成風氣,多年來無人管無人問。從秦火火到薛蠻子們謠翻中國,可見社會上正不如 邪。從筆記本到加多寶毀譽革命烈士,可見倫理道德墮落。從黃鍾二人起訴郭梅兩人案可知《炎黃春秋》的背景有多深,亦可見在現實環境裏做英雄談何容易。社會 風氣不正,把人們熏陶得惟有自我,想做好人難,做英雄更難。

在 財富信仰取代主義信仰和自我價值摧毀公共價值體係的今天,出現東方之星號船長棄船逃生的瀆職行為並不奇怪,可以說司空見慣。醫院本來是救死扶傷,實行人道 主義,但患者若沒錢,人家就是不救你。醫院棄患者不救與船長棄船逃生有什麽區別呢?貧困孩子失學,基層幹部熟視無睹,學校不理不睬,不顧孩子們的義務教育 與船長棄船逃生有什麽區別呢?打破鐵飯碗,把幾千萬下崗工人推向社會,任其在苦海裏掙紮浮沉,這種扔包袱行為與船長棄船逃生行為有什麽區別呢?土地流轉, 讓幾億農民離鄉背井,留下無數留守兒童和空巢老人守望家園,令人心酸落淚。這種遺棄行為與船長棄船逃生行為有什麽區別呢?船長棄船逃生應該追究法律責任, 那麽統治者拋棄人民應該追究什麽責任呢?有人拿泰坦尼克號船長與東方之星號船長對比,自然是相形見絀。孰不知*****的老資對本國公民的教育是一套,向中國公 民灌輸的是另一套,可以說是用撒旦的鴆酒勾兌過的心靈雞湯,害人不淺。誰敢說東方之星號船長不是中毒的受害者之一?信仰流失導致思想混亂、道德崩潰和國民 的綜合素質下降,表現是不願意也不敢幫助別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免得惹麻煩。惡性循環下來,在危急時刻,連本職本分的事也不負責了,逃命要緊。假若在戰 鬥中艦長棄船逃生會怎樣呢?

 

所有跟帖: 

船長不是棄船而逃,而是船翻了,不能做任何事了,才離開船的。 -相對強度- 給 相對強度 發送悄悄話 相對強度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5/2015 postreply 21:58:37

歎歎歎 -青鬆站- 給 青鬆站 發送悄悄話 青鬆站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5/2015 postreply 23:31:57

如果船長不付刑事責任,今後所有的船長都可以把船開翻了再棄船逃跑? -boxhead- 給 boxhead 發送悄悄話 boxhead 的博客首頁 (342 bytes) () 06/06/2015 postreply 11: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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