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圳從大學經過人才引進入編的正規公務員,爲什麽在1995年至2004年這十年間的公務員身份會丟失?”再過幾年工齡將滿30年的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在編公務員萬強(化名)決定站出來尋回自己的身份、爲自己正名,卻發現麵對的是隱秘的公務員人事管理機製。曆經數月,跑了多個部門,萬強至今仍未獲得一個明確的回應。
1995年被任命爲副主任科員
萬強是武漢測繪科技大學(現已並入武漢大學)的研究生,畢業後留校任教,1993年被聘爲講師,在兩年任教期間編有兩本教材。據萬強介紹,1993年底他由原深圳市規劃國土局作爲人才從學校引進,入編原深圳市規劃國土局“房地産市場管理處”,當時處裏有7個編製。
萬強提供的幹部調動介紹信複印件顯示,萬強因工作需要由武漢測繪科技大學人事處介紹到深圳市規劃國土局房地産市場處工作,要求在1994年10月30日前報到。另外,一份落款時間爲1995年5月22日的《國家公務員職務任免呈報表》則顯示,萬強“經局黨組研究,任市規劃國土局房地産管理處副主任科員”。1998年6月份,深圳市規劃國土局還下發了一份任職文件(深規土任免字[1998]9號)將萬強提升爲主任科員。
“我因30歲前晉升爲大學講師並編著有兩套教材,作爲人才引進規劃國土局,並依正常程序納入國家公務員,市政府給我頒發了《國家公務員工作證》,是公務員改革後第一批拿證的人,2003年又更換了一次證,並且一直由市財政核發工資。”萬強向南都記者出示了一張《深圳市國家公務員證》,發證日期是2003年8月13日,上麵有特定的編號,“就跟身份證一樣”。
2005年又被“過渡爲”公務員
“2004年規劃與國土分置改革,對編製及崗位進行清理,2004年下半年我突然被告知不是公務員,並停發工資兩個月,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萬強稱,聽到這件事的人都感到很震驚,簡直不可思議,怎麽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萬強感覺自己就像新聞報道中被人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羅彩霞,沒想到類似的荒誕劇情竟然落在了自己頭上。
“我一直在崗位上兢兢業業地工作,公務員身份怎麽突然就沒了呢?”萬強稱,經過局領導多方奔走,後來爲其補辦了一個公務員身份,局領導跟人事處的人員安慰他什麽都不會受影響,“但現在我的公務員身份從2005年算起,長達10年的公務員經曆被一筆勾銷,我的人格和尊嚴也受到極大的侮辱!”
南都記者獲取的一份深圳市人事局《關於同意萬強等過渡爲國家公務員的批複》的函(深人函[2015]228號)複印件顯示,深圳市原國土局向深圳市人事局報送了一份《關於請求萬強等六位同誌國家公務員過渡手續的函》,深圳市人事局經研究予以同意。函件的落款時間爲“二00五年九月六日”。這個函件從側麵證明了,一直到2005年,萬強才被“過渡爲”國家公務員。萬強向南都記者出示的2007年核發的新國家公務員工作證顯示,編號已經發生改變,“一個人怎麽會有兩個身份證號碼?”
“以前我將此錐心之痛埋在心底,以寬厚的心態麵對工作和同事,屢屢被評爲先進個人及優秀共産黨員,現在隨著年齡的增長,實在邁不過去這道坎!每當想起這事我就幾天睡不著,這種絞痛折磨了我十幾年。誓用餘生爲自己討回公道!”萬強在向深圳市監察局及紀委提交的申訴函中如是稱,“我要問:誰盜用、盜賣了我的公務員身份?我超過10年的公務員經曆去哪裏了?2004年人事清理時位不對崗、崗不對人、職不對位的人到底有多少?”
諸多實質性影響和重重疑問
這十年公務員身份莫明丟失的問題一天沒有搞明白,萬強一天也無法過得舒坦。這幾個月來,他多次奔波國土、人事、紀檢、監察等多個部門反映問題,但是至今仍未獲得明確的回複。
更令萬強苦惱的是,公務員的人事檔案管理非常隱秘,他自己根本無法獲取相關的資料。“我是1995年經考核順利過渡爲我國第一批國家公務員的,當時深圳市16個單位一共有631名工作人員,我想要找出這份材料,但是人事部門沒有讓我核查。”萬強說,“到底什麽才是公務員身份的核心依據,我一直持有市政府頒發的《深圳市國家公務員工作證》,難道還不足以說明問題嗎?”
十年公務員身份的缺失,除了對精神的重大打擊,還有諸多實質性影響。比如社保的問題以及退休的問題,相關福利,無疑都與公務員工作年限相掛鈎。
“但我更在乎的是爲自己正名,並查出背後到底是誰在暗箱操作,必須讓違法違規的人付出應有的代價。”萬強還透露,他的遭遇絕非孤例,有些通過全國公務員考試上崗的,身份也無故丟失。“並不是每個人都會站出來,絕大部分最終都被捂住了”。“一名監察局的領導還跟我說,2004年之前的人事管理確實比較混亂,這是一個曆史遺留問題。”萬強稱,“但是就算當時管理混亂,後果也不應該由我來承擔啊,我承擔不起。”
但無論萬強怎樣申訴及索要,他始終無法接觸最核心的人事資料———即便有些是他自己的檔案資料。萬強相信,隻要把相應的人事檔案鋪開來進行核對,一定能夠搞清楚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
部門回應
相關部門仍在調查
上週一南都記者向深圳市規土委及深圳市人事局發去采訪函,但時隔一週仍未獲回函。深圳市人事局表示,因原始檔案在萬強所在單位,又是多年前的事,正在與對方積極溝通核對,昨日兩部門還在開會討論此事。而深圳市規土委的口頭答複則是,幾個部門仍在調查,預計這兩天才能作出回應。
疑點
2005年之前萬強是否爲國家公務員?
如果萬強2005年才被過渡爲公務員,那麽之前萬強是什麽身份,爲什麽會向其發放國家公務員證,爲什麽原深圳市國土局會發布任職通知,且按照公務員標準向其核發工資?
什麽才是公務員身份的核心依據?
萬強手中有深圳市國家公務員工作證、原深圳市規劃國土局的任職文件以及幹部調動介紹信、國家公務員職務任免呈報表,爲何仍然無法確定他的公務員身份?什麽才是公務員身份的核心依據?
萬強公務員身份模糊的原因是什麽?
萬強十年的公務員身份模糊不清,是因爲當時在進行編製工作時存在疏漏,屬於曆史遺留問題?還是有人從中暗箱操作,故意盜用其公務員身份?相關機構及責任人是否應當爲此擔責?
萬強的十年公務員身份能否恢複?
如果相關原因得以查證,萬強的十年公務員身份能否恢複,十年公務員身份的缺失對其社保、退休、待遇等造成的影響,對其精神的損害,又該如何補救?
律師說法
“當事人的救濟渠道十分有限”
廣東鵬翔律師事務所梅春來律師指出,如果萬強手中持有國家公務員證、所在單位也發布了任職通知,結果卻被告知其並非公務員身份,那麽人事部門顯然存在管理方麵的極大疏漏,應當爲此承擔責任。
“按照《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萬強可以向人事部門與監察部門進行申訴。”梅春來稱,《公務員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公務員認爲機關及其領導人員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級機關或者有關的專門機關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處理。但目前隻能走內部渠道,比如向單位領導反映,無法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如果領導不夠重視,或不予處理,那麽萬強的救濟渠道十分有限”。梅春來認爲,隻要萬強持有國家公務員證,便足以主張其公務員身份,在申請退休或者待遇方麵也可以以此爲依據。“但工作年限顯然對於公務員的提拔還是會産生很大的影響。”梅春來說,“認定公務員身份最核心的依據是人事部門的內部檔案,而這些檔案不是個人能夠輕易接觸得到的。”
梅春來分析,萬強目前麵臨的問題與隱秘的人事檔案管理機製息息相關,而他申訴的困難則在於“立法保護不足”,“我們人生中最重要的檔案資料,很多時候都不是由我們做主,有時甚至無法掌握自己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