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福劍問題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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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毛澤東的曆史地位重新評估,
鄧小平的那本《建國以來若幹重大曆史問題的決議》
事實上反映不了現實的中國社會需求,也沒有完全反映曆史真相。
2。對言論自由的限製,
如果中共要限製言論自由,老百姓也就認了,我們過去更糟糕的情景都經曆過了,
但是要用法律條款明明寫出來,該怎樣就怎樣,不能雙重標準。
鄧小平批毛就是解放思想,老百姓批毛就是反黨賣國。
3。對個人隱私權的尊重,杜絕告密文化,恢複社會信任,穩定國家。
如果非法手段得到的證據是不能用於法庭定罪的,這是國際普世價值,
否則誣陷和未審先判的黑暗曆史就會重演。
根據這一點外推,未經許可上傳私人會晤內容引起的社會負麵效應,
由上傳視頻人負責。
老畢也有民事訴訟索賠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