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檢發消息稱,周永康被天津檢方以“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提起公訴。
大陸時間4月3日早上約9點,中共最高檢發消息稱,天津檢察機關對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提起公訴。
消息稱,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書記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一案,由最高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天津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4月3日,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天 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周永康在擔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中共四川省委書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部長、國務委員和中共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 損失,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別嚴重;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追究 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