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與政府的關係問題比什麽理論和核心價值都重要——郭世佑

——2015年2月6日在北京天和智庫“陽光財政、稅改與依法治國”學術沙龍的發言~~感謝煒光教授與天和智庫的邀請。最近回到北京,參加兩個民間活動,有些感慨,一個是才良律師事務所關於2014中國年度拆遷報告與研討,我的朋友王才亮律師、王令律師父子領銜的團隊所關注的,是全國範圍內的拆遷,“血拆”這個詞還是才亮律師根據自己的職業經驗,最先提出,另一個活動就是今天的沙龍,由天和智庫組織的關於陽光財政與稅改的主題研討。兩個民間團隊多少有點冒著傳知行的風險,操著中南海的心,我挺敬佩他們的公民主體意識與務實精神,國家的法治與未來公民社會的構建,恐怕就少不了這樣的意識與精神。剛才兩位前輩與幾位同輩都說自己對主題是外行,我很懷疑他們這種表達的真實態度,我隻知道我是沒有資格謙虛的外行。剛才聽了賀衛方教授的發言,我都不敢承認我是學曆史專業的了。我隻能回應他們的精彩片段,談幾點感受。

剛才衛方談到,他在日本旁聽過立法院的會議,讓我想起我在應邀率領大陸學者代表團到台灣交流時,其中兩次陪同團員們到台灣的立法院旁聽,台灣的行政官員被傳喚過來,回答問題,其中一場就是行政院院長吳伯雄的回答,現場的程序與問答雙方的認真態度都讓我感歎。剛才王則柯教授提到,孫中山有“孫大炮”之稱,孫先生的主張與主義未必切實可行,我也有些同感,不過,不管怎樣,孫中山明確提出革命秩序的“三階段”,從訓政到憲政,明白提出訓政的下一站就是憲政,就為後來蔣經國先生開放黨禁與啟動政治體製改革提供了強有力的理論支撐與法理基礎。孫中山的遺教讓蔣經國知道,如果總是訓政到底,一黨專政這麽搞,遲早是要被推翻的。我不知道我們今天維穩的目的是為了什麽?下一站叫什麽?吳伯雄先生的口才很好,回答很有耐心,包括台灣當局的預算問題,恐怕不耐心也不行。但是,到了最後,我還是偶爾看到吳伯雄被立委盤問時所顯示的一點點不耐煩,多多少少飄忽出一點權力的傲慢,還是有一點中國特色的。我覺得,兩岸是一家,某些毛病還是有比較一致的地方,這也是值得我們去關注的。

剛才吳思先生談到我們國家目前走在什麽階段,我也跟著他的思路在想,如果不考慮發表,是不是“黨國社會”這個詞更直截了當一些?當然,它應該比辛亥革命之前要進步得多,但憲法規定的公民多少有點留在紙上,名不副實,人民、納稅人跟國家的關係到底是什麽關係?納稅人的錢是怎麽收來的,收了多少,還有,錢都去哪了,都值得關注,特別是後一個問題,抓了那麽多貪官汙吏,人民幣也好、黃金也好,還要用卡車拖,都是納稅人的錢吧?這個錢又到哪去了?是不是贓款贓物也能為新一輪的腐敗做出貢獻?前兩天看到一個視頻,廣西隆林縣一個12歲的孩子楊六斤,6歲時就死了父親,母親改嫁外地,他每天都在思念母親,到現在為止,6年過去了,每天靠吃野菜維生。我還來不及考證網絡資源的真實性,但在琢磨,我們的國家是社會主義的國家,那就應當以社會為本位,那些每天自己找野菜維持生命的孩子還會有多少?那些貪官汙吏的錢,達官貴人徐才厚、周永康的錢,先不說是怎麽來的,被抄以後,能不能分一點零頭給這樣的孩子?我一邊流淚,一邊在想這樣的問題。楊六斤很勤勞,也特別聰明,每天都去找野菜,他比我們招的某些碩士生博士生勤勞多了,聰明的程度也未必低,將來我能不能招到這樣的孩子來做學生,這是我很期待的,忽發奇想。

常常聽說我們國家很大,就不好辦,很難辦,順著這樣的思路,我也在想,既然這樣,如果你們拆成幾個國家,我也沒意見,隻要幹好就行。現在看來,理論有些玩不動了,不一定能說服百姓了,問題就堆積到操作的層麵,實踐的層麵,甚至技術的層麵,不少有識之士與充滿智慧的中國百姓都給出了很多好主意,但是沒人聽,比如公務員的財產申報製度,就是不動,結果,國家如何治理,人民政府如何“人民化”,就不僅是法治問題,首先是憲法與法律如何兌現的問題,就是領導者的態度問題。如果有人公開要求申報財產,還會挨上“尋釁滋事”的罪名。所以,我們今天來討論,某些根本的問題隻能自娛自樂,甚至還樂不起來,說了也沒用。我很敬佩來自中央黨校的蔡霞教授,她談到的有些問題很好,我也懷疑她是不是要“砸黨鍋”了。關於政權合法性的問題,按理是不需要論證的,好好幹就是。至於怎麽幹,我也有些困惑,也許至少需要從三個層麵下功夫。首先,政權的得來,中國共產黨當年對全國人民是有承諾的,而且很具體,承諾絕不搞一黨專政,要民主,搞憲政,反對國民黨一黨獨裁,還主張學美國的民主憲政製度,後來搞的是不是民主製呢?現在連“憲政”這個詞有不許提,這就不太好,可能是一個需要回答的問題,為什麽還沒搞民主憲政?存在什麽問題?是不是當年承諾錯了,有什麽實際困難,可以說明一下,獲得納稅人的理解甚至諒解,大家都來幫一下。第二個方麵,納稅人的權利該如何兌現,不能隻停留在稅法的條文裏。還有,為什麽貪官汙吏越來越多?越來越大?如果這個問題不能說清楚,反貪再堅定,再嚴厲,恐怕都談說服人民,說服納稅人,少貪、不貪,讓納稅人參與監督,不是更好嗎?

昨天晚上我一邊為《讀書》雜誌趕文債,一邊溜號,考慮今天的主題,突然發現,2015年6月15號就是英國《自由大憲章》簽署整整800年,煒光可不可以為這個影響世界的文本800周年開一個研討會,用馬克思、恩格斯的觀點來闡釋納稅人與政府的關係到底是什麽關係,究竟誰是誰的母親,盡快喚起納稅人的意識,我看這比什麽理論和核心價值都重要。不管在哪裏開,我都願意爭取參加。梁啟超是看過《自由大憲章》的。地下黨員出身的老革命顧準在昌平秦城的囚窗裏著述時,憑記憶斷定:中國隻有“迎闖王,不納糧”的口號,從來沒有過“不出代議士不納稅”的口號,現在還是沒有。顧準說“現在還是沒有”是符合事實的,他離開我們已經40年了,我看我們的現在也沒有,頂多在餐桌上說說,還沒有哪家報刊敢發表“不出代議士不納稅”這樣的文章,但近代有過,梁啟超就有。1906年,梁啟超在同暴力反清者論戰,不讚成反清誌士們的暴力方式的種族革命,隻讚成和平方式的政治革命,讚成清朝的預備立憲時,就闡釋過英國人乃至許多西歐人腦子裏的這個特別普及的理念。我們的曆史教科書好像也很讚賞英國的自由大憲章得誕生,但肯定不會讚同800年後的中國也要搞這樣的大憲章,很有意思。800年前的英國國王倒是很可憐,他要同貴族簽約,白紙黑字用拉丁文下寫著,不準隨便收稅,隻有經過由貴族、教士、騎士組成的王國會議同意之後,才能征稅。在座的各位可能都知道,後來,英國革命的發生也是跟征稅有關,查理一世要跟西班牙、法國開戰,強行征稅,國會反對,他就解散國會,還抓人,如果在中國就好了,說解散就能解散,想抓誰就抓誰,不會有什麽麻煩,英國的納稅人卻很計較,個個都是釘子戶,結果查理一世就被送上斷頭台了,1689年的《權利法案》還規定國會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還在說征稅就應該如何如何,囉嗦得很,做英國的國王,真沒勁,還不如到中國來做個鎮長。

有位弟子昨晚告訴我,她曾經以記者的身份,就稅改問題谘詢過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的委員,為什麽不能像美國那樣,改成明明白白的價外稅,標在每一個購物清單上,讓老百姓知道自己每次購物時,為國家貢獻了多少稅收?這位委員說不行,要盡量隱蔽,不能讓老百姓知道。原來,人大常委在為政府著想,怕讓人民知道自己交了多少稅額的真相,真有意思,我就很快聯想起那些一根筋上訪申訴的悲催人群,恐怕有一部分訪民就是因為納稅人的意識很強,很自信,總有說理的地方,一定要鬧一個魚死網破。看來,有些東西我們確實學不來,也沒下決心去學,但是,紅色政權的獲得,畢竟不是以暴易暴,從孫中山的同盟會—國民黨,到中國共產黨,都是近代的政黨,理論基礎就跟別人的理念有關,民主、自由、平等、法治這些好詞都寫在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裏麵,這些不就是西方的價值觀念嗎?據說,教育部部長最近表示,絕不能讓傳播西方價值觀念的教材進入我們的課堂進入課堂,有些學生問我怎麽看,我就集中回答他們四點:第一點,我們國家特別敬重德國人馬克思、恩格斯,難道他們同西方的價值觀念毫無關係?第二點,鄧小平理論也是大學課堂的主打政治課,他的理論是以改革開放作為手段,難道要反對他的開放思想?

蔡霞:又跟黨的政治路線不保持一致了。

郭世佑:是呀。第三點,難道還要向徐桐、剛毅學習,把我們的學生帶回到義和團那個時代?即使你們認為有必要這樣幹,做得到嗎?還有,教育部與其他各級部門的領導們千方百計把自己的子女送到歐美國家,特別是美國東部的常青藤,西部的斯坦福、伯克利這類名校,卻讓別人的孩子來學中國特色的東西,有意思嗎?我也相信咱們中國有很多好東西,那麽,你們的孩子怎麽就不好好學?我經常有困惑。到現在還在講為人民服務,代表人民,講了65多年,剛開始還可以,毛主席那個時代還可以,現在恐怕不夠了。如果隻講法治,不講民主,結果會怎樣,我看就是依法治民為主,不是依法治權治黨為主,就是古代法家的法治一套。在毛主席那個時代,他說一句話,全國人民還可以學習好幾年,現在領導們幾乎每天都有重要講話。我希望有人轉告能夠管住中宣部的人,管住那些經常發明重要文件的部長、副部長,要換掉幾個,至少要達到張春橋和姚文元當年那個文字水平,張春橋姚文元哪怕是能堅持到現在,他們的筆頭恐怕也會玩不轉了,現在的領導卻比他們的理論水平與文字功夫還差多了。很多人寫文件、文章,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麽,也忘了以前說過什麽。比如說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一定要用12個詞拚湊出來,那還能叫核心價值觀,還有核心嗎?中南海能有兩個核心嗎?這一定又是那些數學很不行的學文科,語文很不行的人去寫文件吧?還有,很多詞之間毫無並列關係,一鍋煮,那是很亂的,很難記,總是喜歡折磨我們的學生。這12個詞,第一個是“富強”,如果翻譯成英文,富和強其實就是兩個概念,難道首先要引導中國人民追求這兩個東西嗎?追求富,那就是要錢、趨利,有奶就是娘,我看這就是30多年來一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代價之一,難道還嫌中國不亂嗎?強就是強盛、強勢,如果引導人民追求強,目的又是什麽?除了不被欺負,還想欺負誰?還有“愛國”,那隻是一種情感,與愛家鄉一樣,平常得很,不需要刻意追求,“和諧”隻是一種狀態,一種努力的結果,怎麽就成了價值觀?難道聽話就是和諧?納稅人的權利意識呢?其中還有自由、民主、法治、平等、公正,它們各自是什麽含義?追求自由與民主為什麽會有風險?

我的時間到了,請各位賜教。

(天和智庫整理,經郭世佑教授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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