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都是西方的法律概念,中國共產黨應當取消這些名詞,中國隻有王法,朕即是法,那就是隨心所欲亂講、亂批、亂判。

首先講人權吧,人權的基礎應該是人。既然階級敵人不算人,那算什麽呢?好像連動物也算不上。一頭牛一匹馬還可以賣錢,地主富農可以拉到集市上去賣錢換酒喝嗎?也可以像老虎獅子大象一樣放到動物園去賣門票讓人家來參觀嗎?
那貧下中農、工人、三代紅算不算人呢?在做正麵回答前,最好三思。這些所謂非階級敵人的人不被當作人的例子同樣比比皆是。
人到底應該有什麽樣的權利和責任呢?中國文化解釋過嗎?
如果想把人的概念延伸出去的話,那死人和還沒生出來的人算不算人?
這可不是笑話,中國在法理上從來沒有規範過人到底是什麽。

再說公民權。這個好像是在小學裏學來的概念其實也不是那麽簡單。
公民權的基礎應該是公民。公民的屬性最基本的就是歸屬範疇,其次是公民在其歸屬範疇內的行為準則。離開了公民的歸屬範疇來談公民和公民權是沒有意義的。
如果以為公民的歸屬範疇隻限於國家範疇的話,那就是上麵講的小學生被灌輸的簡單概念,或者說是被洗腦或文化還處於原始胎胚時期的表現。
人的活動範疇是多元性的,更嚴格地來說,連螞蟻的活動都是多元性的。這樣就必然規定了人的歸屬範疇是多元性的,而不是僅僅在國家範疇下活動。
作為每一個歸屬範疇內的成員,或者叫公民,其行為準則就構成了公民權,當然還有相對應的責任,不管這些權利和責任是這個公民自己爭取來的還是別人強加的。用一句老百姓的白話來說,每個有人的歸屬範疇都應該有自己的遊戲規則,每個公民的權利和責任都應該由這個遊戲規則來界定。
人的歸屬範疇多元性表現在自我、家庭、親族、鄰裏、職業、興趣、區域、國家、全世界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而遊戲規則就是一種規範,法律是規範之一,籃球比賽規則也是規範之一。無論是戰爭還是賭博,都離不開遊戲規則。

這些都不適用於當代中國,中國要有自己的特色。
中國最好恢複帝製,那樣下詔書、傳聖旨就比較方便,也不必麻煩來討論這些西方引進來的問題。
不服?見沒見過用紅頭文件來代替憲法的行為?見沒見過用小集團的利益來代表國家利益?我講的是今天和明天,不是曆史。
還不服?見沒見過用中央文革來行政?用中紀委來執法的?

人權和公民權都是西方民主社會進程中產生的課題,我們堅決不學西方,堅持用專製治國,你服不服?
還有,別把我說的恢複帝製當作笑話。看看人家薄瓜瓜在美國咬牙切齒、十年不晚的模樣,我要是這樣反腐,一定還要恢複終身製,九族連株、斬草除根。
那樣還有個好處,董仲舒那套可以全盤搬過來,自己一點腦筋都不用動的。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