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兩起案件判刑普遍引起媒體的關注,一則是劉鐵男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 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二則是廣州中院一審宣判,白雲農工商原總經理張新華犯貪汙罪、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決定執行死 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兩案同天公布,劉鐵男被判無期徒,而張新華被判死判;很顯然兩人之間是有出入的。
為此有人問道,為何劉鐵男和張新華同是經濟犯,一個判無期,一個判死刑,這裏麵是否有隱情呢?這裏麵的隱情是什麽,你我不得而知,恐怕再追問也得不到答案!
有 人說那是劉鐵男認罪的態度好,懺悔及時,其實這些都是表麵現象,真正的原因是其它,如他及時交代出另案的關鍵人物,還有和他有關聯的腐敗高官,有立功的表 現,便也就撿回了一條命;而張新華做為地方官員,他在地方上橫行霸道,占用民產,可以說是為害一方,而張新華在十年之間,在地方積累的作惡數不勝數,而他 的惡行並非是與生俱來的,而是地方政府培養起來,因此從張新華被人舉報,不少部門曾以“級別太低不在所管轄範圍內”為由拒絕調查。從這裏就可以看出,在當 地,有問題的官員,絕非是張新華一人,而有很多地方官員及張新華的領導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因為對一個官員做犯法的事,政府部門以“級別太低不在所管轄範 圍內的理由拒絕,可以說是此地無銀三百兩了。
但我們也可以看到,張新華也隻不過是地方政府放養起來的一個馬前卒而已,現今這個卒子出事了,背後那些曾跟他穿同一條褲子的人也忙著為自己跟他扯清了關係,而他們也巴不得張新華早死,那麽有些真相便也就永遠埋藏在地下了。
現 今我們看到張新華被判死,其實也是為周永康案埋下了伏筆,要知道自中紀委公布正式逮捕周永康的消息以來,周永康會麵臨什麽的判刑引起了媒體的關注,而在這 之前,對於周永康的判刑,我曾提出過他可能會以死刑而謝幕,但很多網友並不認同,認為無期已經是頂級的判刑了。不過現今從判張新華判死刑的案例來看,周永 康步入後塵是極其有可能的,因為張新華做為地方官員,他貪汙的數目是3億多而被判死刑,而周永康所貪的數目遠不止這些,再加上其他的罪名,足夠他死上幾回 了。
而在昨日,人民日報政文部刊登一則報道《周永康所作所為已與“叛徒”無異》中道:“雖然目前仍不得而知,但從現有的措辭來看, 周永康的所作所為已與黨的曆史上出現過的“叛徒”區別不大了。”其中該文章還把周永康與早期共產黨判徒向忠發和顧順章等同起來,可見對周永康來講,現在是 樹倒猢猻散,成為人人喊打的“落水狗”,隻是對於這些,人們不僅要問,為何人民日報現在才刊登這樣的報道呢?如果在周永康執政期間能夠指出其缺點,不失為 人民的日報,而今周永康已成為“籠中虎”,就算再貼罪名,又能如何呢?因為對一個人來講,當一條是死罪,再加千條也隻是如此!
從張 新華被判死刑來講,也是今年打虎以來的首例,而對張新華的職務來講,還不能稱之為“大老虎”,隻能說是地方的“惡霸”,像這類“惡霸”大多數是“大老虎” 培養起來,大老虎們借用“惡霸”來搜刮民脂民膏供自己的享用,而他們又成為“惡霸”的保護傘,為他們遮風擋雨,兩者同氣連枝,受苦便是萬千的善良民眾被無 辜的剝奪合法權益!而今“惡霸”張新華情節嚴重被判死刑,而“大老虎”周永康所犯的罪比他更嚴重,又怎麽會逃脫死刑的懲罰呢?因此,張新華的死判便是給周 永康案埋下的伏筆!因為這些當今中國民眾所期望看到的結局,而當局是否能圓民眾的心願呢?
有人對我道:“周永康現在是隻‘籠中 虎’,想他怎樣就怎樣,而為何像他這樣的人能夠位列九常委之一呢?這難道不令人費解嗎?”要知道,對一個壞人來講,他不可能是一下子變壞,而是經過一段時 間慢慢產生變化,而周永康之前在地方主執政期間,名聲並不是很好,但他卻能得到提拔官運享通,也算怪事一件!
張新華被判死刑,是他自己咎由自取,怨不得他人,而他的死刑卻為腐敗官員開啟了一個缺口,這個缺口便是情節嚴重者,皆以判死刑來收買民意!而周永康也恰恰是這類人,因此從張新華判死刑的案例中埋下的伏筆,看到在不久將來周永康可能要麵臨同樣的下場!